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怎样激起小说?

作品:《文豪:落榜后,写小说得诺奖

    李修文思索许久。


    终于想出了激起《克苏鲁的呼唤》这篇小说的方法。


    他记得。


    这篇小说讲的是一个普通人从祖父留下的遗产开始。


    从祖父的日记记载的内容开始调查一系列诡异事件。


    逐步揭开了沉睡在海底的远古邪神的恐怖真相的故事。


    小说,采用了一种故事套故事的镶嵌叙事结构。


    由多个碎片化的调查内容拼凑出了整个故事的全貌。


    大部分篇章都是由主人公“我”的调查串联起来的。


    而“船员的日记”这个故事里的故事可以看成是核心。


    讲的是一艘货船在茫茫无际的南太平洋海域航行时。


    由于风暴船只偏航后船员们登上了一座不知名的岛屿。


    意外惊醒了沉睡在其中的克苏鲁。


    目睹这一幕的船员们大多因诡异的原因发疯死亡。


    只有一名船员侥幸的驾船逃脱了那片诡异的海域。


    但在后面也死亡,留下了记述这期间见闻的日记。


    主人公正是从他的日记中拼凑出了克苏鲁的全貌——


    克苏鲁是一位亿万年前来地球的外星古老神祇。


    它和它的同族在地球建造了它们居住的拉莱耶之城。


    后来由于某种原因这座城市沉入海底了海底之中。


    克苏鲁也被困在其中,处于一种如死亡般的沉睡状态。


    但克苏鲁的精神力量依然能够向外界去发散。


    从而影响那些敏感者的梦境,吸引人们成为它的信徒。


    当时机成熟。


    拉莱耶将从海中升起,克苏鲁也将苏醒并支配世界。


    正因如此。


    李修文觉得岛屿是激起这部小说的必要场景。


    但他也并不确定能不能在岛屿上记起这部小说的记忆。


    只因船员们登上的岛屿并不是现实中真实存在的岛屿。


    而是因为偶然事件从海底升起的拉莱耶石城。


    不过。


    李修文觉得大概率应该是能激起这部小说的记忆的。


    毕竟这个上面发生的事件也确实是小说的核心。


    而升起来的克苏鲁之城也可以看成是一座岛屿。


    当然。


    即使在这个场景中激不起小说记忆他也不会灰心。


    还有一个森林或许也可以看成是小说的主要场景。


    被克苏鲁影响的信徒正是在森林里举办邪恶的仪式。


    这也是主人公能够拼凑出克苏鲁全貌的重要线索。


    只是这毕竟不是核心场景,也只能留作备用。


    想了想。


    李修文便把小岛当成了激起小说记忆的场景因素。


    至于感受,李修文这次倒是没怎么费工夫去想。


    只因所有克苏鲁小说貌似都有一个显而易见的情绪——


    那便是不可名状的恐怖感受。


    正因如此。


    他认为这个恐怖感受就是激起这篇小说的感受因素。


    想好后。


    李修文在导航软件上搜索起了离江阴市近的岛屿来。


    江阴市并不靠海。


    也因此,他想找海上的岛屿激起这部小说的记忆。


    也只能找距离近的沿海的城市看有没有合适的岛屿。


    看了地图,李修文发现魔都市附近有不少的岛屿。


    查看一番。


    他最后在其中选定了一个名叫西马山岛的岛屿。


    这个岛屿有海底隧道通往大陆,去上面比较方便。


    从地图上来看,这座岛屿貌似还是个旅游景区。


    正好。


    不仅可以帮助记起小说,也可以让自己好好游玩下。


    选好后。


    李修文打算明天坐车出发去这座岛屿上面试试。


    看看能不能激起《克苏鲁的呼唤》这篇小说的记忆。


    想罢,李修文突然感到自己的肚子有一些饿。


    看了下时间,他发现此时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半。


    他就收回思绪,披上衣服,下楼到外面吃饭去了。


    这次。


    他没走远,依旧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快餐店吃饭。


    无它。


    只因他一直就对吃的东西本身没有太大的欲望。


    当然。


    这也可能只是说因他前世囊中羞涩的时间多。


    没体验过那些各种各种滋味无比可口的美食所致。


    形成了习惯。


    即使只是吃街边最便宜的快餐他也不感到厌烦。


    前世。


    他也只有跟女朋友一块吃饭才不会去吃这种快餐。


    或者是朋友聚会……


    要是他自己的话。


    大部分在外面工作的时间他都是在街边的快餐店吃饭。


    和之前一样,李修文又点了一份肉沫茄子盖饭。


    这次。


    饭店老板倒是没有再拿上次那种鄙夷的目光望自己。


    另外。


    和之前的时候一样老板他也没有上前打扰他。


    这也是李修文选择经常来这家快餐店吃饭的原因。


    等饭时,李修文坐在面朝门的方向靠墙的位置。


    抬头,他就可看见门外被街灯照的通亮的街道。


    不经意间。


    他看到了上次那个小女孩骑自行车从外面经过。


    他也没多想,毕竟人世间偶然的事情本就有很多


    快餐店里,这会儿除了李修文也没什么来吃饭的客人。


    不一会儿,李修文点的肉沫茄子盖饭便做好了。


    天冷,饭凉的快,李修文肚子又饿,他吃的便快。


    没一会儿,他便把满满的一盘饭菜给解决干净。


    看他吃的干净,饭店老板脸上也不由露出了笑意。


    心里,则是对这个年轻的作家感到非常敬佩。


    他想,这庄生写这么多书,赚的钱肯定不少。


    可是依然愿意来这快餐店吃这十几块一顿的晚饭。


    这份有钱之后,依旧简朴的作风,真是难得!


    要是自己有钱了,恐怕高低也要每天吃一顿大餐。


    他不知道的是,李修文纯粹是因为习惯成自然罢了。


    要是他真发现有比这更合适、味道更好吃的饭店。


    即使多发点钱,李修文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


    对于钱。


    前世很多时候李修文心里都没什么节制的概念。


    他也并没有像有些人一样把钱当成多么重要的东西。


    要不然。


    他上学时也不会经常因为买书而没有钱吃饭了。


    要是钱真能换得在他心里无比珍贵的那种东西。


    即使拿自己的所有钱去换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可是啊,钱也只不过是钱罢了,又能换什么东西呢?


    付完钱,李修文离开快餐店,他并没有急着回家。


    想着反正自己这会儿回去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他便决定在外面散会步,等消了食之后再回家。


    不曾想。


    这次散步倒是让他碰到了一件比较意外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