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开导李承乾!

作品:《从退婚高阳开始,打造盛唐巅峰!

    程处默、尉迟宝林、秦怀善三人瞪大眼,一个个死死地盯着陈煜。


    尼玛!完犊子了!


    吃个饭吃成逆贼了啊!


    陈家人在主动作死这一块,天赋异禀!


    “咳咳!”


    陈煜话锋一转:“当有所作为啊!”


    三人同时舒了一口气,李承乾也下意识地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好好想一想,人生在世不过七十,除去十年懵懂,十年老弱,剩下的不过五十年。”


    “这五十年又要除去一半黑夜,只剩下二十五年,吃饭饮茶,沐浴更衣,又耗费了不少时日。”


    “掐指一算,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少之又少!哪有时间自怨自艾,哪有时间照顾旁人的目光?”


    话到激动处,陈煜一指天空,“哪位在乎过吗?!”


    “谁?谁啊?”李承乾下意识地问道。


    “当然是,杀兄......唔唔唔唔......”


    秦怀善站起身来,一把捂住陈煜的嘴,“陈兄,慎言!慎言!”


    他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刺激的饭。


    陈煜悻悻坐下,众人皆是沉默,陈煜刚刚的话,显然给他们带来了一点点震撼。


    这话明面上是说给李承乾听的,可是他们实际上与李承乾并无不同。


    父辈的功劳太大,无论是秦琼、程咬金亦或者是尉迟恭,一个个皆是当世猛将,踏着无数人的白骨才走到今天的位置。


    父辈们望子成龙,并没有什么错。


    可是大唐而今稳定繁荣,他们似乎再也没有能够超越父辈功劳的机会。


    “我爹其实也经常说,他像我这么大的时候,都上战场了......”程处默喝了一碗酒,眼中尽是愁苦。


    尉迟宝林也同样如此,“就爹更离谱,总逼着我习武,还说什么,我练了这么久,大腿都没他胳膊粗,就他那个胳膊,整个长安能找出比他粗的人吗?”


    “其实我不太喜欢做官,大理寺那差事,我真办不来......”秦怀善苦笑着摇头。


    比起在大理寺查案子,他更加希望和秦琼一样,上战场,立军功。


    无一例外,这帮人全都笼罩在父辈的阴影中,无法自拔。


    陈煜叹息一声:“我爹......唉......不让我参加科考,不让我做官,整天就撺掇着让我去平康坊找姑娘,为家里传宗接代,硬是要把我一个有志青年,逼成一条没得梦想的咸鱼。”


    “唉,烦死了!”


    四人齐齐朝着陈煜望去,有这么好的爹谁不羡慕?!


    李承乾叹息一声,“陈兄,方才多有唐突,是孤想多了。”


    陈煜摇了摇头,表示并不放在心上,李承乾着实惨了点,作为太子,无论说什么,做什么总会被拿去和李世民比较。


    那么问题来了,李世民是谁,不是程咬金、秦琼这些人。


    那是文治武功,七世纪最强碳基生物的存在,历史上帝王数一千计,唯独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千古流芳,要超越李世民,这尼玛绝对地狱难度!


    李承乾能不疯吗?能不抑郁吗?


    按照现代的话说,此刻的李承乾就是陷入了一种严重的自我怀疑、极度的内耗中,行为和思想也开始走极端,逐渐荒唐,逐渐变态。


    陈煜看向众人,那眼神一个个就跟死了亲爹一样,感觉人生无望。


    这样肯定是不行的,一个诈骗团伙,一定要有精气神,无论是尉迟宝林他们也好,还是李承乾也罢,他们都需要一个崭新的精神状态。


    要发泄,要豁达,要释然......


    他端起酒杯一饮,缓缓站起身,“诸位,且听我一言?”


    几人齐齐朝着陈煜望去,陈煜微微一笑:“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唐明 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只此连两句,还沉浸先前话中的众人,脸色霎时间就变了。


    他们自小接受精英教育,自然能够听出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我或许不如父辈,但天生万物本就各有所长,不是吗?!


    众人头上阴霾开始缓缓散开,一个个眼眸发亮,心潮澎湃。


    陈煜将还在回味的李承乾拉起,“来来来!承乾兄,秦大哥,处默,宝林,咱们一起喝一杯!”


    “好!哈哈哈哈哈!好一个天生我材必有用,好一个千金散去还复来!去他娘的太子之位!”


    “来!喝!”


    李承乾哈哈大笑,迷茫的双眼中开始浮现出淡淡的光彩。


    程处默猛地灌了一口酒,而后将酒碗狠狠砸在地上,“去他娘的程咬金儿子!”


    尉迟宝林四下扫了一眼,低声道:“去他娘的尉迟敬德的儿子!”


    陈煜抄起秦怀善面前的酒碗,一饮而尽,“秦大哥,你觉得如何?!”


    “陈兄,彩!大彩!继续!”秦怀善也是豪气冲天。


    “那咱们就继续!”


    陈煜大笑将酒水一饮而尽:“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李承乾、秦怀善,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尉迟宝林、程处默顿时整个人都酸了啊,此诗到这里已经算是千古名句,足以流传千古了。


    千百年来,无数读书人追求名留千古的机会,秦怀善和李承乾居然轻轻松松得到了。


    羡慕!很他娘的羡慕!


    他们两人心中下定决心,等下次陈煜作诗的时候,一定站在旁边笔墨伺候!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陈煜张开双臂,阳光下,少年的身影显得无比的肆意,飘然若仙。


    那是一种超脱俗世,超脱凡尘的洒脱,宛如谪仙人降世一般的肆意豁达,那一刻,无天地,也无我!


    “承乾兄,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李承乾的醉意早就被震撼所冲散,困扰在心中许久的阴霾顷刻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无比的澄澈,“无关外物,尊崇内心,人生苦短......”


    “何不肆意?”


    陈煜再次大笑:“就是如此!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再者说,不过是摔了腿而已,又不是治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