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势在必得

作品:《天降兽夫又撩又宠

    抱紧怀里的娇小人儿,他只想和姜梨好好的生活,带他去隐居去没人的地方就好。


    那样就没有人指责,嘲笑他们雄雄之好。


    一晚上,沃森想的有点多。


    第二天清晨,姜梨一夜睡的香甜,沃森一脸疲惫憔悴。


    看着一向矜贵的沃森,此时黑眼圈浓重一夜没睡的样子。


    昨晚难道有猛兽在一旁虎视眈眈,沃森一夜警戒?


    不错不错,搭档不错。


    心情美美哒!姜梨有些口渴,找到竹筒满足的喝水润喉。


    喝完水才感觉嘴唇木木肿肿的,伸手摸了摸心里直泛奇怪,自己好像没吃花椒,嘴怎么麻了。


    顶着一脸问号去溪边洗漱。


    在姜梨有所怀疑摸了摸嘴唇时,沃森心虚的同时紧张不已,心跟着高高挂起,生怕姜梨发现什么。


    直到姜梨去溪边洗漱,这才劫后余生般放下高高吊起的心。


    昨晚的感受是肤白胜雪,一张小脸清纯精致,特别的惹人疼爱。


    身材比例完美,凹凸有致,腰肢柔软纤细,盈盈一握。


    雌性的脸虽然清纯绝美,身材却异常的撩人。


    沃森在心里也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把姜梨绑在身边,不管世俗如何鄙夷不屑这种雄雄关系。


    只要跟姜梨在一起,哪怕排除万难也要去做。


    有了势在必得的心思,沃森不打算去都城了,满脑子想着如何诱拐姜梨。


    一天后,帝坤失落的和沃森会合。


    他到了黄鼠狼族,根本就找不到那晚的雌性,找到族长仔细盘问最近有无交易雌性。


    慑于威压,黄鼠狼族长才透露是和野猪部落交换了一个雌性。


    野猪部落,难道是那晚……那可是自己的地盘,那几头野猪被自己吓跑,是绝对不敢再造次。


    雌性没有回黄鼠狼族,那么一定还在自己的地盘。


    想起那群逃难的兽人,那雌性一定混在其中。


    帝坤激动的一夜狂奔。


    中午时分和沃森会合后,主要是图个便餐吃,吃完还要赶路。


    “有什么吃的,先给我上一盘。”帝坤一见沃森直接问吃的。


    “有,你等等。”


    “等什么,拿来。”


    帝坤一脸的严肃,像个领导。


    当下属的普遍不喜欢与领导打交道。


    姜梨也不例外,离帝坤远远的,很有眼力见的在一旁安静的生火烤肉。


    见是姜梨动手做吃食怕不好吃,帝坤没耐心等待催促道:“吃生的就行,那么麻烦干什么。”


    “你饿死鬼投胎,再饿也等下吃。姜梨做的东西特好吃,你等等就行。”


    回头他吃了一份,再来抢更美味的烤肉那就得不偿失。


    “三年不见,你倒是会享受。”


    “人生短暂,肯定要过得舒服快乐,烤肉还要等一会儿,我先眯一会。”昨晚没睡好,沃森懒洋洋的躺在草地上眯着眼。


    饥肠辘辘的帝坤只能等……


    姜梨那边飘来放了调料的烤肉独有的香气,瞬间扑鼻而来,紧紧勾住人的嗅觉。


    油脂在高温下欢快地跳跃、飞溅,散发出阵阵焦香。那香味浓郁,是肉本身的鲜香与调料碰撞出的美妙的香气。


    肉香中带着丝丝甜香,那是调料的功劳。


    香味愈发浓郁。


    帝坤更饿了,忍不住连连咽口水。


    这个味闻着就食欲大增,他使劲的嗅了嗅。


    姜梨把烤好的肉放在沃森和帝坤的中间餐盆上。


    吃了几口,帝坤由衷的赞叹:


    “不错,这肉烤又香又入味,放了不少配料。”


    至于放了什么调料,帝坤不认识。


    烤肉色泽红亮,泛着诱人的香,光是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


    帝坤捞起一大块快速的送往嘴里。


    “那肯定,这些配料还是姜梨采集的,也不知道他脑瓜子是怎么长的,认识很多植物吃食。”


    沃森一边说一边拿起烤辣椒跟烤肉一块吃。


    帝坤也学着沃森拿了青椒放入口中。


    微辣清脆的口感与红烧肉形成鲜明对比,辣椒清爽化解了肉的些许油腻。


    帝坤虽然不吃辣,但味道独特香喷喷也吃得狼吞虎咽,嘴里不停地发出满足的声响。不一会儿,两盘肉见了底。


    一旁的沃森就吃了一腿肉,其他的全部进了帝坤的肚子。


    他就知道帝坤吃的多,做为多年的好兄弟就让他这一回。


    “帝坤,给,这是特意给你带的剑,可锋利了。”


    沃森从凡人国回来,带了许多礼物,本来打算等到了都城再拿出来,现在提前把礼物送人。


    当然许多礼物不打算送人了,姜梨喜欢新鲜事物,留着讨他开心。


    帝坤立即被沃森手中的剑吸引,剑身闪烁着清冷的光芒,剑刃锋利无比,在日光下反射出的光线仿佛都能割破空气。


    他兴奋地将剑抽出剑鞘,“噌”的一声,那声音清脆悦耳。


    剑在他手中挥舞自如,每一次挥动都带起一阵呼呼风声,仿佛这剑有着自己的灵魂,与他心意相通。


    “好剑!真是一把好剑!”他忍不住喃喃自语,眼中满是爱惜:“还是你潇洒,想走就走。”


    沃森这一次出去,一走就是三年,看样子到过许多好地方。


    自由就是好,可以到处领略各处人文风情。


    这一刻,世间的一切似乎都已不再重要,唯有这把剑,成为了帝坤心中的至爱。


    对于寻找那晚的雌性,觉得也不重要了,本来两个人就没有感情。


    到现在他心里还是很排斥跟雌性相处,尤其是低等雌性心里更是排斥。


    雌性对他而言就是影响他进阶的麻烦。


    之所以想找到那位雌性,一个就是不讨厌,一个就是房中有人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尤其是沃国师那种操心皇室后代的麻烦。


    念的耳朵都起茧。


    “这个,你羡慕不来的,谁叫你不会投胎,我呢?这辈子结不结侣无所谓,你就不行,治理国家繁衍后代是你必须要完成的。”


    “谁说,我一定得成亲结侣,我打算让位退贤,让帝爵继承皇位。”


    虽然结过侣,但没有成亲刻印,就不算真正的伴侣。


    双方都能保有自由身。


    王位么,让帝爵去继承就好。


    “你,你……你真的要让帝爵那小子当王,那他以后岂不是要骑到我头上了。不行,绝对不能让他当王。”


    沃森像被踩着尾巴一样的从地上跳起,他从小与帝爵谁也不服谁。


    要不是有帝坤压着,两个人肯定七天一大战三天一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