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任苳流
作品:《分手十年前任追着要同居》 「美貌搭配哪一项技能都是王炸,唯独单出是一张烂牌」
——
任苳流做了一晚上的梦,梦里全是她和向煜的那些事。
湿漉漉的好像泛潮的梅雨季,又像一场淅淅沥沥下不完的小雨,向煜在那张卧室的小床上把她托起又放下,亲她的时候,总是没完没了地碾着她左眼角的那颗小痣。
“你喜欢这个?”
“喜欢。”
“再用点力...”
“你会疼...”
“我喜欢。”
任苳流像一条没骨头的鱼,胶着地贴合在向煜身上,拉着她的手不停蹭动。
等醒来时候,那条蕾丝内裤早就不成样了。
任苳流仰着头,大口大口的呼吸,那种感觉太真实,就好像死掉过一场,。
这些年,她总做这样的梦,别人说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任苳流觉得不是,她白天清醒的时候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只有在极度疲惫的时候,才会做。
她想,大概是情感缺乏了出口,好像暴雨时刻倾泻的洪流被闸口拦腰斩断,但人总要宣泄,不可能一直被枷锁禁锢,所以才会连她本人都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就在梦里先给了输出宣泄的提示,但也好在有了这些梦,否则...任苳流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早就发疯了。
在床上躺了会儿,任苳流就起来了,去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内裤脱下来的时候,她还专门又看了眼。
一个带着明显恶趣味的念头,从她脑子里蹦出来,她想把这条不成样子的内裤撂在卫生间里最显眼的地方,想要向煜看见,想要向煜明白..自己的谷欠望有多浓。
任苳流的心脏怦怦直跳,她甚至都开始在心里期待,被向煜看见之后的反应。
她会怎么样?
会觉得自己无耻吗?
还是说,她会摒弃掉那些所谓的道德跟底线,把梦里的东西照进现实?
不过,任苳流只是想了想,就把内裤湿了水。
她看着镜子里自己左眼尾的那颗痣,长长叹了口气,她不敢。
当初自己做的那些事儿,早就让她没了像刺猬一样的勇气。
哪怕知道现在她和向煜之间的状态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敢贸然突进,她也不是没想过,用成年人的方式来解决,用一场酒醉,让酒精来麻痹神经,脱光了往床上一躺,等天一亮,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都做了...
或许,她们就不会再这么奇怪了。
但要真的那样,说不定向煜会更恨自己...
因为自己,又一次用了同样的方法,逼她就范。
性别观念的差异,在对待性态度上被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
她们都是女人,都不可能用一次上床就能重拾爱情。
任苳流做好了早餐,才去上班。
闷了一晚上没下的雨,终于在晨光熹微的时候洒了几滴,任苳流坐在车里,把车窗降下来,小巧玲珑的鼻尖轻嗅两下,尝到了一丝微甜。
可惜还没等她再仔细欣赏这一番云消雨霁,刚到律所就看见接待室里坐着个清秀漂亮的姑娘,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相当撕心裂肺。
事情在律所都传遍了,年纪轻轻在外面给男人做小三,现在男人反水了,跟老婆一起把她给告了,不仅要她把钱吐出来,还告她敲诈勒索,要她牢底坐穿。
任苳流只看了那么一下,转头就去了茶水间。
同事们也在八卦这件事,有人觉得这姑娘可怜但她又是自作自受,也有人觉得那个男的不是东西,钱要回来就算了,还非得让人坐牢。
任苳流哪边的话都不接,只低头发私人消息。
她出门的时候向煜还没起来,自己做的早餐也不知道吃没吃?
“不发表点意见吗?”
冷不丁一声,任苳流才发现同事们都出去了,金尚不晓得什么时候过来的。
说起金尚也是个传奇,律所里唯一一位女性高级合伙人,四十二岁的年纪,精致优雅韵然,最主要是没什么架子,不管对谁都平易近人。
可这都是表面的,但凡你再一细看,就会发现那双温和的眼睛里装的全是精明与干练,就跟老鹰一样,谈笑风声间就把你的骨头都看透了
律所里的人都有些怕她,私底下管她叫笑面夜叉。
但任苳流除外,不仅不怕她,相反对她很是敬重,因为当初要不是她,任苳流也不可能在律所留下,她感激金尚没因为自己这张漂亮脸蛋,就跟别人一样把自己当成花瓶拒之门外。
金尚对任苳流的漂亮记忆尤深,但要是光凭着漂亮就对一个能力优异的人下定论,未免也太肤浅。
再者说了...凭什么智慧与美貌不能在一个女性身上同时存在,这种类似于胸大无脑,女精英就一定脾性古怪的论调都是哪辈子的老黄历了?
她们是做律师的,又同为女性,世俗偏见的那套,还是趁早滚蛋的好。
“我没什么意见,知三当三的时候不知道哭,拿钱的时候不知道哭,原配孩子找上门求她不要破坏自己家庭的时候也不知道哭,现在要进去了开始哭...律师又不是免死金牌,当然...那个男的也的确不是东西,有几个臭钱就乱来,要说这个姑娘是自作自受,那这个男的就该被拉去浸猪笼,毕竟他才是罪魁祸首。”
任苳流的语气很淡,听上去有一种十足的冷漠,但金尚总觉得她这话还没说完。
“没了?”
“再说就有点矫情了。”
“咱们私底下聊天,别那么拘着。”
任苳流这才把抿直的嘴角拉开,又说:“诱惑无法避免,这不是女性的专属,这是人类的劣根性,我以为对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花期还是尽量隐藏一下,毕竟美貌搭配哪一项技能都是王炸,唯独单出是一张烂牌。”
这些年任苳流的成长,金尚看在眼里,她这个人就是这样,一副火眼金睛谁都别想蒙混过关,可话又说回来,真金不怕火炼,你要真有是块好料,还怕被人看吗?
“之前那两个地产纠纷你打的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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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要多来几个这样的案子,你这个高级合伙人也就是这几年的事了。”
“谢谢金律师,我会努力的。”
话刚说到这儿,金尚的手机响了,本着职场礼仪,任苳流主动就要避开,可她刚动了下步子,就被金尚拦住了,冲她摆手不需要。
电话挂断,金尚才说——
“我订的国际航班,提醒我时间。”
“您要出差?”
“提前休假,去看一个画展。”金尚问她:“你喜欢油画吗?”
“不是很了解。”
“那你真该了解一下。”金尚抿了抿唇角,“如果我这次运气够好,她肯把画卖给我的话,我就送你一副。”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见茶水间陆陆续续来人,任苳流就先去忙。
金尚环抱着手臂,望着她的背影——
任苳流扎着低马尾,黑长的直发垂落腰间,五厘米的高跟鞋,每一步都踩得那么稳。
谁说智慧跟美貌不能两者兼得,都是偏见。
——
次卧里躺着的人,睁着眼睛呆望天花板已经好长时间了,目光一撇,又看见窗户上洒的那几滴雨点子。
皱了皱眉,这雨下没完了是吧?
向煜早就醒了,耳朵比谁都灵,一个早上,就听着任苳流在外面走来走去。
这会儿,趿着拖鞋下了床,门板甫一打开,就闻见了厨房米粥的香气,她寻着家常味道走过去,保温状态的电饭煲里是稀稠恰当的小米粥,灶台的钢筋锅里是两盘素炒的青菜,用来佐粥。
向煜穿着身上的大T恤,手扯着领口拽了拽....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难受,任苳流变了,变得不再像个刺猬,变得不再那么冷若冰霜,她不仅学会了先跟自己做朋友来以退为进,还学会了做这些热气腾腾的食物。
任苳流在学着让自己升温,但向煜却从她的升温里领会到一种压抑的心酸。
她把粥盛出来,又把青菜也端出来,坐在餐桌上,一口粥一口菜的吃,吃着吃着,喉咙就发紧...眨几下眼,就疼的发酸。
她想起自己高中时候,问过任苳流的一个问题——
「为什么你这么冷?」
「因为别人也是这样对我的。」
「那我也是别人吗?」向煜又问她。
「你不是别人,可你也改变不了人言可畏。」
向煜到现在都还记得她说这句话的神情,把一件被迫接受的事情,变得理所当然,好像这就是她本来拥有的命运。
她的冷从来不在脸上,只在心里。
人是不是只有在做出重大牺牲之后,才会做出改变?
那牺牲的意义是什么?
是为了伤害还是为了成长?
任苳流只用了一碗粥,就把向煜的眼泪勾出来。
她把早餐吃的干干净净,胃里却撑到要命。
重新回到卧室躺下,向煜拿起手机,点开任苳流的联系方式,她很想问她——
任苳流,你有为我哭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