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媳妇的不安,林下参

作品:《年代跑山:开局断亲吸血舅舅,接盘知青嫂子

    回到家中,唐云惜的兴致还是不高,说有点儿不舒服进屋子睡会儿。


    彭红投来疑问的目光,悄声问儿子:“云惜咋了?”


    “没事。”林泉摇了摇头。


    “之前不说进医院检查,碰到一婶子,可能认识云惜一家吗?”


    “今天唐云惜家里打电话过来了。”


    “啊!”彭红一怔,“那不好事吗?”


    “他爸妈还有小弟明天飞机落地东北,应该是要在哈市住一晚。


    然后转车,最快后天到我们屯里来。”林泉缓缓说。


    “亲家要来啊!”彭红一下有些紧张了,“那咱肯定得好好准备呀!”


    “嗯。”林泉点头,望了眼屋里,“明天我进城买些东西。”


    “人第一次来,咱肯定得重视起来,你也好好收拾收拾!”


    彭红扒拉了下儿子的胳膊。


    彭红就一农村小老太,想不到太多,单纯是为亲家上门想好好表现而紧张。


    她可听儿子说过,唐云惜的家世不简单,具体多厉害就不清楚了。


    林泉却清楚,媳妇是在为啥而担忧。


    后天的情形,估计不是彭红想像的合家欢。


    但林泉没有再说啥,和妈一道收拾今天打围的肉。


    要遇到卖鱼的乡亲,彭红就来接待下。


    吃过晚饭后,林泉和唐云惜躺在炕上。


    “泉……”


    “诶。”林泉转过头。


    黑暗中,唐云惜的眼睛亮晶晶的。


    被中一阵窸窣声,唐云惜握住了男人的手。


    莫名的,唐云惜躁动难安,无声地靠了过来。


    平常她很少这么主动的。


    “媳妇,大夫不是说不行吗……”


    林泉口干舌燥,但还是强迫止住了媳妇进一步的动作。


    唐云惜不语,只是用唇重重地堵住了男人的嘴。


    林泉本就憋了许久,再拒绝倒显得不解风情了。


    小屋中响起了情难自抑的歌声,许久后才停下。


    林泉轻轻为媳妇提了提被子,捋了捋她沾到额头汗水的碎发。


    唐云惜面色潮红,连带着从脖子到锁骨那块儿都泛润着红色。


    劳累过后,唐云惜沉沉地睡去,呼吸平稳。


    林泉刚想躺下,就感到手被一扯。


    唐云惜潜意识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不让男人离开。


    林泉注视着媳妇的面庞。


    历经波折的唐云惜,不知想到了啥,眉头紧皱。


    林泉久久凝视着唐云惜。


    浅浅光亮照在她脸庞上,显出一种美玉般的质感。


    唐云惜的美貌、气质可谓万里无一。


    初看惊心动魄,再看润物无声。


    是那种只要她一出现,男人就会表现的不自在,女人们与她对话会感到压力的美。


    就是因为这种气质,在收鱼的时候唐云惜也能压住场子,没什么人好意思跟她胡闹、造次。


    这样一个美丽、家世显赫、有知识有文化的女人,是他林泉的媳妇。


    林泉像自己刚重生那会儿,唐云惜为他舒展眉眼那样,不断地揉平媳妇眉头。


    不知过了许久,唐云惜那紧锁的眉头才消了下去。


    林泉握着媳妇的手躺下,睁着眼睛望着头顶的房梁。


    平息了会儿心情后,林泉意念一动,进入了随身空间。


    此时十万群山在林泉的掌控下,是秋天。


    广阔群山在风声中树声哗哗,翻动的树叶如一片海洋。


    宝石一般的湖水在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里面有不少的大鱼游动着,吐出连串的小泡泡。


    美景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林泉的心情。


    他举起存放在空间中的巴掌棒槌。


    人活在世想要立足,无非就是钱、权、势。


    权需要背景,势需要才华。


    林泉目前最能抓住的就是钱,用打围的本领和十万群山空间迅速累积财富。


    他左右望着,寻找适合栽种人参的地方。


    在参帮的行话里,这种移植的人参叫林下参。


    野生人参生长的地方必定临近水源,并且土地要肥沃。


    山里只要是长人参的地方,那附近的草看着都会比其他地方更有光泽,这就是所谓的灵气。


    但在十万群山空间中,这些苛刻的条件不是问题。


    林泉就近在灵泉旁的树林下栽种了这枚巴掌人参,然后捧了几回灵泉水浇灌下去。


    原本有些蔫蔫发干的人参,主枝慢慢恢复了活力,五出的复叶也舒展开。


    林泉仿佛听到了人参根须扎根泥土的欢愉沙沙声响。


    “看看你能给我带来多少惊喜吧……”林泉轻声说。


    他不奢求一下就长大成五品叶、六品叶的大货。


    能从巴掌长成三品叶灯台子,或者四品叶就不错了。


    林泉又走到溪流旁,挑选明天要送到城里卖的鱼。


    选出来的幸运儿被林泉单独放进一个小湖泊中。


    做完这些后,林泉甩了甩手上的水。


    现在每天妈和媳妇收完鱼,都是先在家放一晚上的。


    然后林泉第二天会和要卖的鱼一块带走。


    说辞是先将收的鱼弄到山里自己修的鱼场里,暂时家里人还没起疑。


    “好了,这段时间太忙,都把你给忘了……”


    林泉在脑中默默检索豺狼王所在的位置。


    豺狼王为了躲避林泉,硬生生带着三红和小王躲到了高山尖子上,此时正趴窝休息呢。


    林泉打了个响指,红狗子就都出现在了他腿边。


    大红二红三红还有小王看到许久未见的主人,异常的激动,围着他上蹿下跳争宠。


    “长的够快的啊……”林泉提溜起小王看了看,后者欢快地舔着林泉脸。


    哪里有半分红狗子的奸诈样,完全和狗一模一样嘛。


    林泉听方建军说过,红狗子是很难驯服的,会绝世而死也不听使唤。


    林泉感觉也不是很难驯服,这不很亲近吗?


    在灵泉水、灵泉鱼还有他带来的肉滋润下。


    年幼的红狗子之王脑门正正的,皮毛顺滑,三红长势也很是喜人。


    倒是醒来的豺狼王有些奇怪。


    虽然它还是保持警惕,但离林泉的距离没开始那么远了,态度也没有很激进。


    林泉试探性地靠近,豺狼王翻起上唇发出威胁的声音,却没有挪动脚步。


    林泉慢慢地靠近,然后伸出手去。


    豺狼王盯着他的动作,猛地扬起头,林泉一瞬提起另一只手上的小王。


    豺狼王又看了他一眼,又看看崽子,默默地低下了头。


    林泉的手掌缓缓触上了红狗子的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