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罪欲同歌(三人番外)
作品:《作死后娇娇炮灰又被疯批强娶豪夺》 *谢崇
纪泱结婚的消息传来时,谢崇已经将谢詹折磨得不成人形。
一向威严的谢家家主像条败犬似的蜷缩在角落里面,干净的衣服沾满了泥土和血水,甚至黏到了后背纵横的伤痕上面。
谢崇鞋尖踩着谢詹的手,目光阴鸷冰冷,语调却格外轻缓:“真是狼狈啊,父亲。”
骨节分明的指腹沾了点血痕,谢崇不在意得抹去,手指轻轻放到男人的后背上。
他面色平静,仿佛根本看不到血肉模糊的后背。
突然,谢崇将黏在谢詹后背上的布料掀开,布料带着皮肉一起撕裂开来。
谢詹发出痛苦的惨叫声。
“疼吗?”面如修罗的男人扯了扯唇,眼神里面带着嘲讽,“看起来很疼的样子,父亲,这才到哪里啊。”
谢崇不是没想过杀回A市,去把纪泱抢回来。
可还没有付诸行动,就收到了来自纪泱的请柬。
女孩依旧任性,明知道他有着怎样的心思,还是给他发了请柬,将一切想法尽数斩断。
心脏剧烈抽痛,谢崇脚下力道更重,几乎全部的重要都压在谢詹身上,五脏六腑都要移位。
谢詹眼底满是懊悔之色,早知如此,他就不该听裴之继的胡言乱语,什么带着谢崇出国待一个星期,就会把城北那块地送给他。
现在好了,地没有见着影子,人先快被打死了。
“谢家现在是你的了。”谢詹倒在地上喘着粗气,竭力从喉咙中挤出这句话,“你能不能放过我。”
谢崇喉间溢出一丝轻笑。
他回到谢家是为了泱泱,现在她再也不会看他,再守着偌大的家业也没什么意思了。
男人冷漠地转身,只留下一句话:“不会再有谢家了。”
他答应过泱泱,谢家会作为礼物送给她。
至于女孩会怎么处理这个庞然大物,已经不在谢崇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砰——
一声枪响过后,是重物倒地的声音。
被神明遗落的信徒。
再也无力握紧她的衣角。
伟大的神明大人啊,在献祭的之前,虔诚的信徒选择献上了自己的全部,引颈受戮。
直到最后,仍然不死心地渴望,渴望着神明能垂青于他。
谢崇眼神有些涣散,他徒劳地伸出手,迫切想要抓住什么,却只抓到了一把空气。
永远不要忘记他。
求求你,神明大人。
*顾培清
纪泱和裴之继的婚礼办得特别的盛大。
顾培清穿着妥帖的西装,坐在宾客席中倒数第三排的位置。
这里既能看清整个婚礼现场,又不会太引人注意。
真是逊色啊,看着泱泱嫁给别的男人……
顾培清的指尖深深地扣进了手掌,不曾收敛的力道划破了皮肤,渗出了一丝血迹,染红了他手心的那枚钻戒。
这是纪泱去找他那天买的。
顾培清早早就做好了求婚的准备,只等一个阳光明媚的晴天,他就会把它戴到女孩的指尖。
他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
裴之继隐藏在阴影下的那张脸,以及他字字珠玑的那段话——
他说:“早就听说顾家家教极严,儿媳不仅要侍奉公婆,还要学习待人接物,桩桩件件都要出挑端庄,不苟言笑,温和有礼。除了这些最表面的东西以外,内部的纷争和波涛也从来没有停止过。顾总不会忘记,自己的母亲是怎么去世的吧?”
裴之继眯起双眼,嘴角微扬,声音带着蛊惑人心的意味:“你觉得这样的家庭,泱泱去了会不会疯掉。”
“又或者,顾总足够自信,觉得能在家族的纷争中保护好泱泱?”
顾培清瞳孔骤然紧缩,不过片刻便消散了个干净。
“为什么不可以。”
他是顾家下一任家主,如果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还不如早点死在家族纷争里面。
裴之继笑了笑:“是吗?顾总还真是自信啊。”
“只不过这些年,你真的逃脱掉顾家的束缚了吗?”裴之继眸光闪烁,“嘴上说着大话,实则是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可怜虫。”
顾培清表情凝固了,他攥紧手心,却不得不承认,裴之继说得是对的。
家族的权力盘根错节。
这棵参天大树不断滋养着他,又不断汲取着他的养分。
顾培清在不知不觉中早就成为了家族中的一粒蜉蝣。
裴之继唇角弯起嘲讽的笑容:“身为顾家的人,爱是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这个道理应该不需要我这个外人来教你吧?”
顾培清指尖微动。
因为他是顾家的人,所以注定这辈子都要不断放弃所谓的爱情。
因为他是顾家的人,所以注定了这辈子都得不到爱的人。
这身份是荣耀,同样也是枷锁。
顾培清咬唇,说不出放手的话,也说不出祝福的话。
他挺直如松柏的腰微微塌陷下去,思绪又回到了初遇那天,巧笑嫣然的小姑娘眨着眼睛,软着声音叫他顾总。
那时候他想的是,如果换个不那么正式的称呼就好了……
顾培清嘴角如往常一样挑起来,直到最后,他才突然意识到——
原来一见钟情的是他。
他们相遇的时间太短却又太深刻。
以至于顾培清认为他在多年之后,也不会再爱上其他人。
台上的神父已经开始宣布新郎新娘交换戒指了,顾培清扯了扯嘴角闭上眼睛。
双手捏着戒指,轻轻戴到了自己的手上。
礼成。
无名指上沉甸甸的重量无不提醒着戒指的存在,他身边没有新娘,但对于顾培清来说,他现在已经完成了婚礼的仪式。
代表结果的麦穗已经安稳地落到了他的手心里。
从此以后,顾培清可以握着这一颗麦穗,闭眼走过整片麦田。
甚至,不用闭眼。
他靠回忆就可以度过余生。
*裴之继
裴之继从出生起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面。
曾经有很多父母带他回了家,没过一个月,他又都被送了回来。
他们对着院长妈妈抱怨:“这个孩子太冷血了,不管你对他有多么好,他都意识不到。你知不知道,当时邻居家的小妹妹摔倒在他面前,他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诸如此类。
所以即使裴之继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冷血的名号还是扣到了这个才五岁的孩子身上。
孤儿院的孩子们都叫他“怪物”“怪胎”,纷纷孤立他。
裴之继冷漠地游离在人群之外,像是个幽灵。
他不在乎这些人的看法,也不在乎有什么名号扣在他的头上。
直到——
院长妈妈将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带到了他们面前。
“她叫纪泱,比大家都要小,大家平时要多照顾一下妹妹,好不好?”
“好!”
孩子们单纯,天生对美好的事物有着追求。
纪泱是他们身边长得最漂亮的一个,小小的一团,脸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像个小糯米团。
裴之继被挤在外面,对那个新来的妹妹没有一点兴趣。
孤儿院里面每个月都会来很多人,他马上就会有第二个妹妹和第三个弟弟了。
与其关注她,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
裴之继从袖口掏出一块地瓜,他用体温暖了一天,现在拿出来正好是温的,吃了不用拉肚子。
突然,他面前被一片阴影笼罩。
“你长得最好看,以后就当我的奴隶吧!”小姑娘摇着脑袋,漂亮的眸子弯成了一片月牙,可爱得紧。
裴之继想,这个妹妹一看就是被电视剧荼毒了,张嘴闭嘴都是奴隶什么的。
他们是孤儿,又不是公主。
裴之继心里闷闷的,他觉得可能是因为这个妹妹太笨了的原因。
“给你吃。”
保存了一天的地瓜被裴之继整个递了出去。
原本他是想要用来改善伙食的。
小姑娘鼓起嘴巴,皱着眉先掰了一小块地瓜,塞到了裴之继的嘴巴里。
“甜吗?”纪泱眨了眨眼睛。
“甜。”
裴之继避开那道过分明亮的眸子,耳尖有些热。
一听,纪泱才低头吃了一口地瓜。
她眉眼弯弯:“好甜呀。”
这是裴之继第一次见纪泱。
从那之后,纪泱便缠上了他。
他餐盘里面的鸡腿,每个月发一次的牛奶,还有比赛的奖金,这些通通都落到了纪泱的口袋里。
从开始需要纪泱提醒,到后来主动地上交。
爱她已经成为裴之继的一个习惯。
纪泱上了小学,从学校里面听到亚当夏娃的故事,回来缠着裴之继,说要考他,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问题。
裴之继说:“是从妈妈的子宫里面生出来的。”
纪泱摇头,一脸骄傲:“笨蛋裴之继,我们都是用肋骨做出来的。你比我早出生,那我就是用你的肋骨做成的。”
上帝用他的肋骨造出了纪泱。
从小聪明的裴之继知道这根本不符合科学,但没有反驳。
聪明如裴之继,也不会预料到,纪泱这个名字会像刺一样扎根在他的心口。
在孤儿院绵延不断的阴雨里面不断畸形,变成那些扭曲的、尖锐的、压迫神经的刺,在看不见的血肉中狰狞生长。最终这根刺会成为他身体的肋骨,成为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裴之继歪头看着睡梦中的女孩,她睡得迷迷糊糊的,下意识将手搭在他的胸膛上,腿也不老实,顺带着挂到了他的大腿上。
“嗯……现在几点了?”
裴之继吻了吻女孩的睫毛:“泱泱,要起来吃饭吗?”
纪泱在裴之继的胸膛上蹭了蹭,他身上是清新干燥的洗衣液的味道,和自己身上的如出一辙。
她舔了舔唇:“我要吃东街的那家糕点。”
东街离着家最远。
作弄人的性格是一点没有变,不过裴之继甘之如饴。
他弯唇,幸福地笑起来:“好,我给泱泱买。”
在这样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下午,裴之继感受到了有重量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