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要是我打多了,你收不?

作品:《年代跑山:开局断亲吸血舅舅,接盘知青嫂子

    回到家中,晚上吃饭一家人聊天的时候,林泉了解了下和红旗林场联营的事情的进度。


    黄玉不愧是人才,办事有条理,干脆又利落。


    估计是有唐家人的出面的缘故,红旗林场那边松口的很快,初步的联营方案已经确定。


    林场那块儿空出了 一间办公室,当做公司的办公地点。


    城里的话,唐云惜直接把父亲留下的一套临街房产改做店面,后面进行经营。


    因为暂时用不到,目前是让马虎做鱼获生意,又当库房又售卖。


    卖给饭店是卖,直接卖给老百姓也是卖,挣钱不嫌多。


    剩下的就是再完善下走走流程,最后林场盖上红章就行了。


    至于人员招聘,会计、收货的一线人员之类的,还在筹备,唐云惜在拟岗位和标准。


    “公司已经注册好了。”唐云惜说道,“云泉公司,你占股百分之八十,我占百分之十二十。”


    “我太多了吧?这是咱们的公司,没必要这么生分。”林泉搂过媳妇的肩膀。


    唐云惜出的钱,温诗肯定是出了一份力的,她想让女儿通过公司经营和男人达成更深的联系。


    唐云惜声音小得和蚊子一样,“我整个人都是你的,何必在乎这些。”


    她想给男人更多的面对唐家的底气,钱不钱什么的,真无所谓。


    唐云成侧过头,不去看姐姐这副样子。


    温诗则在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女儿在她面前答应的挺好。


    真碰上林泉,男人都不需要做啥,仅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女儿就败下阵了。


    真没出息呐……


    看着女儿和女婿恩恩爱爱的样子,温诗突然想起唐振邦。


    年轻的时候也是没饶过她,压在门板上欺负,这几年好像很久没有如此亲近地和她表达爱意了。


    温诗放下筷子,原本还想着公司的事情处理好,她和儿子也该回去了,徒弟都找过她三回了。


    人一旦一段时间没上过班,就一辈子不想上班了。


    加上温诗被刺激到,这一下气闷,短时间更不想回去了。


    林泉听了唐云惜的话也没再争辩,轻轻吻了下媳妇的额头。


    但这样大张大揽,积攒的钱确实有些告急,林泉得想办法多从山上挣点儿。


    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想开口向温诗求助。


    黄玉汇报完,收起各类报表便离开了,没和他们一家人吃饭。


    她来得快,去得也快,预计坐大后天的飞机返京。


    吃过饭,却有一不速之客来到了家中。


    “兄弟,咱们好长时间没见了吧?”


    饭店经理金子聪左右手都提着东西上门来。


    金子聪被迎进屋,习惯性地去观察屋里的各路人。


    彭红,林泉的亲娘,就是典型的农村小老太。


    他眼睛尖,看到那手腕上的大金镯子,哟!这克重不轻呀。


    唐云惜,林小兄弟的媳妇,还是那么出挑,坐那儿就是一道风景。


    唐云成,emmm,感觉是个混子?流里流气的。


    但看到温诗的那一刻,金子聪莫名地挺直了腰背,有些紧张。


    这种书卷气,这种气场,绝对不是他们山里的人物,不知道和林泉是什么关系?


    “林兄弟是越来越不简单啊。”金子聪快速收回目光,和林泉抱了抱。


    “是啊金大哥,来来来,快坐。”


    “我想找你,实在是没联系方式,后面找你小兄弟马虎要了地址,第一时间就赶过来了。”


    “有急事?”


    “确实是急事!”金子聪口干舌燥的,看了一眼桌上的茶缸子,“我们是火烧眉毛了没辙了!”


    “我们是没办法,但对林老板来说应该不难!要不我也不能这么晚来打扰是不?”


    “不急,先喝口茶再说。”林泉倒了一杯热茶给他。


    “诶好。”


    金子聪端起茶缸子,咕噜咕噜一口就干完了,喝完眼睛就亮了,一时都没说事。


    “兄弟,这茶入口温润还回甘,是什么茶呀?真好喝!”


    金子聪迎来送往的,喝过不少好茶,都觉得没林泉家里的好喝,想来价格是不菲。


    他都有点懊恼,刚才不该牛饮的,糟蹋了好茶,没好意思再倒一杯。


    奇怪的就是,茶缸子里的茶叶咋都是碎碎呢?


    林泉看出了他的不好意思,笑着又续了一杯,“不是啥好茶,主要是我们山里水好吧。”


    “就搁大集上买的散茶,分分钱一斤。”彭红说道,“大侄子喜欢喝,拿几斤回去就是了。”


    “那我就谢谢婶了,我拿点尝尝。”


    “山里东西,不值钱。”彭红摆摆手,她喝惯了灵泉水泡出来的茶,现在觉得味道也就一般吧。


    彭红说的是实话,但金子聪可不信,称重卖的茶叶渣子能这么好喝?


    哪至于喝出耳目清明,头脑清新的效果。


    他小口小口珍贵地抿着,眼神朝林泉示意了下。


    “这都家里人,这我丈母娘,这我小舅子,大哥你有啥事就直接说吧。”


    “行。”金子聪放下茶缸,清了清嗓子,“兄弟,我想买九十头野猪!”


    九十头,大数目,但也不是那么难办。


    现在野猪正打圈,林泉寻思多上几趟山,随便攒攒就够了。


    “大哥多久要,到时候我安排送货。”


    金子聪叹了口气,“难就难在时间上,就一周的时间备货。”


    “一周?这么急?”


    “嗯呐!不然这点小事,我也不会来找兄弟你呀。”


    “有个福建的大老板,点名要吃野猪宴,每桌都要一头浑的。”


    “要说家猪我还好办,但人家就想尝尝跑山的野猪肉,我说家养的肉细嫩也不听,说吃着没意思。”


    “你说我就是开高价收,市面上也找不齐呀。”


    大老板是被特意交代要招待好的,关系到在这块儿投资实地的事情。


    金子聪把着林泉的胳膊,“兄弟,这回老哥是真没招了,你可得帮帮我呀!”


    “价钱上老哥绝对不亏待你,说实在,就是不挣钱也要把这老板招待好。”


    “一头野猪连皮毛带骨头的,都按八角一斤的价格来收。”


    野猪肉出肉率占一半。


    黑市里,野猪肉最好的部位也才六毛五一斤,金子聪给的价格高到离谱。


    九十头野猪,按平均两百斤来算,就是一万八千斤。


    一斤八角,合计一万四千四百元。


    看林泉半天不说话,金子聪着急又无奈,“兄弟,要是办不到,就尽可能多整点儿行不?我再想想办法。”


    林泉摇了摇头,“老哥,你想岔了。”


    “要是我打多了,你收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