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马场的消息

作品:《饥荒乱世:从娇养美妻开始逐鹿称帝

    朱通带着刘烨直接到了正堂。


    朱通快步上去和坐在主位上的大当家的小声地说起来。


    而刘烨则是在打量着正堂内的几个人。


    主位上的龙小天确确实实是一个白面书生,穿着书生的长衫,眼神柔和,五官端正,有种白衣秀士的派头。


    要是他走在大街上,别人一定会认为这个人是学堂内的书生,万万不会和土匪头子联系在一起。


    左边第一个是个脸上有个大黑痣的家伙,一双眼睛有鹰的幽选,更有老虎的狠辣,五官看上去并不好看,反倒是给人一种凶神恶煞的感觉。


    至于三当家,远远的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山一样,人高马大,但是他的眼神非常的澄澈,一看就不是坏人。


    刘烨在打量着他们,而他们几个也在打量着刘烨。


    “刘烨,你很有胆色,但是我恶狼谷进来容易,出去可没那么容易。”


    说话的是坐在主位上的大当家龙小天。


    刘烨咧嘴一笑。


    “我既然敢来,那我就能走。”


    此话一出,正堂内几个当家的面面相觑,甚至是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这人看出去不简单啊。”


    “是啊,有股子劲儿。”


    龙小天听着其他几位当家的议论,脸色逐渐变得难看起来。


    “说吧,你来这里做什么。”


    刘烨不慌不忙的上前,也没管其他的目光,搬出来一个凳子坐在了龙小天的正对面。


    “大当家的派人打探我的虚实,想要劫我,难道我还不能来问问吗?”


    “还是说恶狼谷只会欺压良善,看到我亲自来了就害怕了。”


    龙小天的嘴角抽搐。


    刘烨的言辞犀利,一时间尽然让他应接不暇。


    这时候三当家蒋庆站起来。


    笑呵呵地和刘烨打招呼。


    “四海之内皆兄弟,既然到了我恶狼谷,那就是我恶狼谷的朋友。”


    “在下蒋庆,刘兄弟有礼了。”


    但是二当家的张旺却非常的不服气,站起来骂骂咧咧的道:“大当家,我恶狼谷在这一带十余年,什么风浪没见过,难不成今天让一个外人压一头吗?”


    “如果这样,我第一个不服。”


    刘烨瞬间接过张旺的话茬子。


    “这位应该就是二当家了,你不服我还是不服大当家啊。”


    “不服我好办,出来,我们过两招,手底下见真章,但是你要不服大当家,那我就没办法了,这是你们的私事。”


    龙小天听见刘烨这话,心里泛起来惊涛骇浪,这是故意的啊。


    这时候二当家肯定无话可说,但是这一句话就加剧了二当家和我这个大当家的嫌隙,此人当真是不凡。


    龙小天哈哈一笑:“刘兄弟说的这是哪里话,我们恶狼谷各位当家之间亲如兄弟,哪有什么服不服的。”


    “既然刘兄弟为我们送来了美酒,不喝岂不是浪费。”


    “来人,整理桌子,上酒上菜,来者是客,我要和刘兄弟畅饮。”


    什么情况刚刚朱通已经在他耳边汇报得很清楚了。


    他也知道,刘峰抓住自己的人,但是又将自己的人完完整整的送回来,这是给他们恶狼谷面子。


    而刘峰亲自前来,这就是来交朋友的,同时有种兴师问罪的意思。


    至于说刘烨带着酒来,这意思就非常的明显,意思是说,这些事情我可以不计较,但是没有下一次了。


    从刚刚刘峰的几句话间龙小天就知道,这个人非常的不简单,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很快,正堂内中间的空地上就支起来一张长方形的木头桌子。


    座次依旧是原来的座次,而刘峰则是坐在了龙小天的正对面。


    几个小厮很快就端上来了不少的菜,肉类是山上的野兔,其他的都是各类杂粮和蔬菜。


    刘烨心里暗暗的感慨。


    “都说土匪的生活是顿顿都有大鱼大肉,看这情况,土匪的伙食也不咋地了啊。”


    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来当前饥荒的严重。


    三杯子酒下肚,众人都在感叹刘烨的美酒。


    不胜酒力的龙小天脸上已经泛起来微微的红晕,让这个书生更加的清新脱俗。


    刘烨突然间话锋一转。


    “听说三当家对养马和识马有着特殊的天分,我敬三当家一杯。”


    老三是个心思非常单纯的人,听见刘烨的夸赞,笑呵呵地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说得哪里话啊,我没别的本事,就是喜欢马,只要是马,没有我养不好的。”


    “也没有我降服不了的。”


    刘峰微微点点头。


    “我上次上山打猎,遇见了一个野马群,族群数量不少,少说一百多吧,不知道三当家的有兴趣吗?”


    谁知道龙小天却打断了刘烨的话。


    “兄弟有所不知,山后确实有一个马群,数量也不少,但是那颗可不是野马。”


    刘烨露出诧异的表情,当初他看见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人。


    想当然的就认为那是野马。


    看着刘烨诧异的表情,龙小天解释。


    “实际上这周边有三股土匪,同时也有一个马场。”


    “这个马场坐落在山脉的深处,那地方是一个天然的牧场。”


    “早年间有一伙败兵来到这个地方,他们发现了这个天然牧场之后就将自己的胯下的马匹放养,自然繁殖。”


    “几十年下来如今有三百多匹马。”


    “是啊,刘兄弟,这些马自然生长,而且是北狄马和中原的马的混种,这种马耐力极好,完美地将两种马的优点结合起来。”


    刘烨听得心里痒痒,这么多马啊,这可是无与伦比的财富啊。


    要是自己把这些马匹弄回来,自己建造一个马场,那可就了不得了。


    “大当家,这些马养了几十年,那这些兵痞现在岂不是都是老头子了?”


    “按照正常的逻辑确实如此,但是他们做起了贩马的生意,都娶妻生子,马场如今也有上百人。”


    刘烨点点头。


    上百人?


    很多吗?


    也不是没有拿下来的可能。


    “大当家,难道你就没有将马场拿下的想法。”


    “恶狼谷到马群的位置也不远啊。”


    “兄弟有所不知,马场的主体位置在山坳之中,我们也不是没想过,不过却没敢下手。”


    “大当家,我们合作干一票如何。”


    刘烨是真的对这个马场心动啊。


    古代马可是重要的财产和生产力,骑兵更是重要的作战力量。


    自己以后想要长足的发展,必然需要马匹。


    就看龙小天愿意不愿意合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