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暗潮
作品:《单元文:拯救恶毒女配进行时》 床上躺着的人双眼紧闭, 却是龙章之姿, 面色苍白, 唇上都是裂纹。
沈难厌帮沈烈拉了拉被子,看到他落在外面的手,纱布的包裹下隐隐可见血色。
她犹记小哥满身血污的带着大哥的棺椁一起回来时,小哥跪在父亲面前,颤巍巍的说:
“爹,我把大哥带回来了。”
说完,沈知遇就晕死过去。
大夫检查伤口的时候,他身上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
将士们说,他的伤本来应要休养数月,可他不听劝阻,带着大哥的尸身马不停蹄的走了半月,身上的伤口都侬化了他也不肯停。
事后,有人说沈奕居功自傲,所以才会战前独自离开军营,可沈难厌知道,她知道大哥不是那样的人。
这个把家国百姓安危看的比生命还重要的人,作为主帅的他怎么可能在大战前,丢下众将士独自离营?
可是没有人相信,小侯爷不败之威终究是名败了,没有人记得他曾经的荣耀。
宸王府。
密室中,烛火噼啪作响,萧弘睿对面坐着一个戴面具的黑衣男子。
就在男子将金匣子推过来时,密室的门被轻轻叩响。
“王爷,宋小姐来了。”林宋低声通报。
萧弘睿眉头微蹙,还未开口,一袭水蓝色衣裙的宋幽宁已经款款而入。
她目光扫过黑衣男子,微微一笑:“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
黑衣男子起身欲避,萧弘睿却抬手示意:
“不必,宋小姐不是外人。”
宋幽宁自然地走到萧弘睿身侧,目光落在桌上的金匣和信笺上。
“殿下,”黑衣男子沉声开口,将金匣又往前推了半分,“我家主子希望您莫要辜负他的期望。”
萧弘睿展开信纸,宋幽宁就着他的手一同观看。
片刻,他脸色骤变,一掌拍在桌上:“这是何意!”
宋幽宁却轻轻按住他的手臂,声音清冷:
“王爷何必动怒?这不正是我们预料之中的吗?”
她转向黑衣男子,唇角带着若有似无的笑:
“回去告诉你家主子,王爷应下了,只是这贺礼...”她指尖轻点金匣,“未免小气了些。”
黑衣男子面具下的眼睛闪过一丝讶异,随即轻笑:
“宋小姐果然如传闻中般...特别,在下一定转达。”
待黑衣人离去,萧弘睿猛地转身看向宋幽宁:
“幽宁,你可知这意味着什么?难厌她...”
“我知道。”
宋幽宁打断他,目光如炬,
“但镇国侯府功高盖主,沈难厌又是你的青梅竹马,即便你有心解除婚约,但陛下早已忌惮三分,若由你主动提出让沈难厌和亲北辽,不仅能消除陛下的疑虑,更能除去你最大的绊脚石。”
林宋在一旁屏息凝神,目光复杂。
三个月前,这位丞相之女落水后仿佛变了个人,不仅性情大变,三个月前突然得到王爷青睐,更是屡出奇策。
如今竟是连这等机密之事都能参与。
萧弘睿沉默良久,终于长叹一声:“你说得对,只是...”
“没有只是。”宋幽宁语气坚决,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沈难厌注定是你的劫数,不如借此机会一举两得。”
香炉中的青烟袅袅上升,萧弘睿华贵的衣袍拖曳在地,沾染了些许香灰。
他终于抬眼看向林宋:
“你认为,若无意外,对北辽的战事,大倾有几分胜算?”
林宋谨慎地回答:“沈家兄弟英勇善战,若有他们领兵,必能获胜。”
“你看,”宋幽宁轻声接话,
“连林护卫都明白这个道理,陛下又怎能容忍有人功高震主?沈家正是太完美了,所以才必须除去。”
萧弘睿闭目片刻,再睁眼时已是一片清明: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幽宁,你说得对。”
他将信件递给林宋:“烧掉吧。”
宋幽宁微微一笑,眼底却藏着旁人看不懂的深意。
作为穿越者,她清楚地知道,这一刻的决定,将让萧弘睿彻底走上帝王之路,而这也是她完成攻略任务的关键一步。
药铺,涣玉在清点药材。
一个多月来,沈知遇的身体上的伤已经无碍,只是依旧未醒。
沈难厌寻遍京城名医,也没有找到办法。
她坐在窗边,出神的看着门外,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驻足在告示墙面前,正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着。
“听说太师半月前回京了。”
“唉,又不知道有多少人要遭殃咯……”
“嘘,快别说了,小心你的脑袋!”
太师在巫山闭关,皇上就连着三个月没上朝,百官怨声载道,可无一人敢劝言。
世人皆疑惑太师到底有什么能力,能将皇上迷的连皇权都抛诸脑后。
太师席殃,祸国殃民的殃。
出生不祥,来历不祥,背景成迷。
可他权势滔天,传闻他生性阴晴不定,手段毒辣,见过他容貌者甚少,真是神秘得很。
如今朝中局势混乱,太子又被废,沈难厌瞧着父亲数日前进宫,去了三日才归,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书房。
侯府总是有人匆匆来,又匆匆走,有沈难厌认识的,也有她不认识的,每一个都面色凝重。
母亲也时常面露哀色,沈难厌心头萦绕的不安越发强烈。
前些日子,萧弘睿差人递了帖子,要见她。
她看也不看,将帖子直接扔里进火盆里烧了,她依旧不愿去相信父亲说的话。
不是怀疑父亲,只是她不愿相信自己记忆里的人会变得这样面目全非,她不敢去面对。
可是近日朝堂上几乎可以说是一边倒,百官们对萧弘睿无不赞扬,这样对他有利的局势难道会是一夕形成的吗?
没有人比她清楚,要走到今天这一步,萧弘睿得花多少心思……
买完药材,正逢雨过天晴。
难得的能见到阳光,沈难厌不由得觉得心口的积郁散去了一些。
正当她惬意的感受阳光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声急促的喊道:
“快抓住它!往那边跑去了。”
沈难厌循声看去,只见前方三五个男子,手持利器,正跌跌撞撞的朝前追赶。
一团黑色的毛球迅速敏捷,灵活的躲闪着几个男人的攻击。
眨眼便到了眼前,刹那间,沈难厌看到一只黑色的兔子从她脚边掠过,惊得她差点摔倒。
涣玉惊呼一声扶住她,“姑娘没事吧?”
一个长相粗犷的大胡子举着手里的刀从前面跳出来拦住了兔子,举着手里的棍子凶神恶煞的。
“小畜生,看你还跑!老子今天一定要吃红烧兔头!”
后面跟着的人也追了上来,气喘吁吁的道:
“赶紧的,抓了回去了,累死老子了。”
小兔子被逼到墙角,大胡子瞅准时机一个箭步扑了上去,奈何他身体肥硕,兔子灵活敏捷,双腿往墙上一蹬窜了出去。
眼看就要冲出去,突然头顶一暗,被一个竹筐罩住。
其中较为瘦弱的男子起身拍拍手,一只脚踩在竹筐上:“嘿嘿,逮到你了吧。”
大胡子顿时笑开了,走上前一把从竹框里揪着耳朵将小兔子拎出来,尖锐的刀在它面前比划。
兔子拼命挣扎着,奈何力量悬殊,眼看尖刀就在眼前了。
“且慢。”
沈难厌忍不住出声阻止,虽然戴着斗笠,面纱遮面看不清容貌,但难掩一身雍容贵气。
大胡子几人见沈难厌气势不凡,面面相觑,一时间也不敢随意招惹,当下问道:
“不知这位小姐有何事?”
沈难厌轻侧了下头,涣玉立刻心领神会,上前从袖口里掏出一包银两递过去。
“我家姑娘想买下各位手中的兔子。”
此事倒也不复杂,沈难厌出手不凡,给的银子并不少,一只兔子而已,没有理由拒绝。
几人拿钱离开时笑逐颜开,显然这笔买卖很合他们心意。
沈难厌抱着兔子,望着它一双圆溜溜的蓝色双眸看着她,可爱的紧,近日来郁结的心思轻松了些。
让她感到新奇的是,这只兔子不仅眼睛是蓝色的,而且耳朵也跟其他的兔子不一样,毛茸茸的大耳朵软趴趴的垂在两边。
就连毛似乎也比平时见到的兔子毛长,倒也格外的可爱。
“姑娘,这兔子怎么跟奴婢平日里见的不一样啊,”涣玉年龄还小,一时间有些兴奋:
“我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兔子。”
沈难厌没忍住轻轻捏了捏它柔软的耳朵,看着它湛蓝色的眸子里倒映着自己的身影,一个劲的往她怀里扑。
涣玉笑道:“你看姑娘,它好像很喜欢你呢。”
这兔子实在可爱的紧,沈难厌看着它,它就歪着头扑闪的一双大眼也看着她,就这么静静的对视了几秒。
却不知怎么的沈难厌忽然生出几分奇怪的感觉。
沈难厌点点它的小鼻子自言自语说道:
“小东西,怎么感觉你能听懂我们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