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庆幸个屁

作品:《盗墓:路人马甲怎么抢高光

    叶清羽停下了夹青椒炒肉的动作,不善地眯着眼睛说道:


    “所以《实验室禁止恋爱》真的没有售罄!你买了竟然藏起来不给我看!”


    黑瞎子不动声色地继续吃饭,心里却在想该怎么把这件事混过去。


    于是他先给小孩儿夹了一筷子溜肝尖,说道:


    “这家肝片儿好吃吧?嫩得像是豆腐,舌尖一抿就能化开,又带点儿脆生的嚼劲。


    这个汤汁浇在米饭上特别好吃,那种酱香、咸鲜,还有被热油激发出的葱姜蒜的辛香。


    宝贝儿,来一勺?”


    叶清羽被黑瞎子说得竟然有了一种“明明在吃饭,却莫名很馋很饿”的感觉。


    于是他把自己的碗递了过去。


    于是等到那勺一点都不腥、反而满嘴都是酱香的溜肝尖搭配着米饭送进嘴里之后,叶清羽才反应过来。


    然后他面色更加不善起来。


    “难道我是什么一看到吃,就忘掉正事的吃货吗?”


    黑瞎子闻言就想脱口而出一句“难道不是吗?”


    好在不想失去老婆的心让他及时悬崖勒马。


    然后他又道:


    “宝贝儿,这个京酱肉丝带着葱白一起卷豆腐皮吃,才能吃出那种浓油赤酱的香来。


    我给你卷一个。”


    “你少来。”


    但叶清羽还是一口咬下了黑瞎子卷好的京酱肉丝。


    嚼嚼嚼。


    确实好吃。


    “这个骨头呢?你不是爱吃带骨髓的,我给你挑一块儿。”


    “啊?有吗?我刚才都没找着……要是没有的话,你给我找块带脆骨的排骨也行。”


    两块骨头肉被放进了叶清羽的碗里。


    嚼嚼嚼。


    脆骨好吃,骨髓也好吃。


    沉浸在好吃里的叶清羽已经完全忘记了生气这回事。


    “对了宝贝儿,我明天才开工,你下午想去哪儿逛逛?


    现在都快下午三点了,那些收门票的地方肯定不适合去。


    单纯想散步的话,可以去璟山前街走走,看景的话可以去逅海。


    想玩儿想吃的话,也可以去西丹、王府景。


    去其他地方也行,都听你的。”


    叶清羽闻言一愣。


    眨眨眼睛。


    歪歪脑袋。


    他想到了叶清这个马甲今天的外出活动。


    如果他们现在去三理屯喝酒的话,岂不是正好可以跟踪叶清这个马甲了?


    没错,喝酒。


    叶清羽不是个滴酒不沾的人。


    在他曾经供职于某家酒厂时,他不仅经常和同僚们一起聚众喝酒,甚至还学会了不少调酒配方和技巧。


    不过说起来,叶清羽最开始是很讨厌酒的味道的。


    尤其是波本调的那些酒。


    比如以波本酒为基底,加上甜苦艾酒和苦精调制而成的曼哈顿,尝起来又甜又苦,唯一的可取之处就只有当作装饰的那颗樱桃。


    再比如以波本酒为基底,加上柠檬汁、糖浆和可食用蛋清调制而成的威士忌酸,刚开始喝下去的时候的确很清爽,但是后劲却很烈。


    第一次喝的时候,叶清羽被呛得咳嗽了很久。


    更不用说以波本酒为基底,加上薄荷叶、糖和碎冰调制而成的薄荷朱莉普了,那简直就是酒精浓度欺诈!


    叶清羽当时喝完大半杯后就醉得不省人事,再次清醒过来时就已经躺在临时的安全屋里迎接第二天的太阳了。


    不过在那之后,波本对他的态度倒是好了不少。


    可能是愧疚于把他灌醉的事情吧。


    叶清羽真正开始体会到酒的风味,还是在他救下苏格兰之后。


    那段时间,苏格兰因为不能随意外出,所以自觉地开始负责起了他的一日三餐,包括甜品和饮品。


    而叶清羽第一次尝到那杯小甜酒的时候,他简直惊为天人,并立刻向苏格兰询问配方。


    “诶——白兰、不,清羽君很喜欢这个味道吗?


    太好了,因为想要清空一下冰箱库存所以做了这个,我还在担心会不会不符合你的口味。


    毕竟波本有跟我说过,你不太喜欢酒精的味道来着。


    不过看来,这次是厨师的直觉获胜了呢。


    配方嘛,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就是用苏格兰威士忌作为基底,加上可尔必思、明治草莓牛奶、柠檬汁、蜂蜜和满满的苏打水,摇匀之后再在上面加一勺香草冰激凌就可以了。


    其实如果在上面洒上小熊软糖和巧克力豆的话,风味会更有趣哦。”


    叶清羽至今都能回想起喝到那口小甜酒时,从他精神海深处亮起的金光。


    该怎么形容那个味道呢?


    第一口是香草冰激凌的奶香与苏格兰威士忌那种润口果香的融合,就像是小布丁在嘴里慢慢融化。


    然后是中调,明治草莓牛奶的酸甜和可尔必思轻微的发酵感,形成了一种非常适配夏天的清爽。


    尾韵是蜂蜜与柠檬平衡协奏曲,轻柔浮现的那一点点酒精气息被甜意包裹得妥帖。


    就是很妙。


    迄今为止,那款名为“幼驯染的夏天”、发明的初衷是“想让大人也可以尽情享受孩子气”的小甜酒,在叶清羽这里都是旁酒无法替代的白月光。


    而苏格兰……


    呵,再说一次,苏格兰,只要你出书,他斥巨资支付跨位面交通代购费也要买。


    买爆。


    总之因为对小甜酒之神的无条件信仰,当叶清羽猛然发现解语辰卧室里居然藏着用以收藏的一整面酒柜和名酒时,他想要调酒的DNA就动了。


    而这也是叶清羽决定用叶清这个马甲探寻三理屯的原因——先尝一下本世界的调酒找找灵感。


    本来是两边毫不相关的行程。


    但是现在,叶清羽竟然觉得今天就是一个让叶清和阿羽正式碰面的大好机会。


    一来,可以让黑瞎子顺利开展调查叶清的工作,早日拿到雇主的尾款。


    二来,叶清羽用两个马甲可以同时品尝更多的、不同的调酒。


    三来,鉴于系统马甲自带随机体质特征,比如阿羽就很晕车,那么如果、倘若、万一他这两个马甲里有一个甚至两个都很容易醉酒的话,就可以让黑瞎子帮忙拖走啊。


    叶清浅尝辄止的品酒计划——叉。


    叶清和阿羽大喝特喝的醉酒计划——勾。


    在想明白这件事的瞬间,叶清羽的眼睛亮了起来。


    于是他对黑瞎子兴奋说道:


    “瞎,我们去三理屯吧!”


    黑瞎子此时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就只是淡然地喝了一口啤酒,想了想,点头应好。


    然而,六个小时后。


    黑瞎子无论如何也没有预想到当下的局面。


    “花儿爷,这个叶清……是你家的?”


    黑瞎子看着这个搂住自己脖子不放手、脑袋还像他家小孩儿一样不停蹭着他颈窝的解当家私人秘书,突然有些庆幸他家小孩儿也喝醉了。


    可是再抬眼一看,他家小孩儿正搂着花儿爷的腰说“好香”……


    黑瞎子不爽地顶了顶腮。


    啧,庆幸个屁。


    “花儿爷,出去打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