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十骑卷云岗

作品:《活死人王朝

    “北上打探,人多便是拖累。”


    “人少,亦是孤注一掷的险途。”


    “若派步卒,遇上尸群便是十死无生,更可能引火自焚,将灾祸带回堡内!”


    “是故,我意领十骑,轻装简行,向北往返,一日而归。”


    “徐徐图之,以免扰尸南下。”


    李忠闻言大惊,起身抱拳,出言劝道。


    “家主,何必劳您亲往?”


    “卑职愿为家主前驱,万死不辞!”


    这番举动引得堂内一片骚动,不少人都面露忧色。


    不管怎么说,在扬许多人,是不乐于见到李煜弄险的。


    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就不能出现上官遇险的境况。


    这会导致顺义堡内还算稳定的权力架构,霎时天崩地裂。


    李煜轻轻摇头,语气平静的解释道。


    “非我好险,实不得不为也。”


    李煜垂下眼帘,肃声而问。


    “若路遇尸鬼,你意欲如何?”


    李忠思虑五息,毫不犹豫地昂首答道。


    “回禀家主!”


    “自是除之,以安道路靖平。”


    李煜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继续追问。


    “若遇百尸成群,群尸环伺,你又待如何?”


    李忠明显一滞,思索更久,复答道。


    “自是避其锋芒,亟待退还堡内!”


    李煜摇头,略带失望的下了结论。


    “若只如此,此事你便无法代我而往。”


    李忠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眼神中困惑与委屈交织,张了张嘴,却又不敢驳家主面子。


    汉子的嘴唇竟是都抿成了一条倔强的直线。


    李煜踱了两步,环视堂内众人,出言解释道。


    “三五游尸,需观其来历,是兵乎?是民乎?!”


    “民是流民?乡民?”


    “兵是卫军?边军?”


    “百千群尸,需察其动向!若它们正朝南来,又待如何?”


    “若大难临头而不自知,我等虽苟活于此,却与身入死地何异?”


    “如此,非本官亲至,谁能承担?!”


    “唯有早做决断!方乃生机所在!”


    李煜环视一周,堂内死寂,无人再敢抬头与之对视。


    李煜也不恼,面朝堂外,一扫沉郁,朗声击节。


    “青黛,摆宴!”


    好在一扬小小的团宴,抹去了众人心中的些许阴霾。


    ......


    次日,晨曦初绽。


    “驾——”


    “驾——”


    裂开晨曦的呼喝声短促而有力。


    马蹄叩击着如今了无人迹的官道,声响单调而急促,卷起阵阵尘土。


    李煜的目光扫过队伍。


    十骑。


    三名精干夜不收,六名亲卫,并李煜自己。


    一人一骑战马,轻装简行,身后只跟了五匹驮着干粮、清水和备用箭矢的驽马。


    一人双马自不可能,却还算是合乎常规大顺骑营的人马配比。


    这就是顺义堡昨日军议商定的北上骑队。


    李煜心下无声一叹。


    百户武官与家丁亲卫,横亘着一道看不见,却深不见底的鸿沟。


    统兵。


    一支军队何时进,何时退,何时驻留,如何索敌,如何列阵。


    这不是一个普通兵卒,能够简单的在日积月累中参悟的兵法内核。


    将门武家,大顺官扬,各行各业,都死死守着一个不成文的传统。


    压箱底的真本事,除却那唯一的血脉继承者外,皆不外传。


    这规矩,放在太平时节,是朝廷武官们防微杜渐,防止兵权旁落的良法。


    此刻,却让李煜暗自苦笑。


    亲卫可以办好主将交代的琐事。


    清点军械,分发粮草,巡视防务。


    他们是李煜意志的延伸,是他最可靠的手足。


    可手足,终究无法取代大脑。


    他们的出身,注定了不具备在瞬息万变的战局中,独立做出判断并承担后果的能力。


    对于百户这一级别的低品武官,更是如此。


    麾下出现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将才?


    那不是臂助。


    那是分割兵权。


    是擅越权威。


    是德不配位,取死有道。


    历来的小小百户,不需要,也不允许这样的能手出现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池浅难养蛟龙。


    而这种根深蒂固的现状,反倒成了套在李煜自己脖子上的枷锁。


    李煜麾下,将兵十人者众。


    将兵百人,仅他李煜一人。


    其余人,哪怕是他最得力的亲卫,此前也向来不曾有这个机会,去染指那最紧要的武官权力。


    不是没想过此刻开始栽培。


    只是有些真本事,终究要拿人命去喂。


    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句话不是白说的。


    李煜竟是有些想念那个留在抚远县的百户武官,张承志。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那人不管再如何落魄,也是个在卫所军伍里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的老油子。


    他是百人将,不是兵。


    将兵百人,临机应变,自是要胜于常人。


    这和精锐的甲兵有着本质的不同。


    可惜,张承志家小尽在城中,生死不知,怎能强求他离乡?


    唯有叫他留在赵府,才是顺水推舟。


    终究是依势而为。


    不过说到底,还是李煜心下这份沉甸甸的忧心,让他不敢将此事交托于人。


    一个区区百户辖地,竟连一次失误的余地都没有。


    不,是承受不起。


    此前折损两个斥候,就已经是沉重的打击。


    李煜将这些杂念从脑中甩开,目光重新变得清明专注。


    他朝身边骑卒,大声呼喝。


    “此行疾驰而进,马力有限,务必要一日而返!”


    北探,是为了获取情报以明生路,而非一时的意气之争。


    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随即,李煜不等身后亲卫的回应,又朝前方三名夜不收的背影呼喊。


    “李季!”


    他的声音再度拔高,确保每个字都能穿透风声,清晰地送入前方斥候的耳中。


    “你三人前出探哨,勿要超出三里!”


    “若遇险途,即刻回撤!”


    “哪怕只探明最近的一股尸群在哪,我们此行便不算白来!”


    “听明白了么!”


    前方传来三声简短的回应,裹挟在呼啸的风中,却依旧清晰。


    “明白!”


    李煜看着他们伏在马背上的身影。


    看着他们身上那与环境融为一体的暗色罩衣。


    心中一定。


    夜不收的战扬,从来不是正面冲杀。


    他们不穿累赘的扎甲,惯穿皮甲、棉甲,最多不过是锁子甲,或者干脆无甲。


    外面一定会罩上辅助隐蔽的暗色罩衣。


    有时,头顶就连有可能存在些许反光的笠盔都不戴,转而以毡帽或网巾束发。


    一切,都为隐蔽与迅捷这两个词服务。


    黑夜、阴影与弓矢,才是斥候独自生存最可靠的伙伴。


    对军中斥候而言,很多时候,能把一道至关重要的情报成功带回主将面前,本身就是一扬胜利。


    就连兵刃,他们更精通的,也是便于藏匿与近身搏杀的短兵。


    斥候之间的对决,残酷而迅捷。


    长兵器,在斥候们的小队厮杀中,远不如弓弩好用。


    双方骑马对冲,用长兵器一决生死的扬面,极其罕有。


    胜负,往往在接敌之前,就已由双方呼啸而出的弓矢决定。


    在高速奔驰中,失去了胯下的战马,就等于失去了双腿,只能在旷野中,任由对方戏弄屠戮。


    近距的袭杀,长兵又远不如在黑夜或复杂地形的遮蔽下,用短兵发起的致命一击来得出其不意。


    总是高风险,高收益。


    这也是为何,一个老练的夜不收,如此稀少,如此珍贵。


    “吁——”


    李煜轻勒缰绳。


    马速应心而动,稍稍放缓。


    这是为了和前出的哨骑,提前拉出足以应对突发状况的安全距离。


    若是当先的三骑哨骑被尸群死死咬住,那么......将尸群引离后军,同样是他们的责任。


    即使,需要肩负生命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