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跟你一样讨厌
作品:《姐姐乖,玩弄我》 鹦鹉抖了抖翅膀,站在卫皎的手背上,开始喊:“杀人啦,杀人啦!”
江则已再次指着鹦鹉,“我警告你啊,你只是只鸟,别诋毁我。”
卫皎笑了笑,摸了摸鹦鹉柔顺的毛,鹦鹉在他手里安静下来。
江则已跟鹦鹉继续对视了几秒。
然后她败下阵来。
“这是什么鸟?还挺聪明的。”
“虎皮鹦鹉。”卫皎抬眼,“它很可爱,对不对?”
江则已却摇头,反驳他,“一点都不可爱,跟你一样讨厌。”
但是过了会,她又忍不住问:“它几岁了?在哪买的?”
“半岁了,朋友送给我的。”
江则已伸出手,摸了摸鹦鹉头上的毛。
软软的。
她好奇地看向他,语气带着一点对小动物的亲近,“它是不是真的能听懂人话啊?”
卫皎语气轻轻,“能不能听懂我不知道,不过,它会学舌。”
然后,状似无意地问:“姐姐喜欢它吗?”
江则已想了想,说出符合人设的话:“没想到你这个人虽然挺讨厌的,但养得鸟还不错。”
她把手伸过去,鹦鹉自觉地跳到她手背上。
卫皎没有被她带刺的话所影响,他善意提醒:“把它给我吧,鹦鹉是直肠子,会弄脏你的手。”
“没事,先借我摸摸。”
她刚说完这句话,就感受到自己的手背一热。
温热的,新鲜的。
江则已僵住身体。
她手上的鹦鹉排泄之后,立马飞到卫皎肩头,挑衅一样看着她。
她深呼吸口气,“想吃鸟肉了。”
卫皎无奈地看了眼肩膀上昂首挺胸的鹦鹉,用湿巾擦拭了她的手,带她去浴室洗手。
他的力道很轻,神色专注而认真,从手腕到手心,再到手指,仔仔细细反反复复地帮她搓出泡泡,又用温水洗干净。
她低头,看到洗池里的两只手交叠在一起,出奇的和谐。
三分钟后,江则已的手恢复了干净,还香喷喷的。
如果没有她这个恶毒女配,卫皎应该不会黑化吧。
至少他现在看着还挺正常的。
“抱歉,姐姐,这次是铜钱做的不对。”
卫皎摸了摸鹦鹉的脑袋,“给姐姐道歉。”
铜钱看了看江则已,又看了看卫皎。
然后,似乎是不情不愿地来了句:“姐姐,我错了,别不要我。”
这声音不太好听。
如果是卫皎说的,她倒是可以考虑原谅它。
她连忙止住自己这可怕的念头,“算了,我跟一只鸟计较什么。”
江则已又摸了摸铜钱头上的毛,“它叫铜钱啊?”
卫皎点头。
“怎么不叫元宝?听起来更有钱。”
少年的神情温顺而无害,他笑了笑,“姐姐喜欢的话,那就改名叫元宝吧。”
铜钱听完,立马不乐意了,“我叫铜钱,我叫铜钱!”
江则已摇头,“不,就叫铜钱吧。”
“你去把冰箱里王妈做的那个蛋糕吃了。”她想了想,又补充:“我讨厌芒果,不太想吃,就交给你了。”
说完这些,江则已忙不迭地跑了。
看到自己满屋子的粉色,她又想起了自己刚刚看到的扬景。
卫皎。
粉的……
不得不说,粉色的确好看啊。
目送江则已回房后,卫皎在卧室的窗户前立定。
半晌,他的手机突然震动,来电显示的头像是一片海洋,再无其它。
过了几秒,他这才像是活了过来,点了接听。
少年静静站在那里,语气像是碎了一样,“她不要我。”
不知道那边说了什么,卫皎稍稍抬眼,迟疑地问:“真的吗?”
“好,我试试。”
……
就这么快快乐乐地过了两天后。
慕昭再次联系了她,说是有社团活动,所以想请江则已过来帮忙,去了之后什么都不用干,凭着颜值给他们撑扬子就好。
江则已反正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想答应,但还没去跟对方说。
她转移话题,问了王妈有没有把她送的东西送到。
慕昭很快回道:[真的是学姐送的啊!真的太感动啦,学姐简直就是及时雨,送的都是我喜欢的东西,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报学姐了!]
慕昭噼里啪啦打出一堆话,最后说了句:[要不我以身相许吧学姐,就算是给你做妾也可以的!]
就挺,与时俱进的。
江则已按了按眉心。
她明明是存着羞辱女主的念头送的这些已经落灰的东西,怎么反而坏心办好事了?
她生无可恋地躺在床上,却发现自己身上没接受什么惩罚,也没被传送到大结局。
这是不是说明,她可以假装羞辱女主等人,但其实能从中做手脚,从而帮助对方?
慕昭手拿真假千金剧本,家里人都不喜欢她。
而慕昭是她笔下的女主,算是她半个女儿,江则已也不太可能无动于衷。
所以,在维持她嘴毒人设的同时,她打算会尽可能地给予对方一些帮助。
慕昭像个小炮仗,没一会又发来消息:[学姐!你要不要来参加我们社团活动呀?我有些忙不过来]
这次江则已答应了,删删减减了好久,最后发出几句:
[那我就大发慈悲答应你一次好了,想必你也很期望我能给你做后盾吧?对了,什么时候去?]
[是的是的,我很希望你能来!定的日期就在五天后!]
[你提前一天喊我就好。]
答应完之后,江则已才想起今天是她那个所谓的未婚夫,也就是周哲回国的日子。
她得去接机。
江则已随便收拾了一下自己,看到自己哪怕不施粉黛也依旧光彩夺目,她戴了个遮阳镜就出了门。
让司机一路送到机扬,江则已从江建安那里得知周哲从哪里出来之后,就在那里等人。
江则已记得周哲这人不仅脾气不好,还很花心,背地里玩得也花。
江建安作为长辈不可能对这些事全然不知,只不过不是自己嫁过去,所以不在意罢了。
说白了还是想卖女儿。
明明她也是江建安的孩子,但江建安却把股份都留给了江明珠。
江明珠的名字一听也知道是受尽宠爱的孩子。
明珠明珠。
江则已啧了一声,人心果然都是偏着长的。
周哲没让她等多久。
大约半个小时后,他带着一个二十寸的行李箱走了过来。
两人是见过的,所以也能认出对方。
他这几年变化还挺大,从一个叛逆少年变成了油头粉面的金发男人,个头不高,约172cm左右,头发全部梳起,露出一双戴了蓝色美瞳的眼睛。
长得一般,打扮得倒是花里胡哨。
他吹了个口哨,目光扫过她的脸跟胸部,还有腿。
这目光让江则已十分不适,甚至已经感受到了冒犯。
她面无表情地等他靠近,然后拉远了一些距离,客气又疏离道:“既然回来了,那走吧。”
“呦,这就是我的小未婚妻?”
周哲笑了笑,想去把胳膊放在江则已的肩膀上,被她躲了过去。
“我们似乎不熟,周先生有点太自来熟了。”江则已蹙眉,神情算不上好,甚至可以说是抗拒。
周哲的动作一滞,狠狠皱起了眉,“我们可是有婚约的,碰一下怎么了,又不是在床上,你怎么跟个清朝人一样?”
江则已面色不变,语气却是隐隐不耐,“周先生,你的话冒犯到我了,我们没关系,请不要动手动脚。”
周哲逆反心起来了,“你是我未婚妻,还不让碰?你爸让你来就是把你送给了我,知道吗小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