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 13 章

作品:《花果婚

    喜悦如同一股电流从脚底向上蔓延,向芷玫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她把溜溜放到一边,几步小跑过去,一下子抱住了孙擎川。


    刘晓琴从厨房探出个脑袋,眼角的纹路都明显了起来。


    “你个没良心的!总算舍得回来了!”


    孙擎川是向芷玫小学一年级的同桌,从那时起,两个人就建立起了深刻的友情。


    孙擎川的父母工作很忙,放学不回自己家跟着向芷玫回家,一起做作业,一起吃晚饭,直到快睡觉的时间,司机才过来把他接走。


    两个小孩几乎形影不离,一起慢慢长大的那些日子里,向芷玫的书包,新年的衣服,都是孙擎川的妈妈买的。


    他们夫妻生意做的很大,忙起来顾不上他,对于向芷玫这样一个好同桌能带着孙擎川她很感谢,虽然不常见面,但经常给向芷玫买这买那。


    向芷玫印象最深的是小学四年级的一次家长会,她第一次见孙擎川的妈妈。


    以前从来不知道能有这么漂亮的阿姨,回过头再看孙擎川又发现,原来这个每天在一起的人,跟他妈妈长的几乎一模一样。


    孙擎川的母亲不仅漂亮,从发丝到穿着都无一不精致。跟刘晓琴每天花花绿绿的鲜艳不同,她身上的颜色很有规律。


    当时的向芷玫还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比较合适,直到后来她才明白,是气质。


    漂亮的人很多,有气质的格外出众。


    向芷玫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就是孙擎川。


    后来上了初中,班级里开始有一些风言风语,可两个人谁都没往耳朵里进,他们之间的关系,别人懂个屁。


    于是班级里的男生大多不敢招惹向芷玫,女生想跟孙擎川接近,也会先和向芷玫做朋友,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高中。


    高中的孙擎川,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蔺晴十几岁便出落的亭亭玉立,跟长开了的孙擎川站在一起也毫不逊色。沈昶亭和向芷玫还没扯上关系的时候,他们已经光明正大的在一起,而且很快出了国。


    这在当时简直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高中时的爱情,家长拦都拦不住,还有支持的?


    可向芷玫知道,蔺晴不仅外貌跟孙擎川般配,家世也一样。


    两家人高高兴兴的坐在一起聊两个孩子出去念书的事,不是因为遇到了彼此而有了新想法,是他们本来就想送孩子出去,刚巧凑在了一起。


    向芷玫哭了整整一个礼拜。


    准确的说,如果不是孙擎川的出走,后来沈昶亭的入侵怕是还要多些波折。


    向芷玫人生第一次去机场就是为了送孙擎川。


    她为了忍住不哭小脸憋的通红,可一见孙擎川脸上熟悉的笑容,最后还是没忍住嚎啕大哭,鼻涕眼泪弄了他一身。


    蔺晴站在一旁,眼睛也湿了。


    她没有过这样好的儿时玩伴,所以羡慕孙擎川从小不是一个人长大,也从来没有因为自己女朋友的身份去不喜欢向芷玫。


    向芷玫哭够了又去拉蔺晴,嫌自己的手不干净,使劲儿在衣服上蹭了蹭才说,“他不喜欢一个人。”


    向芷玫只说了这一句话,但是蔺晴听懂了。


    国外不仅和国内有时差,两个人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的不同。孙擎川从来不会刻意的去维系和向芷玫之间的联系,但只要她找他,孙擎川永远都有空。


    “你个死人头!回来了也不跟我说!”向芷玫眼眶红了,咬着牙没哭。


    这么多年,孙擎川很少回来,他们许久没见了。


    曾经的少年长成了肩宽腿长的青年,这让向芷玫有些陌生,可他眼里的笑意,却又是那么熟悉。


    这时如果再见到孙擎川的妈妈,向芷玫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句,青出于蓝。


    孙擎川的拥抱并不疏离,他紧紧搂着向芷玫,闭着眼睛在她肩膀上按了按,“这叫惊喜,叔叔阿姨比你淡定多了。”


    两个人激动了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向芷玫像小时候那样拉了拉他的手,却发现孙擎川的手上多了不少茧子。


    “你手怎么了?”


    “攀岩,我和蔺晴都喜欢,有时间经常去,她的手比我好不了多少。”


    “蔺晴真厉害,她也回来了吗?”


    “还没有,她还没毕业,比我会晚一段时间。”


    向芷玫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拽着孙擎川的衣角不松开,吃饭时也不停的给他夹菜。


    “尝尝,看味道变没变,你怎么都瘦了。”


    向征和刘晓琴都喜欢孙擎川,因为这小子打小就护着向芷玫,跟着给他夹菜。


    孙擎川才不客气,他是真的很久没有吃到这熟悉的味道,碗里的菜很快见了底。


    向芷玫这才想起来回家是为了什么,“就怪你,我明天要出去玩,早知道你回来我就不去了!”


    孙擎川看了眼正在厨房洗碗的刘晓琴和向征,“闪婚是怎么回事?”


    孙擎川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可他一旦板起脸来说正事,向芷玫是有些畏惧的。别人不知道,可她见过孙擎川打架生气的样子,一般人招架不住。


    “我跟他的事你是知道的。”


    这个他指的是沈昶亭。


    “玫玫,他是过去,你不能因为过去影响自己的未来,结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不应该草率的去做决定。”


    孙擎川话里透着严肃,向芷玫却没什么反应,“小川同学,不是每个人的婚姻都是源于爱情,或许可以这么说,婚姻也不仅仅是因为爱情。虽然我的这个决定吧,确实有点莽撞,但…”


    向芷玫说不出老公丈夫一类的字眼,只能直呼其名,“季艾璟是个人品靠得住的人。”


    孙擎川直视她的眼睛,读懂了向芷玫的想法,“现在说这话已经晚了,我一直觉得有感情的婚姻才是彼此愿意磨合的基础,和喜欢的人看日出和跟一个人品好的人看日出终归是不一样的。”


    “我知道,我和喜欢的人看过日出了,而眼下这个,大概不会再想要一起去等待那个瞬间。”


    有些事不是因为事情本身有意义,而是想要跟心里的人一起去做,才会去期待觉得有意义。


    孙擎川有些心疼,但始终没有开口问她为什么和沈昶亭分手。


    向芷玫太久没有见孙擎川,待到了很晚才让他送自己回家。


    四个人坐在一起聊这几年孙擎川在国外是怎么生活的,向征听到觉得有意思的地方会忍不住感慨,他还是不够有钱,没能让玫玫有机会去看看不一样的世界。


    孙擎川看着向芷玫上了楼才把车开走,他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机场。


    第二天早晨,孙擎川出现在沈昶亭的公司楼下。


    他们高中时其实不太熟。


    孙擎川话不多,因为想说的都跟向芷玫和蔺晴聊了,这一点跟向芷玫很像,看似跟所有人都能打成一片,但亲与不亲实际上差别很大。


    而沈昶亭性子更为豪爽,八点的太阳都没有他每天阳光灿烂,如果牙齿能晒黑,他那一排大白牙估计早就跟碳一个颜色了。


    当时孙擎川怎么都没有想到后来向芷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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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跟沈昶亭扯上关系。


    沈昶亭从车上下来,身上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羊毛大衣,里面的西装一看便价值不菲,黑色的高领毛衣十分得体帅气。


    孙擎川远远的望过去,没有见到十几岁时那个阳光灿烂的少年。


    沈昶亭瘦了不少,明明是一清早,面上却有几分疲惫,他先是熄灭了手里的烟才转身往办公大楼走去。


    不经意视线扫过门口,这时才注意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沈昶亭没有立刻认出孙擎川,只是觉得有些眼熟,刚想转过头进去,便记起了这人是谁。


    他缓缓的停住脚步,在人来人往的地方定定站住。


    孙擎川见他停下可不磨蹭,径直走了过去,沈昶亭刚想开口说什么,孙擎川嘴角一扯,一拳狠狠砸在他的脸上。


    周围人尖叫了起来,人群乱了,有几个人想过来拉架,可孙擎川冷冷一瞥,便没人敢上前。


    他脸上的笑没有淡去,沈昶亭的嘴角被牙齿磕破流了血,不自觉的舔了舔,又疼的嘶了一下,没等他缓过来,孙擎川又一脚踹到他肚子上,沈昶亭直接向后倒去。


    笔挺的西裤蹭上了一大片灰尘,很有质感的大衣也变成了一块廉价的抹布。


    保安从办公楼里跑了出来,要去制止孙擎川。


    沈昶亭抬起手,示意他们停下。


    “我不管你为什么和她分手,但是在我这,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让玫玫不开心的人。”孙擎川抬眼看了看高耸入云的办公大楼,“以后小心点。还有,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说完不再看地上的人一眼,转身走了。


    沈昶亭垂着头坐在地上,长腿弯曲搭着胳膊,像一座沉默的雕像。


    保安这时候试探着过来扶起他,这次沈昶亭没有拒绝,抬起头时,眼底通红一片。


    同一时间,向芷玫和季艾璟踏上了高速开始旅途。


    昨天因为太高兴,晚上跟孙擎川和老向喝了几杯。


    向芷玫酒量好,上学的时候经常跟同学出去聚会,小酌怡情。


    可真正喝醉的那次,是和胡伊晨一起。


    这点向征对向芷玫了解的还是很透彻的,不该糊涂的时候向芷玫几乎很少犯错。


    回去时,季艾璟还没睡。


    晚上顾渊约了几个朋友在店里,让他过去一起吃个饭,到后来要换地儿的时候,他提前回来了。


    本来以为向芷玫会比他早,没想到他到家了,向芷玫连影子都没有。


    她喝了不少,因为实在高兴,人是清醒的,但身上的酒气瞒不了人。


    季艾璟不明白,跟父母吃饭怎么会喝酒,不自觉眉头便紧了。


    向芷玫压根没看他的脸色,打了个招呼就要回房间。


    “你喝酒了?”


    “啊?哦,喝了些,你闻到了?”


    她可不像季艾璟,看着没事儿人似的,连条直线都走不出来,她脚下的线直着呢。


    “要不要我给你扎两针。”


    向芷玫以为自己听错了,瞪着眼,“你要干什么??”


    “明天路上时间长,扎一针会舒服些。”


    向芷玫这才反应过来,季艾璟说的是针灸,他是大夫,这对他而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算了,我没醉,洗个澡就没有味道了。”


    自己身体对酒精新陈代谢的能力向芷玫很清楚,这不高速都上了她也没什么感觉。车里放着音乐,应该是随便找的流行歌单,向芷玫几乎每首都能跟着哼一会儿。


    这时,她忽然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