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舍不得

作品:《重生死后七年,被团宠的她杀疯了

    时遥慢条斯理收了钱,最后还是一句。


    “再说吧。”


    时聿礼意识到时遥目前并不想见沈见微,也没有强求。


    他感觉到了,姐姐可能对微微还有点误会,也许需要来日方长。


    吃完晚餐,季淳驱车将两人送回家。


    到了别墅区,远远看到家里那栋熟悉的花园小别墅,时遥心里终于涌出几分怀念感。


    当初爸妈出事,时家遭遇危机,股东们第一个就要求时遥卖掉这套房子弥补资金亏空,时遥毫不犹豫就拒绝了。


    毕竟,这是他们姐弟几个从小到大生活的家。


    在这里,还留着很多很多关于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回忆。


    保住公司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守住家吗?


    她舍不得。


    好在时聿礼这小子没有忘本,没有发达了就换别的更好的别墅住。


    当年她力排众议,四处物色合格的经理人接管公司,暂停大学的学业,亲自上位,一手培养了好几个能力出众的高管。


    至于公司断掉的资金链,最终是答应她沈家的联姻,收了三千万彩礼,才度过了最大的那一次危机。


    后来,她和沈迦南以结婚为目的恋爱接触,沈迦南在公司的事上也帮助了她很多很多。


    曾几何时,她也以为他跟她一样,虽然是联姻,也在朝夕相处的点点滴滴中对对方生出了几分真感情。


    所以她才会在沈迦南出事后,那么伤心难过,每次去医院看他时,习惯性上天台透透气。


    但她万万没想到,沈家决定放弃沈迦南的治疗那天,她的鞋根居然会意外断开,在别人看来,她倒成了一个为爱殉情的人。


    可爸妈离世的时候她都没想过死,又怎么会抛下弟弟为沈迦南去死。


    联姻就是联姻。


    不可能有真感情。


    况且,沈迦南原来另有所爱,他才是为了江见微,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


    而跟她在一起,大概也只是出于家族利益考虑。


    毕竟父母经营的时氏财团,鼎盛时期也有上亿的市值,破船也有三千钉。


    就算是给她三千万彩礼,帮她让时氏重回正轨,沈迦南也并不亏。


    毕竟沈家不止他一个继承人,所以沈氏才会在权衡利弊后选择放弃沈迦南。


    有了时家这个联姻对象,对于沈迦南争夺继承权也多了几分筹码。


    毕竟上流社会本就是抱团取暖的,谁知道沈氏会不会有需要帮扶的一天呢。


    想到沈迦南,时遥的眸子暗了暗。


    但她最终还是没能给他想要的东西。


    毕竟她死后,时家不仅与沈家再无关联,她的三个弟弟,以后还会一个一个的跟着沈迦南作对。


    白花他三千万了。


    时遥抿了抿唇,掩盖住眼底的一丝晦涩。


    算了,就当扯平了吧。


    她为他死过一次,就当偿还当年的恩情。


    两不相欠,以后也再无瓜葛了。


    回到家。


    时遥听时聿礼说,家里的佣人换了一波,唯一还留下的就是当年看门的王大爷。


    时家的教育不像其他豪门,只讲利益,不讲感情。


    他们是很注重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恩情和羁绊的。


    其实王大爷是在爷爷奶奶掌家的时候,就在时家当保安了。


    十年前他就该到了退休的年纪,但他无儿无女,回了家反而寂寞,时家就准许他继续干下去,反正家里也应该不会真的遭贼。


    给他一份清闲的工作,也算是为他养老送终了。


    王大爷身体还算硬朗,时聿礼下车的时候,他还穿着保安服,大声的跟他问好。


    “大少爷回来啦?”


    但随后,时遥穿着白裙从车上下来,因为在回忆和感慨,所以面无表情的站到了时聿礼的身后。


    看到一个七年前就已经离世的人,年逾七十的王大爷倒吸一口凉气,当场就撅了过去。


    找家庭医生为他急救的时候,王大爷嘴里还嘟嘟囔囔念念有词。


    “完喽,完喽……我的大限到了……”


    “大小姐都来接我了!”


    时遥:“……”


    王大爷再次被救醒时,时聿礼正想跟他解释前因后果,时遥刚好从他身后接了杯水路过。


    看到时遥,王大爷嗷呜一声就哭了。


    “大小姐!”


    他踉跄的走到时遥面前,义无反顾的拉住她的手腕,犹如慷慨赴死般坚定道,


    “大小姐,在时家那么多年,也看着少爷们长大成人了,我老王头的使命看来是完成了!您放心,我这就跟您走,到了下面,我又来保护大小姐!咱们去跟老爷老夫人和先生太太汇合去!”


    时遥:“……”


    老头坚定的像是要入党,时遥欲哭无泪。


    时聿礼立刻起身解救她。


    “王大爷,这不是我姐,是我远房表妹!”


    王大爷懵了,指着时遥,“这这这……这不就是大小姐么?”


    时遥微笑的看着他,轻声细语,


    “你摸摸我是冷的还是热的?”


    王大爷捏了捏她的手腕。


    嘿,还真是热的!


    “难道我老眼昏花了?还是得了老年痴呆症……”王大爷开始自我怀疑。


    时聿礼失笑,无奈的把王大爷的手从他姐手腕上拿开。


    “您身体好着呢,我表妹跟我姐长得像,也叫时遥,以后她也住这个家,您以后一样可以叫她大小姐。”


    老王头看了看时遥,又看了看时聿礼。


    忽然跳开一步,指着时遥道。


    “大少爷,你骗人!大小姐天门有痣!再一样,难道痣的位置也能一模一样?”


    “我还专门研究过,那颗痣就是短命的痣,大小姐恐怕就是被那颗痣给妨死的!”


    时遥:“……”


    时聿礼:“……”


    天门就是额头,时遥额头上的确有颗小红痣,就在眉心上方两指的地方。


    小时候爸妈的朋友见了她,还夸她这痣长的,跟观音娘娘座下童子似的。


    怎么到了老王头这里成短命痣了?


    封建迷信要不得,额头那么大,长痣的人多了去了。


    怎么就她一个短命的。


    不过三秒后,时遥还是戳了戳时聿礼的侧腰,压着嗓子道,“给我找个美容师过来,把这颗痣点了。”


    时聿礼莫名替时遥舍不得,“多好看的痣啊。”


    时遥瞪他。


    时聿礼立刻正色,扶着王大爷往外走,


    “您看错了,那不是痣,是一颗蚊子包,您可能今天值班太累了,赶紧回去休息,我给您放一星期假……”


    “当然,当然,钱照发。”


    时遥看着时聿礼扶着王大爷出门,自己转进了卫生间,在镜子里看着自己额头上的那颗小红痣。


    其实她也挺喜欢这颗痣的,但一个七十岁的老大爷都要起疑心,更别提其他曾经见过她的人。


    既然从今要用另一种身份生活,就不能留下太多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