第28章 口水鸡

作品:《重生七零:最冷糙汉撩动心

    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黎向晚和程霄云两人这才把菜地收拾好了。


    小院水井前


    黎向晚往脸上捧了一抔清水,泥污汗渍被带走的瞬间,露出了那张清丽的面容。


    她抬手擦了干脸,轮到她帮程霄云压水。


    今天是程霄云锄的地,锄地过程泥土飞溅了他一身,他身上,手臂上,脚上,裤子上都是泥巴。


    井水冲过后,程霄云看起来清爽多了。


    唯独眉骨处还有一抹灰。


    泥印子顺着水珠淌过他白皙的脸,流进衣领。


    黎向晚皱眉,“你额角还有泥没擦。”


    “不对,不是这里,手再往右上角一点……”


    但无论黎向晚怎么形容,程霄云都没擦对地方。黎向晚是个急性子,她二话不说就接过了程霄云手里拿蓝白条纹毛巾。


    “毛巾给我,我来帮你。”


    平心而论,程霄云长得很好看,他眉眼深邃,鼻梁高挺,下颌线条锋利。


    黎向晚用毛巾擦过他的眉骨,又带了带衣领下方。


    但没想到手刚拨开衣领,却看到了程霄云泛红的脖颈。


    黎向晚知道程霄云皮肤很白,但没想到他都戴了草帽,脖颈后露出的皮肤还是被晒得泛红了。


    可他一下午都在卖着力气,却一声都没吭。


    “脖子晒得有点红,等下我拿点药给你擦擦。”


    黎向晚说这话时气音飘过,撩得他耳根子酥酥麻麻的。


    还没搞清楚那抹失落从何而来,就听见门外好大一声,“霄云哥!”


    孙志刚一进门就看见黎向晚垫脚帮程霄云擦汗。


    两人贴得近,浓密纤细的眉毛交缠,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人要接吻呢。


    孙志刚觉得这一幕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漂亮!


    他才几天没来,霄云哥和黎向晚这个坏女人就亲昵成这样了吗?


    门外的呼唤声打断了这场好事,黎向晚人已经走了。


    他怎么不知道孙志刚这么碍事?


    “霄,霄云哥,我来了。”


    眼见程霄云的眼神暗下来,孙志刚迈进院门的脚差点收了回去。


    难道他打扰到他霄云哥的好事了?


    不可能啊。


    前几天他在县上碰见黎向晚跟那个小白脸约会,还特意告知了他霄云哥说了一声。


    他那时候厌恶黎向晚的声音压都压不住。


    再次见到她,孙志刚还是忍着心底的厌恶,也喊了旁边的黎向晚一声,“嫂子。”


    “志刚兄弟,你来了啊。”


    “我来给霄云哥送点吃的,我今早上山打了点野味,给你们送点过来。”


    黎向晚往他手里一看,孙志刚正拎着一只看着约莫三四斤重的野鸡,它五彩羽毛,尾羽很长。


    环颈雉,这种野鸡跑得很快,又善于躲藏,如果不是真有些本领,村里人还真难猎到。


    来人皮肤黝黑,说话间露出的牙齿白到发光,黎向晚一眼就知道,这就是原书中程霄云那个擅长打猎的朋友,孙志刚。


    原书里,孙志刚最开始很高兴程霄云娶了原主的。


    但不少次,他来家里找程霄云偶遇了好几次原主无理取闹。


    知道黎向晚婚后还跟外面的小白脸纠缠不清后,就厌恶上了原主。


    他跟原主吵过好几次,今天的脸色已经算很好看了。


    黎向晚很高兴地接过孙志刚手里的野鸡,并招呼他坐下。


    “坐啊,嫂子正好要煮饭,志刚兄弟你今晚就在家里一起吃晚饭吧。”


    “霄云你跟志刚兄弟说会儿话,我去做饭。”


    眼见黎向晚拎着野鸡,就进了厨房,孙志刚瞪大了眼睛,“霄云哥,黎向晚这女人是转性了吗?”


    “我记得前两天她连一杯水都不愿意给我喝,今天怎么还让我留下吃饭?”


    每次他拎着满手吃的过来,每次空手走,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他媳妇还调侃他是热脸贴冷屁股。


    但要不是为了霄云哥能吃上点好,他才不乐意每次都来贴黎向晚这个女人的冷屁股!


    “去你的,以后不要再直呼你嫂子大名。”


    程霄云皱眉,孙志刚这话不是很礼貌。


    孙志刚不服气地哦了一声,压下心底的不情愿。


    他刚进门时就发现了,小院已经焕然一新了,变化很大。


    丛生的野草被拔了,枯叶扫了,就连院后那块荒了很久的地都翻上了种上了菜。


    程霄云现在住的房子还是孙志刚帮忙向村里借的。


    那时程霄云刚被继母算计赶出来,孙志刚气不过就找村里的几位领导闹了一场,他们这才愿意把这里借给他。


    帮忙借了房子,但程霄云没让他帮忙打扫,所以住了半年,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但才两天!变化就如此之大!


    黎向晚这女人难道是被鬼上身了?


    这边,黎向晚拎着奄奄一息的野鸡进了厨房。


    黎向晚也没让外面那两人帮忙,手一掰,野鸡脖子就断了。


    她今晚想做一个口水鸡。


    起锅烧热水,断了脖子的野鸡放进热水烫了,拔毛。


    最好看的那几根尾羽留着,黎向晚刚一眼就相中了,她打算拿来做毽子,闲暇时还能踢踢毽子锻炼身体。


    拔过毛的鸡肉冷水下锅,再加葱姜料酒煮熟过凉水。


    野鸡的鸡皮很薄,过完凉水后脆脆的,这时再将鸡砍好放入盘子里。


    砍好的鸡肉是没什么味道的,需要调味。


    碗里放入蒜末,花生碎,白芝麻,干辣椒,淋上热油激发出香味。


    再加入葱花,香菜,盐,糖,酱油,香醋搅拌均匀跟鸡肉抓拌均匀。


    等搅拌均匀好黎向晚尝了一口,鸡肉鲜嫩酸辣,瞬间攫取住了她的味蕾。


    黎向晚忍住继续下筷子冲动,又炒了两个青菜。


    天刚擦黑,饭菜上桌瞬间香味扑鼻而来,孙志刚惊呆了。


    没想到吃到嘴里,那味道,更让人神魂颠倒。


    孙志刚觉得这个鸡的味道简直不输给县里国营饭店大厨做的!


    “太好吃了,嫂子你这手艺都能去给国营饭店当大厨了!”


    程霄云蹙眉,他觉得孙志刚今天有点聒噪了。


    “好吃就多吃点,不够锅里还有。”


    黎向晚笑了两下,主动伸出筷子给程霄云也夹了一块鸡肉。


    “程霄云,你今天锄地也辛苦了,多吃点。”


    莹白的米饭上突然多了一块鸡肉,程霄云刚要让孙志刚闭嘴的想法被打消。


    他夹起鸡肉送进嘴里。


    味道不错,野鸡肉质紧致,调料麻辣鲜香,很是下饭。


    看在今晚鸡肉的份上,程霄云决定原谅孙志刚。


    饭后,黎向晚把剩下的鸡肉匀了一大半给孙志刚带走。


    “志刚兄弟,剩下这些你拿回去给你弟媳和你家里人分分吧。”


    “谢谢嫂子!下次有再打到野味我还送过来给你。”


    孙志刚左手捧着圆滚滚的肚子,右手端着一盆黎向晚给的鸡肉。


    一张黑得发光的脸笑起来一口大白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