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猎杀雄鹿

作品:《饥荒乱世:从娇养美妻开始逐鹿称帝

    由于这时候的刘烨在树上,他的视野非常的开阔,树林中一块巨大的石头横在几棵树之间。


    在巨石的后面,一个硕大的,吊睛白额的大眼睛出现,他正在蓄力。


    刘烨看到这一幕的一刹那,他的眼睛露出精光。


    老虎?


    老虎藏在面前的巨石后面,从他做出的姿势可以看出来,老虎马上就要进攻了。


    不出刘烨所料,鹿群很快就警觉起来,老虎如期而至地发起进攻。


    从老虎窜出来的那一刻的开始,鹿群用最快的速度开始逃跑,而且他们逃跑的方向还正是自己的位置。


    距离很远,但是老虎的花纹很好辨认,而且远远的就可以发现,这个老虎的一只爪子用不上力,而且是一个残疾人。


    这下好了,刘烨呵呵一笑。


    这不就是自己之前伤的那只老虎吗?


    自己成立狩猎队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你啊,现在倒好,我忙得没顾上来找你,你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既如此,那可就别怪自己不客气了。


    可由于鹿群的惊慌失措地逃跑,原本保持的有序的队伍也被老虎给冲散了。


    鹿群中有一只未成年的小鹿很快就被老虎拿住了,鹿群跑出去几百米之后,才停下来看着后面的了的老虎。


    刘烨的眼神从一开始就没有眨眼,一直盯着眼前的捕猎场景,在他的眼里,眼前的老虎就是他和娘子欢乐的褥子。


    这么好的东西,刘烨可不想放过。


    必须要做成褥子铺在自己的床上啊。


    不然可一点都不公平。


    这么不公平的事情,万万不行。


    把我的褥子披在你自己的身上,不行,不共戴天的仇恨啊。


    这时候老虎已经成功地捕猎,他的巨大的獠牙咬住小鹿的脖子,仅仅是几息之间,小鹿便彻底的死了。


    老虎四周扫视一眼,发现没有其他野兽的痕迹,鹿群也已经跑远,这才拖着小鹿往巨石后面而去。


    刘烨可算是明白了,上次被自己所伤之后这只老虎就到了这里,将这里当做自己的新领地了。


    也是真的会选择地方,大多数的食草动物都需要盐分的滋养,这地方捕猎异常的方便,真是美美的日子啊。


    不过,现在他再次的遇见了刘烨,那么这个老虎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就要到头了。


    何况,这么好的褥子,这次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了。


    不过刘峰今日没动手,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射箭角度,一击不中,自己一个人对付老虎还是捉襟见肘。


    所以他没有贸然行事。


    既然现在老虎已经离开了,那么就暂且放他一马。


    老虎虽然离开了,但是鹿群还没有走远,刚好,自己现在的位置就是最好的射击位置,刚好还在射程之内。


    鹿群发现老虎离开了,小心翼翼地寻找味道,他们没有盐分不行,所以他们还要去舔食食用盐。


    刘烨就躲在树上,手中的硬弩已经蓄势待发。


    因为眼前的鹿群非常的密集,这样的好机会可不会轻易的遇见,既然让自己遇上了,那就玩一次大的。


    虽然自己的硬弩一次性只能发射一支弩箭,但是只要是自己的手上足够快,他准备用急速射的方式,弄一个三箭连发。


    刘烨没有着急,现在自己在树上,影响箭矢准度的因素太多了。


    在风速稳定了之后,刘烨选择了三只雄鹿。


    开始搭弓上箭。


    下一刻,嗖的一声,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三箭间隔的非常短暂,几乎就是在同一时间发射。


    由于三只雄鹿的注意力还在刚刚离开的老虎身上,眼睛看着的也是老虎离开的放心。


    所以他们在破空声靠近自己的时候才发现了异常,但是发现得太迟了,他们还没有怎么反应就已经被箭矢贯穿了身体。


    鹿群被这突然起来的一幕吓得四散而逃,很快就没有踪迹。


    只在地上留下来三只还没有跑出去几步就倒在地上抽搐的雄鹿。


    刘烨的箭法非常的精准,三支弩箭都是精准的贯穿了心脏,这就让雄鹿心脏瞬间充血,他们最多走出去两三步就不行了。


    “好啊。”


    两个字不由自主的就脱口而出,这是刘烨使用自己的硬弩打到雄鹿还是第一次。


    威力可比以前的弓箭厉害多了。


    跳下大树之后刘烨满意的点点头,咧嘴一笑,迅速地到了雄鹿的身边。


    看着流出来的鲜血大呼可惜,这要是和自己的烈酒放在一起,又是一个生财之道啊。


    然后伸手摸着雄鹿的皮毛,然后不由地皱皱眉头。


    总体上来说,这雄鹿皮子已经非常的完美了,但是想起来之前刚刚走掉的老虎,还是差一点。


    睡在虎皮上的欲望肯定要比睡在鹿皮上的欲望更加的强烈啊。


    不过好在是这三只雄鹿都是成年,每只都在二百斤以上,鹿肉可是真的不少啊。


    这三只鹿不管是卖钱还是自己吃,都非常的划算。


    最可喜的是这三只雄鹿的鹿角都很好啊。


    单单是这三只鹿角都可以换来不少的银子了。


    要知道鹿角是强壮筋骨的好东西,有钱人都喜欢拿他作为补品使用。


    三只,刘烨花了两此才从草丛里搬出来。


    可是怎么运回去又成为难题了,自己扛着吗?


    他可是真的不想在扛着这么重的东西了。


    要死有陈圭在多好啊,不用刘烨帮忙,他一个人就可以扛着回去了。


    真是,早知道今天晚上的运气这么好就不让陈圭去找工匠了,真是,失策了,完完全全的失策啊。


    可是自己绝对带不回去啊,这可怎么办呢?


    要死下雪了还好处理,找个雪地埋起来,明日带着人来拉回去就行了。


    但是现在虽然气温已经很低了,但是距离下雪还有很长的一段路啊。


    回头的瞬间,刘烨看到了自己刚刚躲藏的大树。


    对啊,我要是将这三只鹿架在这棵大树的高处,那不就可以避免其他掠食者的侵害了。


    毕竟这里是那只老虎的地盘,自己要是放不好,被老虎吃了,那自己岂不是百花力气了。


    更有甚者,要是这周围还有其他的大型动物,肯定给自己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所以啊,能藏好的情况下,一定要藏好,尽量的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