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密信

作品:《杀敌就能变强我走上人生巅峰

    更何况,大戎士兵几乎人人举着铁皮盾牌,三五一组,互相掩护着往前挪。前排倒下了,后排立刻补上,密密麻麻的盾牌组成一面移动的铁墙,箭雨射上去,大多只能“当啷”弹开。


    三千米外,大戎中军的高台上。


    休霸站在帅旗之下,猩红的披风被风扯得猎猎作响。他那张布满刀疤的脸此刻青一阵紫一阵,握着马鞭的手青筋暴起,指节捏得发白——再用力些,那檀木马鞭怕是要被捏碎。


    身旁的将领们大气都不敢喘,一个个垂着头,眼观鼻鼻观心。谁都知道,这位主帅的怒火已经烧到了嗓子眼,此刻谁撞上去,谁就得被烧成灰。


    “大帅,”终于有个副将忍不住开口,声音发虚,“他就一个箭师,难道还能挡得住我二十万铁骑?须知蚂蚁多了也能咬死象!”


    “不错!”另一名将领赶紧附和,“北关守军满打满算不过五千,那箭师再强也是独木难支!顶多让我军多折损些人手罢了!只要攻破三关,大夏腹地便是一马平川,到时候金银美女,应有尽有!”


    休霸深吸一口气,胸口那团烈火稍稍压下去些。他瞥了眼说话的两人,声音冷得像冰:“你们以为,我是气那箭师?”


    将领们一愣。


    “你们错了。”休霸的马鞭猛地抽在栏杆上,发出“啪”的脆响,“我是气休屠那个废物!竟敢瞒着我,敌军中有这等箭术高手!他这是拿我五万儿郎的性命,赌他的继承权!”


    这话一出,周围瞬间死寂。


    谁都知道,休霸是大单于的亲弟,而休屠是单于长子,两人明里暗里斗了多年。这节骨眼上提这事,简直是在刀尖上跳舞。将领们赶紧低下头,连呼吸都放轻了——谁也不想卷进王族内斗这浑水里。


    有个机灵的参军连忙指着城下,笑道:“大帅快看!我军先锋已经冲到城墙根下了!登城梯都架起来了!”


    “哈哈,我倒要瞧瞧,那夏人吹嘘的金汁有多厉害!”


    “咱们的儿郎都备了面巾,用水浸过了,还戴了皮手套——我就不信,那些粪水真能挡得住咱们!”


    “就是!北关早就缺水了,他们能攒多少金汁?顶多恶心人罢了!”


    休霸听着这些话,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他抬手抹去溅在脸上的尘土,声音里带着血腥味:“无妨。等攻破北关,用夏人的血,洗干净今日的耻!”


    北关城头。


    刘杰缓缓放下强弓,指腹蹭过被弓弦勒出的红痕。他望着城下密密麻麻的登城梯,看着那些头戴面巾、手戴皮套的大戎士兵正像蚂蚁般往上爬,眼底没有丝毫波澜。


    “敌军将至城堞,”他对身旁的传令兵沉声道,“金汁,准备。”


    “千夫长有令——金汁准备!”


    传令兵的吼声顺着城头蔓延开。很快,一个个盖着黑布的木桶被士兵们推到箭垛后,木桶边缘还挂着凝固的暗黄色汁液,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酸臭味。


    刘杰的目光扫过那些正攀爬的大戎士兵。他们脸上带着轻蔑的笑,仿佛觉得只要挡住臭味,就能轻松踏上城头。


    “准备得倒挺充分?”刘杰嘴角勾起一丝冷酷的弧度,眸子里射出两道冰寒的光,“一群自作聪明的蠢货。”


    他缓缓举起右手,五指张开。


    城下的风更急了,带着大戎士兵的狞笑,也带着城头即将倾泻而下的、比刀剑更可怖的怒火。时维秋末,北风已带着寒意掠过安平关的城楼,城墙上的旌旗被吹得猎猎作响,边角处已泛出陈旧的白色。关内的安平将军府,却比关外更显凝重——正厅内,青砖铺地,两侧立着两尊青铜镇兽,兽目圆睁,似在无声地注视着厅中的动静。


    安平守将万重山正跪在冰凉的青砖上,他年过花甲,须发早已如霜雪般洁白,却丝毫不显老态。身上那件青色锦袍浆洗得一丝不苟,腰间系着墨色玉带,虽未披甲,却自有一股沙场老将的威严。他脸上刻着深浅不一的皱纹,那是常年风吹日晒的印记,唯有一双眼睛,依旧炯炯有神,眼底藏着如寒星般的锋芒,不怒自威,仿佛只需一个眼神,便能镇住千军万马。


    在他面前三步远的地方,站着一名面色苍白的太监。这太监穿着一身暗黄色宫装,袖口绣着精致的云纹,手中捧着一卷淡黄色的绢布——那是皇帝的圣旨。他先是清了清有些尖锐的喉咙,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才慢悠悠地展开绢布,声音带着太监特有的阴柔,却又刻意拔高了几分,以示庄重:“安平守将万重山,接旨!”


    “末将万重山,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万重山的声音浑厚有力,在空旷的正厅里回荡。他双手扶地,额头重重叩在青砖上,发出“咚”的一声轻响,动作恭敬无比,连一丝多余的褶皱都没有。三呼万岁时,他的目光始终落在地面,不见半分懈怠——即便他是镇守一方的大将,在皇权面前,也唯有俯首称臣。


    传旨太监满意地点了点头,指尖捏着绢布的边缘,继续宣读:“奉天承运,皇帝诏谕:北关告急,胡骑来犯,危在旦夕。命安平守将万重山,即刻点齐兵马,驰援北关,不得有误!钦此。”


    绢布上的字迹是皇帝亲笔,力透纸背,可万重山听到“驰援北关”四个字时,脸色还是微微一变——他三天前刚收到内阁吴相爷的密信,信中明确嘱咐他“按兵不动,静观其变”,可如今圣旨已到,君命难违。他迅速压下心中的波澜,再次叩首,声音依旧沉稳:“臣万重山,领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传旨太监将圣旨小心翼翼地卷好,递到万重山手中,又伸出保养得宜的兰花指,轻轻拂了拂袖口的灰尘,细声细气地说:“万将军,您可得抓紧发兵啊。杂家在宫里的时候,可是听得真真的,陛下最看重三关的安危,如今北关都快撑不住了,这要是出了岔子,谁也担待不起。”他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刻意的提醒,眼神却瞟向万重山手中的圣旨,似在催促。


    “多谢公公提点,万某即刻便去点兵。”万重山双手捧着圣旨,缓缓起身,态度依旧客气。他知道这太监虽无实权,却是皇帝的耳目,不能怠慢。


    “那杂家就先回去复命了,静候将军的好消息。”太监又点了点头,迈着小碎步,带着两名小太监退出了正厅。


    待太监走后,万重山脸上的客气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凝重。他走到窗边,展开手中的圣旨,阳光透过窗棂洒在绢布上,“不得有误”四个字格外刺眼。他眉头紧锁,指尖无意识地捏紧圣旨,将绢布攥出几道深深的褶皱——吴相爷的密信还在怀中,信中说“北关有诈,恐是诱敌之计”,可圣旨已下,他若是抗旨,便是死罪。


    “老爷!吴相爷的密信到了!”


    一道急促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打断了万重山的思绪。只见一名留着山羊胡的老仆急匆匆地跑进来,他穿着灰色短打,额头上满是汗珠,手里捧着一个密封的信封,信封上盖着吴相爷的私人印鉴。


    “快拿来!”万重山连忙转身,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


    老仆恭敬地递上密信,双手还在微微颤抖——他跟着万重山几十年,从未见老爷如此紧张过。


    万重山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快速浏览起来。越看,他的瞳孔越缩,脸色也从凝重变成了震惊,最后甚至倒吸了一口凉气。信上的内容很短,却足以改变一切:“大戎主力已暗中移师安平,三日内必至,切勿驰援北关,守好安平方为要务。”


    万重山捏着信纸的手微微发抖,他抬头看向窗外——安平关的城楼隐约可见,若是大戎真的来犯,他根本没有兵力分去北关。他深吸一口气,迅速做出决定:“来人!备笔墨!再传我将令,让驿站备好快马,发八百里加急,送往京城!”


    半个时辰后,一匹快马从安平关驿站冲出,马背上的驿卒裹着厚厚的披风,手中紧握着文书,马蹄踏过结冰的路面,溅起一片片碎雪,朝着京城的方向疾驰而去。文书上只有一句话:“大戎五万大军压境安平,末将无暇分身,恳请陛下恕罪。”


    漠北王庭:草原箭师的执念


    与安平关的紧张不同,漠北草原上的大戎王庭,正笼罩在一片金色的夕阳下。王庭中央,一座装饰华丽的白色帐篷格外显眼,帐篷顶部镶嵌着金色的宝石,四周挂着五彩的经幡,风一吹,经幡飘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帐篷内,羊毛地毯铺满地,中间摆着一个铜制火盆,火盆里的牛粪正烧得旺盛,散发出温暖的气息。休屠单膝跪在地毯上,他穿着一身黑色皮甲,甲胄上还沾着未清理干净的血迹,脸上满是愧疚,头垂得极低,连大气都不敢喘。


    在他正前方的宝座上,坐着一位白发老者——大戎的大单于休勒。休勒满头白发用一根金色发冠束起,身上穿着镶着狐裘的长袍,双眸微闭,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玉扳指。他时不时地点点头,仿佛在思索着什么,周身散发着一种久居上位的威严,让人不敢直视。


    “父王,此次进攻北关,儿臣失利,损兵折将,愿承受一切责罚。”休屠的声音低沉,带着浓浓的挫败感。他本以为凭借五万大军,能一举攻破北关,却没想到夏军的抵抗如此顽强,还损失了近万弟兄。


    休勒缓缓睁开眼睛,他的瞳孔是深褐色的,带着岁月沉淀的沧桑。他摆了摆手,声音平缓,没有丝毫怒意:“罢了,胜败乃兵家常事,不必过于自责。大夏立国百年,北关更是经营多年,哪有那么容易攻破?”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眼神里多了几分好奇:“不过你说,夏军泼下的‘金汁’杀伤力惊人,这倒让我有些意外。难道就凭那东西,就把你们挡在了关外?”


    休屠听到“金汁”二字,忍不住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忌惮:“父王,那金汁绝非寻常之物。我军将士被烫伤后,伤口很快就会溃烂,身体也会变得滚烫,没过多久就会大片死去。随军的巫师检查过,说那些将士都中了一种奇毒,连草药都无法解毒。”


    “除此之外,北关的守军虽少,却都是百战之兵,个个勇猛无比。更可怕的是,北关里还有一位箭道高手,我的好几名百夫长,都是被他一箭射杀的,连躲避的机会都没有。”


    休勒原本微闭的眼睛猛地睁开,眼底闪过一丝精光:“箭术入道的高手?那休霸可要遇上麻烦了。”他口中的休霸,是大戎的先锋将领,此刻正在北关城下督战。休勒沉吟片刻,抬手道:“传我王令,去西部的阿良哈封地,让他派两名最得力的箭者,速速驰援北关。”


    “是!儿臣这就去办!”休屠连忙起身,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轻松——阿良哈是大戎的传奇箭师,只要他的人到了,定能对付夏军的箭手。


    草原封地:老箭师的执念


    大戎王庭西部二百里外,是一片水草丰美的草原。这里的草长得比人还高,风吹过,掀起一片绿色的波浪,成群的牛羊在草原上悠闲地吃草,几匹骏马在远处奔驰,扬起阵阵尘土。这里是阿良哈的封地,也是大戎最有名的“箭者之乡”。


    夕阳西下时,一匹快马突然冲破草原的宁静,朝着封地中心的帐篷疾驰而来。马背上的传令兵穿着红色的驿卒服饰,脸上满是尘土,嘴唇干裂,他一边骑马,一边大声呼喊:“大王有令!速速带我去见阿良哈大人!”


    很快,传令兵被带到一座普通的帐篷前。这帐篷没有王庭的华丽,只是用普通的羊毛制成,门口挂着一张风干的狼皮,帐篷旁立着一根木杆,上面挂着一把通体乌黑的重弓——那是阿良哈的兵器,弓身由千年铁木制成,上面刻着复杂的花纹,弓梢处还缠着一圈圈的牛筋,显得格外厚重。


    传令兵掀开门帘,恭敬地站在帐篷门口,不敢擅自进入。帐篷内,一位古稀之年的老者正坐在羊毛垫子上,他上身裹着一件厚实的羊皮袄,脸上布满了皱纹,像草原上的沟壑,唯有一双眼睛,依旧明亮如炬。他手中拿着一块磨刀石,正在细细打磨一支箭矢,箭头在火光下泛着冷光。


    这位老者,正是大戎的传奇箭师阿良哈。


    “大王有何吩咐?”阿良哈头也没抬,声音沙哑,却带着一种独特的穿透力。


    传令兵连忙躬身道:“回大人,北关战事吃紧,夏军有箭道高手,大单于请您派两名箭者,即刻驰援北关。”


    阿良哈打磨箭矢的手顿了顿,他抬起头,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眼底闪过一丝许久未见的精光:“哦?大夏的箭者?有意思,我已经几十年没遇到过像样的对手了。”


    他放下手中的箭矢,缓缓站起身。虽已年逾七十,他的身形依旧挺拔,丝毫没有老态龙钟的模样。他走到帐篷门口,拿起那把乌黑重弓,手指轻轻抚摸着弓身,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


    “你回去告诉大单于,这次我亲自去。”


    “啊?”传令兵猛地抬起头,脸上满是震惊。他早就听说,阿良哈大人已经二十年没有亲自出战了,如今竟然要亲自去北关?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又不敢多问,只能连忙点头:“是!小的这就回去复命!”


    待传令兵走后,阿良哈独自站在帐篷前,望着远处的草原,轻声呢喃:“希望这个夏军箭者,不要让我失望。他身上,应该藏着箭师以上的经文吧?”


    “箭道宗师……”他又低声说了一句,眼神里充满了渴望与遗憾。


    如今的阿良哈,距离箭道宗师只有半步之遥,可这半步,却如天堑一般,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跨越。原因无他——他缺少一本完整的箭道秘籍。


    四十年前,阿良哈还是一名普通的百夫长。那年,他跟随大戎大军南下,埋伏了一支大夏的军队。战斗结束后,他在一名穿着华丽铠甲的夏军将领身上,发现了一本蓝色封面的箭道秘籍。那本秘籍,让他的箭术突飞猛进,从一名普通的射手,成长为大戎首屈一指的神箭手,甚至得到了封地,成为草原上的传奇。


    可遗憾的是,那本秘籍只有前半部分,只够他修炼到“箭师”层次,后面的“宗师”境界功法,全无踪迹。为了寻找后半部分秘籍,他曾假扮成大夏的商人,混入大夏境内,走遍了大江南北,寻找那些隐秘的箭道宗门。可那些宗门藏得极深,有的在深山里,有的在悬崖上,他苦寻了五年,连宗门的大门都没找到。


    一晃四十年过去,他的箭术再也没有进步,境界始终停留在箭师巅峰。这次听到夏军有箭道高手的消息,他心中又燃起了希望——能称得上“高手”的人,说不定就藏着完整的箭道经文。


    “希望这次,能有意外收获。”阿良哈深吸一口气,将重弓背在背上,又拿起装满箭矢的箭囊,系在腰间。他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嘶鸣一声,朝着北关的方向疾驰而去。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像是一道执着的箭,射向远方的战场。


    北关城下:金汁噬命的惨烈


    北关城下,战斗早已进入白热化。天空阴沉,寒风呼啸,城墙上的夏军将士们,个个手持兵器,眼神警惕地盯着城下的大戎士兵。城墙下,密密麻麻的大戎士兵正围着登城梯,疯狂地向上攀爬。


    这些大戎士兵显然做足了准备——他们脸上戴着铁制的面具,面具上只露出一双眼睛,防止被金汁泼到脸上;手上戴着厚厚的皮质手套,指尖处还缝着铁片;脖子上围着铁制的护颈,将整个脖子都罩住,连一丝皮肤都不露。


    “冲啊!干掉城上的夏军狗崽子!”一名大戎士兵举着盾牌,踩着登城梯向上爬,他的声音嘶哑,带着疯狂的杀意,唾沫顺着面具的缝隙飞溅出来。


    “就是!我倒要看看,你们的粪水能耐我何!”另一名士兵也跟着叫嚣,他的盾牌上还沾着上一次战斗的血迹,却依旧毫不犹豫地向上冲。


    城墙上,夏军士兵张大力正握着一把大铁勺,铁勺里装满了滚沸的金汁。那金汁呈金黄色,表面冒着密密麻麻的气泡,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恶臭,让人闻之欲呕。张大力是北关的老兵,手臂上肌肉虬结,黝黑的皮肤上满是伤疤。他听到城下的叫嚣,冷笑一声:“嘿!妈的,一会有你哭的时候!”


    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握紧铁勺,猛地将金汁朝着城下泼去。滚沸的金汁如瀑布般落下,朝着那名叫嚣的大戎士兵浇去。


    那士兵狞笑着举起盾牌,“嘭”的一声,金汁落在盾牌上,发出“呲哧”的腐蚀声。盾牌是用硬木制成的,表面还包着一层铁皮,可在滚沸的金汁面前,却不堪一击——铁皮很快就被烫得发红,木头上冒出阵阵白烟,还带着一股焦糊味。


    一些金汁顺着盾牌的边缘流下来,滴落在那名士兵的裤子上。他的裤子是用粗布制成的,很快就被金汁浸透,接着,金汁透过裤子,接触到了他的皮肤。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瞬间响彻战场。那名士兵原本还狰狞的脸,瞬间扭曲变形,眼睛瞪得滚圆,仿佛要从面具里凸出来。他感觉大腿上像是被一根烧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