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世事无常
作品:《锁千秋》 “姑娘,您别再来啦。这剿匪,钱和人缺一不可,没钱就招不到人,没人就剿不了匪,懂了吗?”
衙役说着将巧箐推到台阶下,摆手让她离开,“再说了,你现在安安稳稳住在城里,哪能碰上什么土匪呢!”
巧箐被衙役的话弄得火冒三丈,身子还未站稳就又冲了上去,“你知道现在城外是什么样吗?村与村相隔不过十几里,却无一人敢出去做些糊口的小生意,为什么?就是因为那帮土匪!”
衙役叹口气,又把她推搡下去,“姑娘既然身处城内,就莫要惦记什么乡村,徒增烦恼。”
“哎,你这人!”
巧箐踉跄着扑上去,却没能阻止赤门阖上。接着敲门,里面的人说什么也不肯开了。她气恼地坐在台阶上,扭头看那衙门上悬挂的匾额:光明正大,爱民如命。
放屁!她恶狠狠地想,说什么爱民如命,这帮昏官的命本身就不值钱,更别说堪比他们“命”的“民”了。
巧箐这样毫不起眼的人物掀不起临淮镇半分波澜。她独坐台阶、暗自伤神,身旁却是一副欣欣向荣的光景。商贩吆喝着向一对同行的男女推销华美首饰,客栈小儿笑呵呵地在大堂来回穿梭,孩童身穿花袄在街道中奔跑嬉戏。就如衙役所说,在城内安稳度日,远比心系乡村来的舒坦。可她不甘心,费尽千辛万苦绕开土匪来到城里,不是让她逃避享乐的。暗暗为自己鼓了把劲,她缓缓起身,决定明日再来。
客栈内,小儿正在给一位熟客倒酒。客人举起酒杯是,眼睛却斜着朝外看。“那姑娘走了,这个月是第几回了?”
小二撇着嘴,道:“八回,这个月才过去几天呀,就已经来了八回。”
“你觉得她还能坚持多久?”
“到除夕吧。”
另一边,巧箐浑然不知自己已成了酒客们闲暇时的谈资。天色还早,与其孤零零待在屋内,她更愿意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转,听街上那富有烟火气息的声音,怀念儿时那无忧无虑的日子。
好事总是单枪匹马,坏事总爱结伴成双。她低头乱走之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少女。少女十七八岁,长相秀丽,长发如墨,并未过多装饰,而是恰到好处的挽了两个花簪,身上披着件价值不菲的白狐斗篷,手里却拿着一块还冒着热气的粟糕。粟糕只咬了一口,就因巧箐的冲撞掉在地上。
“对不起,姑娘。”巧箐慌慌张张地捡起粟糕,官道整日熙熙攘攘,人走、马走、车走,干净不到哪去,这块粟糕自然也是白白浪费了,“我给姑娘你重新买一块吧,就当赔不是。”
她说得口干舌燥,却听不见任何回应,定睛一看,才注意到那姑娘眉头紧皱,似忧似悲。巧箐心中疑惑,扭头看去,只见不远处的巷子里,几个顽皮群童正拿一衣着褴褛的乞丐取乐。
“老疯子,老疯子!”他们嚷道,或踢或打,或笑或骂,“没用的叫花子,拾马粪的讨口子。”
孩童的所作所为让本就心有郁气的巧箐更加烦躁,她将手中粟糕往前一甩,大骂着跑了过去:“滚!一帮小畜生。”
她张牙舞爪地模样确实颇具威慑力,那帮小孩尖叫着一哄而散,眨眼间便只留乞丐一人坐在地上,傻呵呵地发笑。
“别让我再看见你们做这种丢人事。”巧箐叉腰怒吼,“不然,我见一次打你们一次。”
与巧箐的愤怒不同,乞丐的注意力全在那块已经脏了的粟糕上。他一点一点在地上挪动着,当伸手拿到粟糕时,乞丐手舞足蹈地在地上扑腾起来。
“哎,别吃呀,我给你买新的。”
巧箐蹲下想夺过乞丐手里的粟糕,却在看清他面容的瞬间呆在原地,动弹不得。
“我记得你,你是,周大侠!”
记忆里意气风发的侠客逐渐与眼前面如菜色,瘦弱疯癫的男人重合。没错,就是他,哪怕现在的他胡须疯长、满脸污泥,她也还是能认得他。
她震惊地几乎要从地上跳到屋顶,“你怎么会沦落至此?你可是名震一方的周大侠啊。”
“什么大侠,我还大虾呢。”乞丐嘴里塞满粟糕,口齿不清地说道。
巧箐仍不死心,跟着乞丐的动作打转,强迫对方看向自己,“周大侠,你不记得我了吗?十年前,你救过我,就是因为你,我才会奋发图强学习武功,立志要剿灭所有土匪。”
乞丐郑重其事地鼓鼓掌,道:“你也是疯子,比我还疯,嘻嘻。”
他拍拍衣裳从地上爬起,刚要离开,巧箐便抓住他的胳膊,说什么也不让他走,但对方又蹦又跳,轻轻松松就甩开她的手,一溜烟跑远了。
巧箐愣在原地,她不懂,为何一代大侠会变成这副模样,明明……明明他还鼓励过自己,说以后会在村外等着她,为何……
她低头瞧见一个油乎乎地纸袋,才猛地想起还差一位姑娘的粟糕没赔。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空无一人,那姑娘早已不知去向。
巧箐左看右看,懊恼地直跺脚。总是这样,无论什么事,她都不能做好。
安终晏走进聚鸿楼,朝二楼一间包厢走去。
千岁依旧跟她出去之前一样,埋头苦吃。纪初云端着青瓷茶盏,在袅袅茶雾中细品,见她两手空空进来,眉头微扬,好奇问道。
“怎么没买粟糕?是卖完了?”
安终晏摇摇头,径自拉过椅子坐下,倒了一杯暖茶,喝了大半才开口:“买了,味道不错,就是刚吃一口就被人不小心撞到,掉到了地上。”
“你该叫他赔的。”千岁百忙之中还不忘点评一句。
纪初云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置于桌面,豪横地大手一挥,道:“无妨,再买就是了。”
安终晏看着二人,眉眼弯了弯。
自打下了山,三人可谓是风餐露宿,好似野人一般。两人出行,各骑一匹马,很是合理。可现在突然多了个壮年与之同行,两匹马就明显不够用了。安终晏自然是不愿意同男子共乘一匹马,所以开始那几天,是纪初云和千岁勉强挤在马上。
这样走了三天。第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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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岁和纪初云说什么也不愿意同乘共骑了。无可奈何,安终晏怒骂二人废物之后,去一处村落买了一辆小木车。两人骑马,一人乘车,赶路的事算是解决了。接下来钱财上场开始困扰三人。
出行时图方便,未带多少银两,加上买车,几乎花光了安终晏与纪初云所有的钱。别的暂且不提,吃饭是决不能耽搁的,可没钱,大冬天的也没人愿意给他们吃的。毕竟他们仨不是和尚,给他们化缘,不积功德。
安终晏仰天长啸,直呼自己是被气懵了才会做下买木车,这样豪不划算的生意。千岁安慰她,说至少自己这几天躺在车上挺舒服的。纪初云差点没拦住安终晏蠢蠢欲动,想要拔刀的手。
吃东西成了他们的头等大事。在安终晏的威逼利诱下,纪初云不情不愿地将自己的暗器全用来对付动物。吃起来确实很香,就是看见扇子光秃秃的排口,他吃肉的喜悦都要被冲散一半。
于是安终晏将身上携带的暗器小盒送给了他,本就是之前她打算送给纪初风的,如今倒也算是物归原主。结果没想到对方大为感动,死活要拉着安终晏拜把子。
安终晏连说,不了不了。纪初云直呼,要得要得。正客气着,纪初云直接倒头就睡,吓得安终晏和千岁以为他激动死了。仔细查看,才发现是千岁采的野菜有毒,带点致幻和兴奋的作用。他们俩爱肉不吃菜,成功逃过一劫。
第二日,纪初云脸色铁青,连连追问昨日发生了什么。安终晏和千岁打着哈哈,表示能有什么呢?不过是你过于劳累,睡过去罢了。纪初云将信将疑,却也无可奈何。
走着一路磕磕绊绊,最为顺利的是时间流逝,眨眼间便到了季冬之交。三人也终于到了临淮镇,而那里,有一家钱庄。
一进一出,三个人终于从野人变回了之前的体面模样。
纪初云火速找了间最豪华的客栈,订了三间房,又一掷千金,给他们三买了身新衣。洗漱穿戴完毕,他们终于浑身舒坦地吃了一顿真正意义上的饭。
吃饱喝足后,安终晏还惦记着进城时在路边看见的粟糕,便想着出去转转消食,顺道买一个尝尝,结果碰见了今天那档子事。
纪初云看出她兴致不高,坚持将钱袋塞到她手中,“拿上吧。晚上你和千岁四处转转,买些喜欢的东西。”
听他这样说,安终晏不再客气,收下钱袋,随口问道:“那你呢?”
“我要给我爹回信,报告近期发生的事。”纪初云饮尽杯中茶,起身拍了拍千岁的肩膀,“莫要忘了名字的事。”
千岁这个名字在山上喊喊倒也无妨,但进了城,还是得小心,毕竟总会有多管闲事的人。
纪初云向两人点点头,走出包厢。
他如此安排也是有所原因。那天,听见安终晏坦然表示她关心千岁的瞬间,他心里五味陈杂。可转念一想,纪初云已故,怎么能继续耽误别人姑娘?倒不如他出力,试着撮合两人,若是能成,也算好事一桩。
走出饭馆,他打起精神往驿站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