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毒王黄老邪

作品:《神级护卫在都市

    “陪老子去见一个人。”林风扔掉烟头,用脚踩了踩,说道。


    “谁?”


    “黄老邪!”


    “黄老……黄老邪……”胖子突然尖叫一声,吃惊得嘴巴张大,“哎哟我去,我说你脑子没病把?你见谁不好,你非要见他?”


    黄老邪,仅凭这三个字,就足以让人闻风丧胆。


    因为,黄老邪还有一个外号:毒王!


    “老子找的就是他,一个人去不放心,所以你得跟我走一趟。”林风摸了摸手边的大棒,眼神里流露出不舍的味道。


    胖子噗通一下坐在沙发对面,显然还没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你有病啊?你找他干嘛?一般人都躲还来不及呢。”


    “找他,救人。”


    “谁?”


    “宋映雪!”


    “卧槽,原来是那个小妞啊,我说你也太拼了吧,你不过就是个保镖而已,她要出事儿,你就换个工作呗,何必要把自己搭进去呢,我可听说那老东西最近两年脾气不好……好像上次,狼毒峰的峰主去找他治病,被他一味药就给弄死了。”


    没错,毒王一生只杀人,很少救人,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尽管大家都知道,这家伙的医术,比那些什么医圣,医王强了几十倍不止。


    “不去见见,怎么知道行不行?”林风下定决心的事情,谁也劝不动。


    “我可以拒绝吗?”


    “可以……不过,我会顺便给联盟的那些老家伙写封信,把你最近的表现汇报一下。”


    “我靠……”胖子梁上肌肉一阵抽搐,“林风,算你狠,胖爷我陪你走一趟还不行吗?哎哟,我真是太倒霉了,竟然跟你这种人做了兄弟,老天啊,快一道雷劈死这个丧尽天良的家伙吧。”


    如果有选择,胖子这辈子都不想见那个臭名昭著的家伙。


    ……


    张小天从酒吧走出来,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身后扛着一个口袋,里面塞满了现金,少说也有百八十万。


    从昨天黄昏到今天黄昏,绝对是三枪会的噩梦。


    一个号称是林风的头号打手、芳韵集团保安队副队长的家伙,拿着一把匕首闯进三枪会总部,一口气干翻了十多个高手之后,把三枪会的老大猛哥绑架了,并要求一天之内凑够一百五十万,不然就一刀把猛哥宰了。


    猛哥开始不信邪,还想来横的,却没想到张小天比他还横,二话不说,剁掉猛哥三根手指头,三枪会一群人吓得大气不敢出,急忙去凑钱,凑了一天,总算凑出了一百多万,张小天数了数,觉得差不多了,这才心满意足地拿着钱离开。


    “狗屁的三枪会,都是一帮垃圾。”


    张小天呸了一口,十分不屑地扛着袋子离开。


    ……


    同一时刻,林风和左晓杰乘坐的航班,降落在南洛市。


    南洛市,号称千年古都,历史上共有十三个王朝在此建都,是华夏有名的历史文化胜地之一,经济虽然比不上凤城那种海滨小城,但是名声在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就在南洛市东北方向的白云山。


    白云山是有名的风景区,但只开发了一小部分,还有许多人迹罕至的地方。桃花岛,就在白云山景区五十多公里外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内,而这,就是黄老邪的住址。


    寻常人进不去的地方,自然难不倒林风和左晓杰,两人花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来到了让人谈虎色变的桃花岛。


    那是一个面积不大的湖泊,湖泊中央有一块小道,上面盖了两三间小木屋,环境优雅,十分怡人。


    林风站在岸边,高声喊道:“毒王前辈,在下林风,请求与前辈见一面。”


    好半天,没人回应。


    左晓杰挠挠头:“不会没在家吧?”


    吱嘎。


    仿佛为了回应胖子的话,小岛上,正中那间木屋的门一下打开,一道声音远远传来:“是你个小王八蛋啊,你可以过来,不过你身边那个胖子不行。”


    左晓杰脸色一变,有些不爽地小声骂道:“靠,这不是瞧不起人吗,我胖子怎么就招惹你了。”


    他的声音很小,只有林风听得见。


    借他一百二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跟岛上那位骂架。


    “你就老实在这里呆着,要是老子出事儿,你赶紧回去报个信。”林风一脸郑重地交代道。


    对于江湖人谈之即变色的黄老邪,林风心里也没多大的把握。


    胖子拍拍他的肩膀:“放心吧,我不一定能保你周全,但要我一个人逃走,这肯定不是啥问题,胖爷我当年从……”


    噗通。


    一句话没说完,胖子就栽倒在地上。


    林风暗暗心惊,吗戈壁的,毒王的名号,果然名不虚传,这要是拉出去,都可以抵挡几万大军了。


    他扛着大棒,踩在那竹子搭建的木桥上,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走到木屋前,正犹豫着,听到里面传来一道苍老的声音:“进来,怕老头我吃了你啊。”


    林风苦笑一下,低头走进了屋子。


    天色渐晚,木屋里面点了一盏油灯,窗外一阵阵微风吹过,那油灯火苗左右摇晃,忽明忽暗的。


    在那窗边的桌前,跪坐着一个面容枯瘦的老者,七十岁上下,头发花白,白色的胡须垂到胸前,却是仙风道骨一般模样。


    老人眼眶深陷,一双并不大的眼睛,看人时,却是射出道道精光,一般人不敢直视他的眼神。


    “晚辈林风,拜见毒王前辈。”


    林风上前,老老实实鞠了一躬。


    “啰嗦,”毒王瞥了林风一眼,充满不屑,“你那个王八蛋师父,竟然教出你这种软蛋,果然一代不如一代,都是一窝怂蛋。”


    “……”


    “前辈,当着徒儿骂师父,这不太好吧?”林风有些无语。


    “怎么的?你不爽?你来打我啊!”


    林风差点一头栽倒。


    吗戈壁的,这还是那个一出山就能搅得江湖一片腥风血雨的毒王?尼玛,这德行,跟一个小混混有什么区别?


    “前辈你取笑了,你是长者,还是我师父的老友,我再怎么着也不能跟你动手啊!”


    “哼,那是你打不过我。”


    “额……”林风一头的黑线,“好吧,前辈,实不相瞒,我这次前来,是有事相求,我有个朋友被人下毒,下毒之人是个很厉害的高手,所以……”


    “所以,你想请我出马,去解毒?”黄老邪眯着眼睛,细细打量林风。


    林风笑道:“前辈果然高见,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呸,这拍马屁不要脸的功夫,果然跟你那个王八蛋师父一模一样,你现在可以滚了,老头我一生只杀人,不救人,这是规矩。还有,我脾气不太好,别以为你是那根王八蛋的徒弟,我就不会把你怎么样!”


    黄老邪说话时,眼睛却是一直盯着林风肩上的大棒,有些兴奋的味道。


    林风见状,把大棒放了下来,说道:“这是一根龙骨。”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是龙骨,而且还是上古时期的货。”黄老邪没好气地说道,眼睛里开始放光。


    “只要你肯出山救我朋友,这龙骨,就当做报酬。”


    “此话当真?”


    黄老邪竟然激动得站起来。


    林风微微一笑,有戏!


    如果天底下还有第二个人比老家伙更了解这龙骨的话,那就非黄老邪莫属。


    当年,两个老家伙为争这一根龙骨,从西边的天山,一直打到东边的长白山,龙骨几次易手,最后还是林风的师父技高一筹,抢到了龙骨。


    从那之后,黄老邪只要一提林风的师父,直接就用王八蛋来代替。


    “千真万确,只要前辈能出手,不管能不能治好我朋友,这龙骨,都归你。”林风心中虽然不舍,但还是将龙骨递了过去。


    这龙骨,就是他的命。离开龙骨,他就是废人一个。


    但是,为了救宋映雪,他别无选择。


    黄老邪一把抱住龙骨,像抱着自己的情人一样,心花怒放,恨不得放声高歌,只见他板起脸孔,佯装生气地说道:“哼,不是能不能,而是老头我出马,就算他到了阴曹地府,老头我也要把他抢回来。”


    林风不置可否,世人皆知毒王只会下毒杀人,鲜少有人知道毒王的医术,和另一位鼎鼎有名的药王,并没有多大的差距。


    “臭小子,现在这玩意儿归我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吧,老头我可不是因为这玩意儿就愿意出手的,我是最近憋得慌,想出去散散心,仅此而已。”


    林风苦笑不到:“好,那我们今天就去凤城。”


    “凤城?”


    黄老邪跟一只猫被踩了尾巴一样,惊诧起来,在屋子里抓耳挠腮地走了几圈,突然说道:“臭小子,我现在后悔了,我还有个条件,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不去了,你的破骨头还给你。”


    “啊?”


    吗戈壁的,这翻脸的速度,也太快了吧,你好歹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啊。


    “啊什么啊,我要你去保护一个人,是个女人,你听好了,不是十天半个月,而是保护一辈子,你能做到吗?”黄老邪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林风。


    “前辈,咋能不能实际点?保护一辈子,那我这一辈就陷进去了啊!”


    “你可以把她娶回家,反正她长得很漂亮,嫁给你算是你这个臭小子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有女朋友了。”林风说道。


    “可以分手,再娶她。”


    “不行,我们感情很好。”林风觉得要是不行,可以把冷芊芊叫过来当面对质。


    黄老邪想了想,说道:“那你也可以娶她,两个一起娶了,算是便宜你这小王八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