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女扮男装

作品:《当兵,我被迫娶了36个老婆

    钱无双望着王胜策马立在雪地中的背影,锦袍下的指尖无意识地绞着缰绳。


    方才那场血战的惨烈尚未散尽,断影楼弟子的尸身倒在雪地里,鲜血漫过脚踝,在冰层上凝结成暗红的冰晶。


    可她此刻满心杂乱,却都系在那个年轻将军身上。


    —— 她输了。


    这个认知像根细针,轻轻刺破了天机阁少阁主平日里的从容。


    从小被父亲当作继承人教养,通读天机阁藏书楼里的兵书战策,五岁学追踪,七岁辨毒理,十岁便能从马蹄印的深浅判断敌踪远近。


    她曾以为,这世间年轻一辈中,难有谁能在探查警戒上胜过自己。


    可王胜呢?


    不过从军半年的小将,仅凭一句 “注意戒备”,便识破了断影楼布置得密不透风的埋伏。


    更让她心绪难平的是那个赌约。


    “当一年大头兵……”


    钱无双低声喃语,喉间泛起一丝苦涩。


    她下意识地拢了拢月白色锦袍的衣襟,指尖触到束胸的锦带 —— 这是她女扮男装的秘密,连天机阁的几位长老都不知晓。


    军营里食宿操练都在一处,同吃同住,日夜相对,一旦暴露女儿身,不仅天机阁的颜面荡然无存,她自己更是……


    可目光再次落向王胜时,那份懊恼竟掺了些别的滋味。


    他方才斩杀史真湘的模样,至今仍在眼前。


    陌刀劈落时带起的劲风,连漫天飞雪都被劈开一道裂口,铜皮境中期的修为,却能凭着更老道的战技,一刀斩碎断影楼副楼主的剑招。


    还有那柄陌刀,长逾一丈,刃宽三寸,既不像马槊那般注重穿刺,也不似长枪追求灵动。


    劈砍时带着毁天灭地的力道,竟能连铁重甲都劈开 ——


    天机阁藏书楼里收录了自商周以来的三千七百种兵器图谱,她能背出每一种的形制与用法,却偏偏认不出这刀的来历。


    “自己发明的新式武器?”


    钱无双眉峰微蹙,心头涌上一股强烈的好奇。


    还有他发现埋伏的本事,绝非寻常斥候可比,若非亲眼所见,她简直要以为王胜会什么未卜先知的秘术。


    “或许…… 当一年兵,也不算太糟。”


    她轻轻踢了踢马腹,嘴角勾起一抹连自己都未察觉的浅笑。


    能近距离探究这个神秘的年轻将军,说不定比追查那些失踪的密函更有趣。


    此时的王胜正勒马立于尸骸之间,陌刀的刀锋垂在身侧,血珠顺着刀刃滚落,砸在雪地上,瞬间冻结成细小的血珠。


    他深吸一口气,冰冷的空气里混杂着浓重的血腥味,呛得人喉咙发紧。


    “停止追击!”


    他扬声喝道,声音穿透战场的余响,


    “救治伤员!清点人数与战利品!”


    士兵们轰然应诺,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


    士兵们放下马槊,开始四处游走寻找战利品;有的士兵翻身下马,甲胄上的积雪簌簌掉落;


    弓箭手们则忙着回收箭矢,将那些淬了毒的鸦羽箭单独归类 —— 这些毒箭日后或许能用得上。


    陈三快步奔来,军靴踩在血冰上,发出 “咯吱” 的脆响。


    他手里攥着个牛皮账簿,鼻尖冻得通红,却难掩脸上的兴奋:


    “将军!此战大胜!”


    “说细些。”


    王胜的声音依旧沉稳,目光扫过那些倒在雪地里的断影楼弟子,其中不少人身穿玄色劲装,领口绣着银灰断影纹 —— 这些人,本该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如今却成了冰原上的枯骨。


    “斩杀断影楼弟子八百五十人,逃走约一百三十人。”


    陈三翻开账簿,一笔一划念道,


    “缴获战马四百五十匹,其中能直接用的良马四百二十匹,剩下的带些轻伤,养几日便能复原。”


    刀兵器具九百三十七柄,其中弯刀三百一十把,长剑一百五十六柄,弓箭二百把,箭矢二千支,”


    “还有甲胄二十副,”


    他顿了顿,加重语气,


    “从死者身上搜出银钱四万一千五百两,另有金锭几枚,折算下来,总共有五万三千两出头!”


    这个数字报出来,连王胜都挑了挑眉。


    断影楼果然家底丰厚,一百多人的追杀队伍,竟随身携带这么多现银 —— 看来那笔 “买命钱”,他们是打算得手后当场分赃。


    “我们这边呢?”


    王胜最关心的还是自己人。


    “轻伤十人,都是被流矢擦伤或兵器磕碰,无性命之忧。”


    陈三的语气轻松了些,


    “八匹战马中箭,马夫说箭头没伤着筋骨,敷些金疮药便能好。最要紧的是 ——”


    他压低声音,


    “弟兄们无一阵亡!”


    王胜紧绷的肩膀终于放松下来。


    他抬手拍了拍陈三的肩膀,笑道:


    “好!传令下去,受伤的弟兄每人赏二十两,其余人等,每人十两!”


    “将军万岁!”


    不远处的士兵们听到这话,顿时爆发出震天的欢呼。


    他们跟着王胜才半年,却早已不是当初那批连饱饭都吃不上的边军。


    上回鹰嘴崖剿匪,每人各发十两,伍长二十两,什长三十两。


    这次不过一场遭遇战,又是大发奖赏。


    十两银子,够寻常农户几年都存不上一两银子,更别说他们这些军饷微薄的士兵了。


    “跟着将军,真是把好日子过到了头!”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士兵抹了把脸,甲胄上的血污蹭了满脸,却笑得像个孩子,


    “等回了平阳郡,俺就用这钱给俺婆娘买只镯子!”


    “你那点出息!”


    旁边的士兵推了他一把,


    “俺打算在县城里买间铺子,让俺爹开个杂货铺,不用再下地刨食了!”


    议论声里,王胜看着这些渐渐富足起来的弟兄,心中微暖。


    他穿越到这个乱世,所求不过是能护住身边人,如今看来,这条路走得还算稳妥。


    “剩下的银子,你做军需官,好生收着。”


    王胜对陈三道,


    “洛阳城是个销金窟,往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得令!”


    王胜现在想着,这趟洛阳之行,也真是个肥差,如今不仅得了马匹四百五十匹,分给士兵后,还有银钱五万二千多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