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夜枭,大魔王

作品:《神级护卫在都市

    夜枭。


    这是一个在杀手圈,佣兵圈,异能圈,甚至在许多小型的战场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


    仅就杀手圈子来说,夜枭,排名第十。而野狼,排名第八。


    听起来似乎野狼更牛逼,可惜真相是,两人有着本质的区别,夜枭的排名是世界排名,而野狼的排名是华夏排名。


    夜枭尽管排名第十,但是排名前五的杀手都不愿意和他碰面,原因是这家伙打破了杀手界一条延续千年的规矩:杀手不对杀手下手。


    在夜枭,也就是林风闯入杀手圈之前,杀手和杀手之间是不会相互出手的,评定杀手排名的规则,是由杀手协会根据杀手完成任务的难度来进行考核,可是,夜枭出现后,无视了这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一年之内干掉了三个臭名昭著的杀手,其中两名,都是排名前十的顶尖杀手。


    夜枭,是第一个向同行下手的人。当然,林风那样做是有原因的,当时的他,本来就不是杀手圈子的人,干掉那三个杀手,完全是为了完成任务。


    可是,他的行为却激怒了整个杀手界,杀手协会出资两亿美金,号召顶尖杀手们干掉夜枭。


    于是,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无数的杀手疯了一样地追着夜枭,都想干掉他,一方面是拿到那两亿美金,另一方面,干掉这个家伙,对自己的名声绝对是一个很大的帮助。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结果却是不如人意,这些出马的杀手,非但没有干掉夜枭,反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世界排名前二十的杀手被干掉四名,排名前十的被干掉两名,杀手们这才反应过来,不能继续追杀了,不然整个杀手界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杀手协会无奈之下,承认了夜枭的杀手身份,并给了他一个第十的排名。当然,以他的实力,排名前五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毕竟不是科班出身,而且曾经是杀手界的一朵奇葩,这个排名,已经十分厉害了。


    这也就是当野狼看到林风时,会有想死的心情。


    夜枭的名气太大,以至于大家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叫林风。


    要是早知道林风就是夜枭,野狼估计宁愿去把姓王的小白脸干掉,也不愿见林风一面啊。


    一年前,夜枭销声匿迹,大家都以为他被干掉了,或者是金鹏洗手退出了杀手圈。


    一年后,野狼作为杀手圈的一份子,率先得知林风竟然隐藏在凤城这种鸟不拉屎的小地方。这本该是一个大新闻,可野狼不敢保证自己有没有机会把消息带出去。


    跑!


    有多远跑多远!


    有多快跑多快!


    这就是此刻夜狼心中唯一的想法。


    林风看到这家伙转身就跑,唰地从床上跳下来,来不及换衣服,穿上拖鞋,扛着大棒就追了出去。


    “吗戈壁的,来了就别走了!”


    对于杀手界的人,林风向来没什么好感,因此一旦有不对付的,直接干掉就好了。


    野狼匆匆跑到楼下,回头看楼梯口的地方,没有夜枭的身影,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但就在这时,他突然被空中的一道黑影吸引住。


    只见在三楼的楼梯通道的窗户处,一道黑影飘了下来。


    正是林风。


    “哎哟我靠!”


    野狼吓得骂了一句,急忙转身就跑。


    林风落地,托着拖鞋,啪嗒啪嗒地追了上去。


    野狼除了杀人之外,还有一个特长就是跑得快,双腿肌肉异常的发达,拥有能媲美狼一般的冲刺速度。


    换做一般人,早就被野狼甩开了。


    可惜,他碰到的是林风。


    别看林风脚上是一双拖鞋,跑起来的时候还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但是他的速度,却一点也不比野狼慢。


    这两人,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早就已经离开了小区,穿过了整个西郊的居住区,又穿过了一片冶金工业区,最后折回到北郊……


    终于,野狼停下了。


    不是不想跑,是实在跑不动了。


    在过去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林风追着他围着凤城转了大半圈,他跟疯狗一样的狂奔,可惜还是没能甩掉林风。


    身后那拖鞋砸在地上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简直想梦魔一般,萦绕在野狼的心头,这家伙都要崩溃了。


    “呼呼呼……呼呼呼……”


    野狼坐在马路上,有气无力地说道:“前辈,我不跑了……你杀了我吧。”


    砰。


    林风走了过来,将大棒往地上一顿,吓得野狼浑身一哆嗦。


    随即,他低下头,笑眯眯地看着这个累的跟狗一样的杀手,问道:“你倒是继续跑啊,怎么不跑了?”


    “我……呼呼……我实在跑不动了……”


    野狼抬头看见林风头上一滴汗水都没有,脸不红心不跳的,顿时佩服得是五体投地,就凭这体力,怪不得当年几十名杀手追着他杀了大半个地球都没讨到便宜呢。


    麻痹的,这还是人吗?


    知道自己今天是逃不掉了,野狼干脆把自己的面罩扯掉,方便大口大口地喘气。


    这家伙的皮肤黝黑,二十五岁左右的样子,长了一张那种扔到人群里转身就找不见的脸蛋,不能说丑,只能说太平凡了。


    但是,一张普通得别人转身就忘的脸蛋,在杀手界却是最大的优势。


    “你是杀手?”林风轻描淡写地问道。


    “是啊,前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野狼,是狼穴的首领,我现在在华夏排名第八。”野狼心想,夜枭,这个大魔王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冷酷嘛。


    夜枭大魔王,传闻说他是见人就杀的。


    这当然某些人的故意谣传。


    林风说道:“没听过。”


    “……”


    野狼很尴尬。


    要是别人说这话,他一定会不服气地争辩一番,华夏第八啊,第八你懂不懂,华夏前十,你竟然说你没听过。


    可是,这话是夜枭说的,野狼还真没那个勇气去争辩。


    而林风离开一年多的时间,世界在变,杀手界也在变,有许多组织和杀手的排名已经发生了变化,许多后起之秀后来居上,这些都是他现在所不知道的。


    “华夏人啊,好好的华夏人不做,何苦要去给鬼子当走狗呢?”林风问道。


    “啊?给鬼子当走狗?前辈,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不是宫本大藏那个老鬼子派你来的?”林风疑惑地问道。


    “我靠……”


    闻言,野狼突然激动地跳起来,语气兴奋地说道:“前辈,宫本大藏不就是宫本家族的族长马?难道前不久死掉的宫本五十八真的是被你干掉的?”


    宫本家族世子被一个扛着大棒的年轻人干掉的消息,早就传疯了。但是,没人知道那个年轻人的身份。


    现在,野狼可以确定,凶手就站在自己面前,就是夜枭。


    “少特么转移话题,我问你,你干嘛跟老子过不起?也想杀了老子去杀手协会邀功是不是?”林风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林风隐藏了夜枭的身份,来到凤城的事情,除了老家伙之外,并没有人知道,但是又是谁能请杀手来对付自己呢?


    野狼见林风发怒,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面前这位,可是夜枭大魔王啊,于是马上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前辈,我可不是鬼子的走狗啊,是我们狼穴之前接了一个任务,就是来凤城杀你,没想到我派出的几个手下全军覆没,我就知道遇到高手了,所以打算亲自出马,为我的手下报仇……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你就是林风啊,要是早知道是前辈你,我肯定转身就去把王家给一锅端了。”


    “王家?”


    “是啊,王家,凤城王家,联系上我们狼穴的,好像是王家的一个很重要的人,叫……王……王子豪的。”野狼很干脆地就将雇主给卖了。


    杀手界的一条最重要的规矩就是,不能出卖雇主。


    可是,眼下的野狼顾不上那么多了。


    夜枭不但是大魔王,而且也是他的偶像啊,所以出卖一个王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王子豪?这次可是你作死在先的,那就不要怪老子不给面子了。”


    林风咕哝了一句,转身瞅了野狼一眼:“滚吧,以后别让老子再遇到你。”


    换做以前,林风肯定把这厮一棒解决,万事大吉。


    但是如今的他,早已不似当初那么嗜杀,只要不是对方作死,他都懒得出手,这也正是王子豪几次三番逼他,可他忍住了打上王家去的想法的原因。


    “啊?”


    野狼大吃一惊,反应过来之后,好奇地问道:“前辈,你不杀我?”


    “老子早就过了一言不合就杀人的年纪了,滚,趁老子心情还算好。”林风将大棒扛在肩上,转身就走。


    至于野狼这种杀手,还排名第八,在他眼里,狗屁都算不上。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杀手圈的那些顶级杀手,放到另外一个圈子里,给人提鞋都不配,比如岛国的忍术,华夏的古武,西方的异能和血族等。


    林风真正忌惮的高手,目前只有行刑者那个王八蛋一个。


    看着林风潇洒离开的背影,野狼挠挠头,本想离开的,可是考虑了一会儿之后,竟然鬼使神差地追了上去。


    野狼径直跑到林风面前,噗通一声跪下,大声喊道:“前辈,你收我做徒弟吧。”


    这一下,可把林风吓了一大跳。


    “你特么有病啊,电影看多了怎么的,滚,别逼我动手啊。”


    林风被这货气得不轻。


    你妹的,一言不合就磕头拜师,这可是只有电影里才会有的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