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红玉姑娘,代笔之作

作品:《长生:穿成狱警,我苟到无敌

    “青楼姑娘的初夜最是值钱,当然不可能仅凭一首诗词就能买下,老鸨虽然没有明说,但是熟客其实都心知肚明,只是玩些文字游戏蒙你这样的新人而已。”


    马超笑着解释,“不过,我听说红玉姑娘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能共处一室,聊上一晚,即便什么都不做,也值了!”


    楼下,客人们起哄,要鸨母将姑娘请出来给大家伙看看。


    很快,一个黄衣女子款款走出。


    十六七岁的年纪,娇嫩如春芽。


    模样秀美,身材绝佳。


    尤其是一双大长腿,更是吸睛无数。


    即便是前世见惯了网络美女的林默,也不由眼前一亮。


    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一个念头:这腿不去蹬三轮真是可惜了!


    仅是多瞧了一眼,他便感觉对方黝黑灵动的双眼,仿佛能够摄人心魄一般。


    让人心神荡漾,不自觉地对其生出强烈的好感来。


    不过,他终究是神魂修炼到了驱物境界的人。


    又经历三毒符的淬炼,神智坚定。


    在经历最初的刹那震惊之后,心神立刻镇定了下来,眼中清明一片。


    “这娘们,似乎有点伎俩……”


    一众看客嫖友,包括马超在内,看到红玉过来,瞬间呆立当场,仿佛被其姿容气质所惊艳折服。


    看见一群男人为自己失神,红玉眼神深处闪过一抹得意的光。


    然而,她的目光突然一下落到了林默的身上。


    因为她发现,这个少年只是短暂的失神,便很快恢复如常。


    “小女子红玉,见过诸位贵客。”


    红玉姑娘一开口,字字清越,听得人的心里麻麻的、痒痒的,像是蚂蚁在心窝上爬一样。


    “红玉姑娘当真是美艳动人呀!”


    “好像天上的仙女一样!”


    一群大男人都争先恐后说着谄媚的语言。


    “等会你们就好好看本少爷表演吧!”


    马超脸上露出志在必得的表情来。


    “你不是都有两个相好的吗?”林默问。


    “你懂什么?”马超叉着腰,振振有词,“茫茫人海一片杂草,遇到鲜花凭啥不找?”


    顺口溜说得这么溜,你不要命啦?!


    院里,红玉姑娘的出场让众人都沸腾了起来。


    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大显身手。


    包厢里都有备好的纸笔。


    楼下也摆好了几张桌子,上面放着笔墨纸砚。


    十分钟后,却迟迟没有人主动站出来,展示自己的大作。


    这时,一个年轻人走出来,兴致勃勃地说道:“既然大家都如此谦虚,那由我先来抛砖引玉吧!”


    王东瞧了一眼,道:“这人一看就是请来的托,先热热场子的。”


    年轻人将写好的诗,交给场中的小厮代为朗读。


    “心意说与谁人听,


    几度相思卿不明。


    缘份皆由天注定,


    春风何处化浓情。”


    “这诗有点意思。”


    “我倒觉得听起来像是首打油诗。”


    众人议论着,对年轻人这首诗的评价一般。


    但是场子却因此热了起来。


    “我来。”


    又有一人走出,将诗递了过去。


    小厮念了起来。


    众人听了,却觉得还不如前面年轻人写的,不由引来一阵嘘声。


    接连又有几首诗词呈上,其中有好有坏,倒是引起了大家讨论的兴致。


    “都是什么烂大街的货色,也敢当众拿出来比?”


    马超满脸不屑,从袖中拿出一首诗来,让人递了过去。


    林默十分惊讶。


    他可从头到尾都没看见马超动过包厢中的纸笔,那这诗从何而来?


    他问王东,后者却是嘿嘿笑着,低声道:“肯定是事先找人写好的呗,队长早就知道这儿会举行文会了!”


    “这都可以代笔?”


    林默亚麻呆住了。


    “为什么不行?”


    王东不以为然,“代笔也是很考验财力的,想找好的代笔,没钱万万不行。”


    “读书人总喜欢说‘不为五斗米折腰’。


    可要是十斗,一百斗呢?


    每个人都有价码,有的人自恃清高,那是因为价格没到位而已。


    你把一百块大洋摆在人面前,你看有几个读书人愿意拒绝?”


    林默听他说的很有道理。


    不禁问道:“所以,马哥这是花了一百块大洋买了首诗喽?”


    王东摇摇头:“没有,队长还价还到了五十块大洋,他说有钱也不能乱造。”


    这价钱都能砍一刀的?


    城里人真会玩。


    这时,小厮对着马超的那首诗念了起来。


    “我意悠然伴云翩,


    爱晚亭上卿若仙。


    红叶春泥有情物,


    玉湖秋月落心尖。”


    “居然是首藏头诗!”


    “这首诗意境和格调都还不错,虽不是上等,但也算目前为止听到的最好的一首诗了。”


    众人纷纷夸赞。


    红玉姑娘也微微颔首,表示赞赏。


    马超一脸得意地坐了下来。


    心想,这五十块大洋花得值!


    这么好拍马屁的机会,王东自然不会错过。


    “恭喜队长,今夜说不定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哈哈,这还不一定呢……”


    马超摆摆手,表现的很是云淡风轻。


    但是脸上抖动的肥肉,却出卖了他激动的心情。


    “哎,不可能有人比您的文采还好,您的诗必然能拨得头筹……”


    王东吹捧道。


    正说着,隔壁包间里走出一人。


    “就这首诗也敢说能拨得头筹?那是我的诗没有拿出来!”


    林默看到这人,却是一愣。


    此人居然是他曾在聚贤楼上,见过的船运大王之子林少彦。


    而他后面跟着的那位中年人,正是当日拔枪恐吓食客,强行清场之人。


    马超似乎跟这位船运大王之子有些仇隙。


    他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哟呵,我当是谁呢,嘴上没个把门的,原来是林少彦林大少啊!”


    “马哥和这家伙是不对付吗?”


    林默不禁问道。


    王东点点头。


    低声告诉他,眼前这位公子哥,是民生船运公司的少东家林少彦。


    队长马超跟这人早就互相看不对眼了。


    两家在生意场上也是对手。


    二人关系一直不睦。


    “要是队长知道这家伙今天会在这儿出现,估计打死都不会来这里。”


    林少彦挥挥手。


    身后的中年人走下楼去,递上一首诗。


    “念。”


    小厮朗盛道:


    “独倚窗阁思红颜,


    喜雨漫洒卷珠帘。


    欢舞蹁跹梦倩影,


    尔笑嫣然似谪仙。”


    “又是一首藏头诗!”


    “但是不论语言还是格调上,都比前一首强了不少。”


    林少彦的诗赢得了满堂喝彩。


    红玉姑娘遥遥看过来,对其浅浅一笑。


    林少彦当即心花怒放。


    马超即便不怎么懂诗,也能听出来,对方的诗确实比自己的好。


    他不甘地握紧拳头,又缓缓松开。


    王东气呼呼地道:“我看这家伙肯定是找的代笔写的!”


    林少彦走到近前,低声对马超说道:“你这诗是请程先生写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