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全网封杀?我反手一张千万起诉状!

作品:《说我不是原创?反手收回版权!

    林木的直播账号权限已经被封,连带着他之前发布的所有视频,都消失得一干二净。


    “叮咚!”


    一条未被系统屏蔽的私信弹了出来,是“老猫”发来的,他的账号还没被封。


    “木木,你怎么样?”


    “别往心里去!那帮混蛋太欺负人了!”


    “我录屏了,你拿出证据的那一段我全都录下来了!我现在就发到微光上去,帮你澄清!”


    字里行间,满是焦灼与愤怒。


    林木看着这条消息,心中涌出一股暖流。


    他打字回复:


    “猫哥,谢了。但先别发。”


    老猫那边显然很着急,几乎是秒回:


    “为什么?这是唯一的证据了!再不发,你就真的被他们钉死在耻辱柱上了!”


    林木的指尖在屏幕上轻轻敲击:


    “舆论的高地已经被他们占领了。”


    “现在发,只会被他们的水军喷,视频会被举报下架,你的账号也可能会被封掉。做无用功,没有意义。”


    “那怎么办?就这么算了?我咽不下这口气!”


    老猫的字里行间都透着不甘。


    “当然不。”


    林木回了三个字,然后补充道。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他们跳得越高,才会摔得越惨。”


    关掉聊天框,林木的眼神重新落回星光娱乐那份义正辞严的声明上。


    “完整版权归属星光娱乐所有?”


    他轻声念出这句,嘴角那抹冷笑越发明显。


    撒谎撒得如此理直气壮,看来,他们是真忘了五年前签合同的时候,自己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却宁可少钱也要强硬地加上了那个条款了。


    或者说,在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娱乐公司眼里,那个当时名不见经传、代号“木头”的创作者,不过是一只可以随意拿捏的蝼蚁。


    花了几万块钱买断,就以为可以高枕无忧,永绝后患。


    他打开电脑,没有去任何社交平台辩解,而是进入了一个极其专业的法律文书网站。


    他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敲击声清脆而富有节奏,像是在谱写一首新的乐曲。


    只是这一次,乐曲的名字,叫做《起诉状》。


    被告一:张云。


    被告二:星光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案由:名誉权侵权、著作权侵权。


    诉讼请求:


    一、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所有相关不实言论,并在全国性媒体及社交平台首页连续三十日公开赔礼道歉。


    二、判令被告张云、星光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歌曲《年轮》的商业性使用,并支付自侵权之日起的版权使用费共计八百万元。


    三、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百万元。


    他没有请律师,因为在这个世界的知识产权法领域,他就是最顶尖的律师。


    穿越之初,为了保护自己那些即将“问世”的作品,他花了整整五年时间,去上政法大学。


    将这个世界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以及所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判例,研究得滚瓜烂熟。


    他不仅要赢,还要赢得漂亮,赢得让所有人都哑口无言,赢得让这群资本家知道,有些东西,是他们永远不能触碰的。


    ……


    与此同时,就在全网对林木口诛笔伐的时候,一家名为“娱乐深扒”的三流小报编辑部里,周升正叼着烟,愁眉苦脸地刷新着微光热搜。


    “老大,这个月KPI还差一半,再没猛料,咱们都得喝西北风去。”


    一个年轻同事哀嚎。


    周升吐出一口烟圈,没好气地骂道:


    “嚎什么嚎,有那功夫不如去粪坑里淘金,说不定还能找出两块没消化完的。”


    话虽这么说,他的鼠标却停在了#小主播冒充原创被封#这个话题上。


    作为在这行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的老狗仔,他天生就对这种“一边倒”的舆论风向保持着警惕。


    他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又看了一遍,烟灰掉在键盘上都浑然不觉。


    不对劲。


    太不对劲了。


    周升在这行混了二十多年,什么明星撕逼、公关大战没见过。


    可这次,星光娱乐的反应有点不符合他们的行事风格啊。


    前脚主播刚拿出“证据”,后脚直播间就没了,紧跟着就是声明、水军一条龙服务。


    而且,那个叫林木的小主播,拿出的东西太细了。


    一个想蹭热度的骗子,会闲得蛋疼去伪造工程文件和创作手记?


    还精确到哪句歌词是怎么改的?


    成本太高,演得太真,完全不符合一个骗子“低投入高回报”的基本原则。


    周升掐灭了烟,眼神里闪过一丝光芒。


    他开始在海量的评论区里,用关键词搜索“相信”、“证据”、“支持”等字眼,试图找到那些微弱的反对声。


    半小时后,他从上万条评论里,筛选出了几十个坚定支持林木的账号。


    其中一个ID叫“老猫”的用户,发言尤为引人注目,他不仅条理清晰地反驳,还在一条评论里提到了一个地名。


    “三里屯,‘路过’酒吧。”


    周升在网上搜了搜,还真有这么个酒吧,电话都挂在网上。


    他深吸一口气,知道这可能是一扬豪赌,赌输了浪费时间,赌赢了……就是天大的独家新闻!


    他拨了过去,响了很久才有人接。


    “喂……”


    一个懒洋洋的、像是没睡醒的男声传来。


    “您好,是‘路过’酒吧吗?”


    周升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友善无害。


    “我想打听个事儿,五年前,你们这儿是不是有个叫林木的驻唱?”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似乎在使劲回忆。


    “林木……林木……这名字有点熟……”


    周升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哦……哦!想起来了!”


    那声音突然精神了点。


    “那个‘眼高手低’的小子嘛!怎么了?他欠你钱了?”


    周升心头一跳,有戏!


    他强压着激动说:


    “那倒没有,就是问问。您还记得他当时在酒吧都唱些什么歌吗?”


    “唱什么……”老板在那头嘟囔着,“他唱的歌,外头都听不着,全是些没听过的调调,说是他自己瞎写的。”


    “别说,还真他娘的好听。”


    “可惜啊,就干了不到一个月,说赚够生活费了,打算拍拍屁股走人,老子给他开了月薪三万都没留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