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凶残的兔子

作品:《都重生了,谁还娶村花啊?

    眼前的场景,是让白胜利感到有点毛骨悚然。


    “光天化日的,这有啥可怕的?”


    白胜利自言自语的说,下意识摸了摸腰里的菜刀,给自己壮了壮胆。


    咽了口唾沫,继续往前走。


    越往里走,空气中的味道越复杂。气温也明显的降低。


    这让白胜利感觉有点冷。


    可他一直往前走了大概一两百米,眼前的一切仍旧是老样子。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一片干枯,根本没有一株活的植物。


    难不成,还要往里走?


    这不是黄大夫所说的地方?


    白胜利正在犹豫,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沙沙的声响。


    他扭过头寻声望去,看到了一只兔子,就蹲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个枯树桩边。


    身上的皮毛是雪白雪白的,一点杂色都没有。


    小眼珠是红色的,圆溜溜的,十分可爱。


    它体型很小,应该是只幼崽。


    它就那么蹲在那棵枯树桩边,一动不动,看那样子,好像很无助。


    白胜利有正事在身,没有抓野味的心思。更何况这只野兔太小了,即便是猎人,也不会对幼崽下手。


    他转回身,打算继续往前走。


    可正此时,他忽然闻到了一股骚臭的味道,也在身后的方向飘来。


    这味道他熟悉,应该是黄鼠狼。


    扭头看去,果然,就在那个枯树桩的旁边的一丛干枯的灌木丛中,探出一个脑袋。


    晃悠悠的毛,尖嘴巴,圆溜溜的小眼珠,果然是只黄鼠狼。


    它的体型不小,应该是只成年的黄鼠狼。


    它的小眼珠转动几下,盯上了那只兔子的幼崽。


    它伏低身子,慢慢的移动四肢,小心翼翼的从干枯的灌木丛里钻了出来,慢慢的向那只小兔子靠近。


    很显然,它把这只兔子,当成了它的猎物。


    黄鼠狼这种东西,是食肉动物,而且它天性凶残,所以在它偷鸡吃的时候,会顺便杀死整个鸡窝的所有鸡。


    这只兔子这么小,被它盯上,肯定凶多吉少。


    不过,丛林之中,优胜劣汰,这是自然法则。


    白胜利不想去打扰他们。


    于是,再次转回身,继续往前走。


    刚走了五六步,忽然听到身后传来霹雳扑隆的一阵乱响,紧接着,是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惨叫只有一声,立刻戛然而止。


    这一切只发生在短短的一两秒钟之内,又立刻恢复平静,仿佛从没发生过一样。


    不过,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从身后飘来。


    不用问,小兔子被黄鼠狼咬死了。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弱肉强食,每天都在丛林中上演。这没什么稀奇的。


    可即便如此,白胜利还是下意识的扭头看了一眼。


    也就是这一眼,把白胜利吓的目瞪口呆。


    那只野兔仍旧蹲在枯树桩边,原本雪白的皮毛,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


    可那只黄鼠狼,却身体挺直,躺在它的面前。


    它的脖子扭曲,脑袋以一种奇怪的角度,朝向另外一个方向。


    脖子显然断了,断口处皮肉翻开,黑红色的血,正咕嘟咕嘟的往外流。


    这只兔子的幼崽居然咬死了这只成年的黄鼠狼?


    这怎么可能?


    论体型,黄鼠狼是这只兔子的好几倍大了。


    论狩猎,在这条丛林的食物链中,黄鼠狼向来都在兔子之上。


    可事实就摆在这,浓郁的血腥味,足以证明这就是真的。


    一只如此弱小的兔子,居然在几秒钟之内,咬死了比它体型大好几倍的黄鼠狼。


    真是太匪夷所思了。


    白胜利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


    那只小兔子低下头,鼻翼扇动,凑到黄鼠狼的尸体上闻了闻。


    然后张开嘴,叼住了黄鼠狼的脖子,一点点的,往后拖。


    黄鼠狼的身子僵硬,摩擦着地面的枯草,发出哗哗的声响。


    就这样,白胜利在十米之外,眼睁睁的看着这只兔子,把黄鼠狼拽到了一片干枯的荒草丛中,很快,就没了动静。


    又过了好一阵,白胜利终于缓过神来,扭回头,努力的深呼吸了几口。


    下意识的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脸颊,确定刚才自己看到的都是真的,不是在做梦。


    望着树桩边的地面上,残留着一大片血迹,白胜利不由的感叹。


    好家伙,这也太吓人了。


    其实丛林间,狩猎与被狩猎,每天都在无数次上演。


    这没什么可怕的。


    可弱小的动物咬死了强大的动物,这种反直觉的事情,才令人感到恐怖。


    白胜利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又走了一阵,眼前出现了一个岔路。


    其实这荒山野岭的,早就没路了,所谓岔路,只不过是山沟一分为二,一左一右,分别通往两个方向。


    白胜利站岔路口,抓了抓后脑勺,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才好。


    正犹豫,左手边那条路的荒草摇动,一只野兔,从里面钻了出来。


    身材娇小,皮毛雪白,嘴巴和半张脸的毛,被鲜血染红。


    这不正是刚才咬死黄鼠狼的那只野兔么?


    怎么这么快,就出现在前面了?


    那只兔子,就站在白胜利面前十几步远的地方,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白胜利。


    它的眼珠是红的,这原本很可爱,可自从亲眼所见它咬死了黄鼠狼之后,加上它的身上沾满了斑斑血迹,再看这对红眼珠,白胜利就感觉后脖颈,丝丝的直冒凉风。


    那只兔子和白胜利对视了一分多钟,转过身,一窜一窜的跑了。


    跑了几步,又停住,转回身,又盯着白胜利。


    它是在挑衅,还是在引诱?


    白胜利心生好奇。


    它下意识的握住腰间的刀柄,迈步跟了上去。


    白胜利跟的快,那东西就跑的快,白胜利脚步慢下来,那野兔也会降低速度。


    就这样始终与白胜利保持着十来步的距离,不紧不慢。


    越是如此,越是好奇,白胜利的胃口彻底被这小畜生吊了起来。


    就这样,他跟着这只兔子,沿着左手边的这条岔路,弯弯延延,不知道走了多远,眼前出现一片树林。


    毫不例外,这片树林的每一棵树,都枯死了。


    叶子全部掉光,只剩下干巴巴的枝桠肆意的伸展着,相互交错。


    地面上光秃秃的,随处可见灰白色的石头。


    没有一丁点的绿色,没有一丝生命的迹象。


    这场景,这氛围,格外的压抑。


    那只幼年的野兔,走到一棵树下,停住不动了。


    转过身,死死的盯着白胜利。


    与此同时,白胜利再次闻到那股血腥的味道,从自己的四周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