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走,带你去镇上逛逛

作品:《每日情报,重返60的我带娇妻粮肉满仓

    曹勇一箭贯穿了孤狼的脑袋。


    孤狼的眼睛瞪圆,直挺挺倒下。


    纵然曾经放荡不羁,此刻也终结了一生。


    曹勇将弓收起。


    来到狼尸旁,将其收入空间背包。


    上次杀熊时意外发现,空间背包自带加工功能,连放血的步骤都省了。


    可以让尸体的皮毛和肌肉保持新鲜状态,至于能保持多久,曹勇也没有试过。


    虽说系统这玩意不可能比冷库差,但曹勇想着还是快点处理掉比较好。


    收好捕兽夹,拆除陷阱。


    曹勇满意地下山了。


    直到来到自家院门口,曹勇才取出孤狼的狼尸。


    将其扛在身上,推开院门。


    “媳妇!瞧我带什么回来了!”


    正在井边洗野菜准备中饭的李新月抬起头。


    看到曹勇扛着一头猎物回来了。


    “你打了谁家的狗?”


    “狗?”曹勇哈哈大笑,“这是狼!”


    李新月手里的菜掉回盆里,脸色一变。


    她只在老一辈子口里听过狼,这还是头回见到,而且是头死狼。


    “行了,媳妇你去烧开水。中午我给你炖狼肉尝尝!”


    “额,好!”李新月点点头,端起装野菜的盆子,快步跑进厨房。


    而曹勇从院子里探出身体,看了一眼张小蛾家。


    确定她家没有动静。


    才锁好院门,开始处理狼尸。


    狼可是个好东西。


    作为过来人,曹勇深知狼肉腥味重,要加很多调料掩盖味道。


    但在这年代,人们信吃啥补啥。


    都觉得狼肉比狗肉有营养,尤其是城里有钱人,巴不得儿子吃一口狼肉,跟狼一样壮。


    在黑市上,能卖出不错的价格。


    但李新月还没有吃过,曹勇决定拿出一头来让她尝尝。


    在院门口取出狼尸时就发现了。


    空间背包,确实自带放血功能。


    但也只是放血,其他的啥都没处理。


    除了狼肉,最值钱的,就是这身皮了。


    这张狼皮虽然有几个牙齿印,但没有太大破损,算是上等皮料了。


    曹勇拿出刀,小心地剥着皮。


    幸好前世有经验,狼皮被完整得剥了下来。


    站起身摊开一看,完美!


    这时,李新月端着一盆热水从厨房里出来了。


    “我来吧。”曹勇放下狼皮,正要迎上去。


    砰砰砰。


    传来了敲门声。


    曹勇和李新月动作停住。


    狼可是集体资产,要是被人发现可就麻烦了。


    曹勇伸出食指,示意李新月不要开口。


    小心地背着狼进了厨房,让李新月把门关好。


    他擦干了手,才走到院门口,装作一副刚睡醒的样子,慵懒着声音问道:“谁啊?”


    “请问这里是曹勇同志家吗?”


    曹勇将门打开一条缝。


    只见门口站着一个穿着民兵制服,挎着一个绿色布包的年轻人站在门口。


    看起来没有恶意,曹勇才打开了门。


    “我就是。”


    “哦!曹勇同志你好!”民兵露出笑脸,打开包,从里面拿出一个牛皮纸包着的信封,“我是公社的通讯员,这是陈队长让我交给你的。”


    一听是陈阳的东西,曹勇接过信封打开。


    看到了守山人的任职书,还有一张名片。


    有了这玩意,曹勇以后再不是无业游民了。


    “谢谢,谢谢。”曹勇喜出望外。


    看到民兵的第一反应,还以为是昨天晚上的事没完,跑来回访的,没想到带来了这么一个好消息。


    年轻民兵憨憨一笑,“对了,陈队长还交代了,让您明天早上八点去公社办公室一趟,他还有些注意事项要交待你。”


    “好,我记下了。谢谢你,同志。”曹勇伸出手。


    “这都是我该做的!您忙,我先回去了!”民兵把手搭了上来用力握住。


    关上院门。


    李新月听到声音,走了出来。


    本来还有些担忧的,但看到曹勇手里的文件。


    “这是?”


    曹勇得意地将任命书展开,在她眼前晃了晃,“守山人任命书!正式文件下来了!”


    虽然不认识字。


    但闻言,李新月脸上露出喜色。


    “太好了,曹勇,你真厉害!刚打到狼肉,又当上了守山人...真是...双喜临门啊!”李新月有些语塞。


    过惯了苦日子,一下子这么多惊喜,她有些没缓过神来。


    “哈哈!没错!”曹勇爽朗一笑,一把将李新月揽进怀里,“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他把任命书和名片放好。


    来到厨房,将狼肉分割成块。


    多余的用盐洒在上面,腌制起来,足够吃很长一段时间了。


    至于狼皮,已经被曹勇收进空间了。


    忙活了一阵。


    曹勇端着一大碗肉走进了屋内。


    李新月一开始还有些不敢下筷子,毕竟第一次吃狼肉。


    “尝尝,媳妇。”曹勇主动夹了一大块最嫩的放她碗里,“我亲手做的,准好吃。”


    有了丈夫的鼓励,李新月夹起吹了吹,送进嘴里。


    没有丝毫想象中的腥膻味,反而有种嚼劲。


    “好吃吗?”


    “嗯!好吃!”李新月抬头道,眼睛里带着光亮。


    “好吃就多吃点,这玩意不可多得。”曹勇又夹了几块给李新月。


    心里却在感叹,狼肉这玩意真是费调料,以后还是还吃点狼肉好。


    午饭后。


    曹勇在院子里把狼肉挂起来。


    李新月在井边洗碗。


    “对了,媳妇,一会我要去一趟镇上,买些东西。”


    当守山人,总得准备些工具。


    另外家里盐巴和药品也不够了,要去镇上弄点回来。


    “嗯,去吧,注意安全。”李新月抬头笑了一下。


    “不。”曹勇停下手里的活,看向李新月:“我想问的是,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


    “对啊。”曹勇笑道,“你长这么大,好像还没离开过咱们村吧?我带你去镇上逛逛,见见世面。”


    李新月动作停滞了。


    去镇上?


    她只从别人口中听说过那地方。


    供销社,邮局,还有各种新奇的东西。


    她是很想去。


    可是。


    只是一瞬间。


    她低下了头。


    轻轻摸了摸自己额头上的胎记。


    变得有点沮丧:“我还是不去了吧,娘说我出门给她丢人,从来不带我去镇上。”


    话音刚落。


    曹勇就走到了她面前。


    “怎么丢人了?”


    曹勇注视着李新月,“媳妇,在我眼里,你就是最好看的。”


    这些土味情话,都是以前看短视频看来的。


    但在这年代,就是极致前卫的情话。


    李新月被夸得脸都红了。


    “可是...不太好吧?”


    她嘴上矜持着,实际上,她向往镇上很久了。


    “行了,啥也不说了。”曹勇抢过她手里的碗说道,“媳妇你去收拾收拾,我来洗。一会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