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虎口伏击

作品:《明末:从马匪到上帝之鞭

    “唔,废腰啊!”


    “陆地巡洋舰,果然非同一般!”


    清晨,周铭从床上爬起,疲惫的扭了扭腰,感叹这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压力,


    还好黑胡子这副身板不错,很扎实。


    走到训练场,苏怀瑾已经在等待,手中拿着一份情报,看样子很着急。


    看周铭过来,赶忙上前说道:


    “将军,镇远关那边传来消息。”


    “足足有三百多人的马队,昨晚已经出关,携带的大量盐巴和茶叶。”


    “我猜测,这是宁夏前卫的军户,与鄂尔多斯部的交易。”


    周铭拿起情报,仔细观看后,想起一件事情,这鄂尔多斯部落,最后是投降鞑清。


    虽然有林丹汗战败的原因,却也不能投的这么干脆吧?


    要知道这河套平原,靠近长城这一块地盘,可是大明给他们休养生息的。


    结果养的人强马壮,转头带着五万人的部落,一股脑全部投降鞑清。


    现在的周铭,还没本事收拾他们,但不妨碍收点利息。


    三百多人的马队可不弱,这些都是边将家丁,勇气方面不说,至少弓马娴熟,装备也是个顶个的好。


    周铭就算全军出动,也不过三百来人。


    打肯定打的过,但是有必要吗?死伤太多不划算,扭头看苏怀瑾,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便开口问道:


    “苏先生,有何妙计教我?”


    苏怀瑾很好面子,就等着周铭问他,赶忙拱手一礼,说道:


    “将军,老夫观察地势。”


    “这镇远关附近有一虎口,是去往鄂尔多斯部的必经之路。”


    “将军现在急行军,应该能够提前堵住出口,那不就是瓮中捉鳖?”


    周铭也拿起地图观看,差不多25公里,不知道堵不堵得住,于是问道:


    “如果堵不住呢?”


    苏怀瑾摸了摸胡须,不紧不慢的说道:


    “堵不住,将军直接去附近卫所打草谷,带些汉民回来也可。”


    周铭一拍额头,还以为是什么妙计,原来就是不走空,这不是自己起家的秘诀吗。


    刚过来时,手底下只有十几人,其他什么也没有,周铭用的就是这招。


    借着骑兵速度,从豁口处,进入宁夏前卫,反正有什么抢什么。


    有粮食就抢粮食,没粮食就抢人,反正是抢完就走,让那些卫所兵,疲于奔命。


    来不及多想,这批物资太过于重要,直接吹响号角,命令队伍集合。


    见孟程过来,周铭说道:


    “将所有的箭矢都带上,交给射箭最强的兄弟,一定要有准头。”


    “是,首领!”


    不到十分钟,两百三十人全部集结,剩下的一百人,还没有操练好,留下守家。


    没有过多言语,都跟着周铭翻身上马,向虎口处奔袭。


    估算时间一个小时内,必须要到达,中间路程25公里,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虎口地形险峻,就在石嘴山附近,非常不适合骑兵冲杀,反而容易被敌人,从高处向地处加速突击。


    去鄂尔多斯部,按照地形走,应该从宁夏后卫,直接出塞,那里地势平坦,三百多甲骑从容不迫,才是最佳选择。


    踏踏踏的马蹄声响起,坡道上,周铭听到声响,顿时精神振奋,忍不住笑骂道:


    “狗日的,咋这么慢,老子马不停蹄赶到这里,结果还能推迟一个小时?”


    巴特尔嚼着肉干,听到周铭抱怨,在旁边憨憨一笑道:


    “说不定,是哪家的大小姐出门。”


    “特意给首领你,送婆娘呢?”


    只见一百多架大型马车,缓缓向周铭方向前进。


    最中间的,是一架豪华马车,上面全部是雕花,由两匹纯黑色战马拉扯。


    居然是阿拉伯战马,看马腿较粗,偏向汗血宝马多点,周铭忍不住暗骂道:


    “简直是暴遣天物,拿这种宝马拉车,王侯都没这么骚包。”


    四周则是三百多甲骑,他们的马很不凡,虽然还是蒙古马,但明显更加高大,带有中亚马血统。


    甲骑们都是全副武装,身上穿的是铁扎甲,就连脖子都有护颈。


    看的周铭直流口水,一把抓住杂草,拧巴拧巴几下,才压住心头火,低声下令道:


    “孟程,全部放近再射箭,务必射中面部和要害。”


    “巴特尔,你现在挑十人,待会直冲马车,要抓活的。”


    “其他人听着,三轮箭矢射完,全部跟着老子冲。”


    “这次是箭矢阵,胆怯不前者。”


    “斩!!!”


    弓只有十几张,箭矢不到一百支,都在孟程身边,也没什么好说的。


    巴特尔带着几个蒙古哥们,静静的擦拭马刀,随时等待冲锋。


    这种冲锋陷阵,陷阵夺旗的任务,必须保证齐心,语言都不通,肯定是不行的。


    周铭手下的弓箭,都是卫所的劣质弓,最佳射程不超过七十米。


    当敌军距离只有50米时,孟程已经带头射出箭矢,精准命中敌方眼睛。


    周铭的弓是长梢弓,这么近的距离,精准命中敌军胸口后,瞬间穿透扎甲,从其背后透出。


    其他人,也是各有收获,第一轮射箭,十几支箭,射杀八个甲骑,其他的由于弓太差,不破甲。


    接下来两轮箭矢,在有防范的情况下,果然收效甚微,加起来才射死八人。


    “杀!”


    周铭大喊一声后,双腿一夹马腹,端着长枪带头冲向甲骑。


    奔跑二十米时,周铭举起马鞭,后面所有骑士,全部熟练的分散开来。


    从天空往下看,就像一支箭矢。


    这样的阵形,只要带头的几人够勇猛,就能发挥成倍的效果。


    明初大将常遇春,就喜欢组织勇猛之士,跟着自己冲锋陷阵。


    也是对付蒙古轻骑,是最有效的办法。


    对面是宁夏卫所家丁,常年跟蒙古人打,很多战斗方式都是一样的。


    这也是周铭,选择箭矢阵的原因。


    “哈!”在与敌军接触前,周铭大喝一声,双腿夹紧马腹,锋利的长枪往前一戳。


    强大的冲击力,带着枪头,便瞬间穿透扎甲,将一名骑兵透胸而过。


    根本来不及抓枪,直接抽出雁翎刀,扫开其他敌军的长枪,冲进军阵内。


    巴特尔护在周铭身侧,斩杀一个甲骑后,便按照命令,向马车方向冲去。


    挑选的十人,紧紧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