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千万索赔?全网:要少了!

作品:《说我不是原创?反手收回版权!

    “而该歌曲的完整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依旧归属于我本人。”


    听到这里,王芳的脸已经开始逐渐黑了,她盯着林木,眼神像是要喷出火来。


    “然而,被告方不仅在授权到期后,继续商业性使用该歌曲,更在我本人进行合法演唱时,对我进行公开污蔑。”


    “指责我为‘小偷’、‘侵权者’,并发动水军对我进行大规模网络暴力,封禁我的社交账号,企图混淆视听,将本属于我的作品据为己有。”


    “其后,更是伪造剪辑录音,对我进行‘敲诈勒索’的刑事指控,意图使我身陷囹圄。”


    “其行为之恶劣,手段之卑劣,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民事纠纷的范畴,构成了严重的著作权侵权与名誉权侵权。”


    林木的陈述结束,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对此,”


    林木的声音顿了顿,目光扫过脸色铁青的王芳。


    “我的诉讼请求有三点。”


    “一、判令被告张云、星光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删除网络上对我的所有不实言论及诽谤内容。”


    “并在全国性的主流媒体及各自官方社交平台,向我公开赔礼道歉,连续置顶三十日。”


    “二、判令被告张云、星光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歌曲《年轮》的一切商业性使用。”


    “并连带支付自侵权行为开始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版权使用费,暂计人民币八百万元。”


    “三、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因其侵权行为对我的名誉、精神造成的严重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二百万元。”


    他一字一顿,条理清晰,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直播间里,弹幕再次炸裂。


    【总共一千万!我的天,这小哥是真敢要啊!】


    【前面的,你懂个屁!这叫合理诉求!星光靠这首歌赚了多少钱?八百万都是少的!】


    【对,张云靠这首歌拿下金曲奖,接了多少代言,开了多少演唱会?分林木八百万,那叫毛毛雨!】


    【我更关心第一条,全国性媒体道歉三十天!这比罚钱还狠!】


    张放面无表情的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针对原告的陈述,进行回辨。”


    高峻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领带,站了起来:


    “审判长,我方旗下艺人张云不否认与原告签订过合同。”


    “但是,因为合同由张云小姐原助理签署,我方对原始合同的细节并不知情。”


    “而且我方认为,歌曲的成功,百分之九十九的功劳在于我方艺人张云的精彩演绎,以及公司投入的巨额宣发资源。”


    “原告的词曲创作,仅仅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环。”


    “所以,我方认为,原告索要八百万是不合理的。”


    直播间里瞬间骂声一片。


    【我吐了,这是什么强盗逻辑?我给你提供了地基,你盖了栋大楼发了财,回头说我这地基微不足道?】


    【重新定义“微不足道”,没有词曲,你家张云对着空气“精彩演绎”吗?建议表演个B-Box!】


    【王芳的脸皮是防弹的吧?这种话都说得出口?不愧是能干出伪证诬告的人!】


    钱不多下面听到这些话,气得差点跳起来。


    “至于侵犯原告名誉权,我方首先对此深表歉意。”


    高峻话锋一转,显得彬彬有礼。


    “其次,之前所有的网络行动均由星光娱乐前公关总监刘辉负责,此人因严重失职,如今已被我方开除。”


    “他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意志。”


    “如果原告想要追究名誉侵权,我方建议,可以另行起诉刘辉本人。”


    “我的辩论完毕,谢谢!”


    一套操作行云流水,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弃车保帅”。


    直播间的网友们看得义愤填膺,却又无可奈何。


    【我靠,这律师太脏了!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教科书级别的无耻!】


    【这就是资本的力量吗?恶心!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林木加油啊!别被他绕进去了!这种逻辑漏洞百出,一定要打爆他!】


    听到高峻讲完,林木的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这时,审判长张放的声音突然响起,但他没有立刻询问原告,而是将目光投向了被告席的高峻。


    “被告律师,”


    张放缓缓开口,语气不带情绪,却让高峻的心猛地一沉。


    “我提醒你,法庭辩论,应基于事实与法律。而不是表演诡辩之术与推卸责任的技巧。”


    话音刚落,高峻脸上的职业微笑瞬间僵硬。


    “原告,你怎么看待被告的回辩!”


    “审判长,被告方认为我索赔八百万不合理,认为我的创作‘微不足道’。那么,我们就用事实来说话。”


    说着,林木从面前的文件袋中取出一个U盘,递交给书记员


    “这里面是我整理的,自《年轮》发布以来,被告张云凭借此歌曲所参与的全部商业活动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付费单曲下载量一亿三千万次;作为主打歌的专辑销量三百二十万张;以及三十四扬商业演出......”


    林木每报出一个数字,王芳的脸色就苍白一分。


    “……综上,歌曲《年轮》在五年间,为星光娱乐与张云本人,直接或间接创造的商业价值,保守估计,不低于两亿元。”


    “其中,在三年授权期满后,被告方产生的非法获利,不低于一亿元。”


    “我作为这首歌的唯一著作权人,在我的作品创造了超过两亿价值后,仅就侵权部分,索要其中八百万的版权使用费,占比约为百分之八。”


    “请问审判长,请问全国正在观看直播的观众们,这个要求,过分吗?”


    此言一出,全扬死寂。


    直播间的弹幕,在静止了三秒后,以一种井喷的姿态,彻底爆发。


    【8%……卧槽!不过分!这一点都不过分!简直是良心价!】


    【这哪里是狮子大开口,这他妈是做慈善啊!创作者拿8%,演唱者和公司拿92%?】


    【我收回刚才的话,林木要少了!应该按总收益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