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巷子里的路大多不好走,雨天留下来的凹凸不平的沟壑,展现了当初人们冲破泥泞外出谋生或是归心似箭。


    车停在了外面,三人走路进去,那家人住最后一排的最后一家,安着一个生了锈的大铁门,“到了”岳林话音刚落,一阵车铃声响引得几人回头。


    来人一身尘土,汗水打湿了头发,顺着鬓角往下落,抬起胳膊擦了擦,留下一道痕迹,却张嘴笑得大方,难掩逼人的活力:“岳组长?买我姐车子的人是你啊?早知道,我就省得跑这一趟了,你过来直接骑走就行。”


    岳林也意外地挑了挑眉,看了眼田一一,说:“我朋友要,顺便帮忙把把关。”


    “放心,我姐可爱护她的车子了,这么多年还跟新的一样,保管你们满意。”


    来人推着车子往院子里走,向着屋里喊了一声,到偏屋把车子推了出来,果然如他所说,车子保养的很好,价钱也要比市面上的贵了二十块。


    田一一能理解对方的定价理由,但她也要追求自己能接受的性价比,毫不犹豫地砍了一刀:“八十吧,我们一把清。”


    那位姐姐不愿意,可人马上要走急着脱手,纠结不已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位姐姐一看就是体面人,诚心要,就要八十,再说岳组长也是熟人了,我们也不能太较真了。”


    “卫珩……”


    卫珩拽了拽姐姐的胳膊:“家里人都有活要干,不能一直盯着这个,这个价差不多了。我和我们头请了两个小时假,快点谈好,我赶回去还来得及。”


    卫珩姐姐这才不情愿地从田一一手里接过八十块钱,最后看了那车子一眼,沉默地回屋里去了。


    卫珩推过车子蹲下来仔细检查了一遍,又捏了捏闸测试灵敏性,笑着说:“没问题,都好着。岳组长再检查下?”


    任谁都听得出来这话只是客气,偏岳林还真又检查了一遍,惹得卫珩多看了两眼。


    岳林推着车子看向田一一:“走吧,我送你们回去。”


    卫珩也要去工地,连口水也不喝,跟着他们一起出去,笑着说:“岳组长这么热心,有你这么靠谱的朋友是福气。”


    岳林抿了下嘴,一抹红晕爬上了耳廓,卫珩是个心思活络的人,一眼便看透了这个优秀的人才在想什么,回到工地上神秘兮兮地和工友们分享。


    “买我姐车子的居然是岳组长的朋友,长得太漂亮了,人也有主见,我可看出来了,岳组长挺喜欢人家的,两人也配,要是结婚了……”


    “你们在聊什么?”


    江煜去打了壶水,那凉茶他嫌弃的要死,好不容易喝完,休息的功夫还是去添满了水,又一罐子乌漆嘛黑的苦涩。


    卫珩回头冲他笑:“说岳组长看着像个好丈夫,江哥,给我倒点水,来回跑,渴死了。”


    江煜把水递过去:“烫,你小心点。”


    岳林是个好丈夫?啧,真要正派,就不该惦记别人的老婆。


    岳林按照田一一的要求将车停在村子后面的路上,太阳落在车子上折射出闪亮的光,也温柔地抚摸着两张如画的容颜。


    “下回请你吃饭,你真的帮了我大忙,以后进城也方便。”


    岳林挣扎了片刻,用稍显不自然的口气提出要求:“能不能换个谢法?我母亲的朋友回国探亲,我初次见她,想挑选一件礼物送她,但我不知道送什么好。等你有空,能不能给我个参考意见?”


    这个年代能出国的都不一般,见过了资本主义国家的繁华,不知道对还在发展中的城市是什么态度,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性格,不管什么时候人情往来都让人头疼,刚得到岳林的帮助,她也不能拒绝只好应下来。


    看着岳林开车离开,两人推着车子回家,田一一思绪已经转到了怎么藏车子这件事上。


    “我家后面有一排空隔,正好能挡雨,江煜也不怎么注意那里,就放那里吧。”


    李润秀自然没问题,走了一半,到底没忍住:“嫂子,这个岳同志人挺不错的,三天两头的来摊子上帮忙。”


    田一一也通过这几天的相处验证了岳林和自己性格的契合度,所以持放任的态度:“老同学嘛,说得来的朋友,有困难就帮一下。”


    “他结婚了吗?”没等田一一回答,李润秀就磕磕巴巴地把顾虑全一股脑儿地倒出来:“嫂子,我觉得他好像挺喜欢你的,再来往下去怕惹麻烦,我知道我不该多嘴,万一被村里人知道,他们嘴巴毒的要命,还会坏了你和江哥的感情。”


    田地里的麦子葱绿昂扬,风送来一股麦苗清香,田一一笑:“你觉得岳林和江煜,谁更好?”


    “肯定江哥啊,文化人多难斗啊,他们好起来好的要命,坏起来要么是耍阴招要么半天不出个屁,把人晾在那里干熬。”


    田一一还是头回听到这样的说法,更不懂她怎么对“文化人”有这么大的敌意,顿时来了兴趣:“不见得都这么坏吧?你怎么会有这种偏见?”


    “他那穿着气质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爸妈也是体面人,这样的家庭最会挑三拣四,看不起人。我可以和你保证,这绝不是偏见。而且他怎么不坏了?既然知道你结婚了,就该保持距离,更不应该被外人察觉到他对你有好感。这人没分寸,光顾自己,一点都不考虑可能会为你带来的麻烦。”


    竟然有几分道理,果然当局者迷。


    “江煜又好在哪里?他脾气差,又凶,还穷。”


    李润秀笑:“仗义啊,可靠,让人踏实,坏人见了都怕。现在哪个村里没几个二流子,专挑胆小怕事的女人造黄谣,还有……你也看到了。女人得嫁个能保护自己,还能解决掉坏人的男人。而且江哥多疼你,别人不知道,我可是亲眼见到的。”


    这样吗?


    田一一对八十和九十年代的印象是自由恋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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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被赞颂的时代,家庭的掣肘最终会败给真爱,虽然有基于其他利益考量的婚姻存在,但氛围远比以后要好。


    她自以为是的想象在眼下不值一提。


    两人在岔路口分开,田一一在回家路上遇到一个干瘦显得鬼祟的男人,那人时不时用余光瞟她,顿生警惕,本该快速离开,可这会儿心底有种欲望想要一探究竟,这很大胆,很冒险,甚至很愚蠢。


    她停下脚步,站直身体,面无表情地看向那个人,冷声问:“你看什么?”


    那人愣了一下,竟然头越埋越低,像是什么也没听到一样,匆匆离开。


    田一一站在那里,哼笑出声,简直荒诞到无语。


    竟就这么印证了李润秀的话,如果不是江煜,会不会有人敢对她……


    她不敢深想,李润秀的遭遇已经给了她答案,后来她知道了那个人是隔壁村的王虎,书中提过这人犯下案后逃之夭夭,隐姓埋名安稳过了一生。而那天之后,王虎一夜之间消失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唯一肯定的是那些独身在外的女孩子不受受到他的欺辱。


    江煜,这个男人从头凶到尾,可有无数人对他趋之若鹜。


    回到家,她从井里打了水,手没入其中感受着一丝凉意,躁动的心也安静下来,康康也过来凑热闹,小舌头卷着盆里的水喝了几口,打湿了它的小胡子,也在地上落下几点“米粒”,很快消失不见。


    天黑了,外面传来车铃声,田一一把井里的东西拉上来,那人进来,借着院子里的灯光一眼看到桌上摆着的一碟猪头肉,浓酱被锁在肉冻里,他笑起来:“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怎么记住我爱吃这个?”


    “去铺子里买的现成的,等什么时候有空了我亲手做,比这个好吃。要喝酒吗?”


    江煜不嗜酒,但有爱吃的菜,也勾起了馋虫,点头:“那就喝点。”


    一碗蛋炒面,一碟猪头肉,一碟凉菜,再来一杯酒,江煜觉得自己活着的这么多年头一回这么满足,洗去一身的灰尘,他坐下来拿起筷子大口吃着,余光瞥到田一一两手交叠撑着下巴看他,不解地问:“看我做什么?馋了?给你筷子?”


    田一一皱了皱鼻子,嫌弃地推了他一下:“不吃。”


    江煜笑了笑,低头继续吃。


    “我今天出去碰到村里那个怪眉怪眼的人,他看到我跟逃难似的,江煜,你到底做什么了?怎么他们那么怕你?连带着我都觉得自己凶了。”


    江煜不以为然:“他们不是被我打过,就是看我打过人,胆子但凡大点就不会怕了。”


    田一一知道过程肯定没他说的这么简单:“为什么打架?”


    江煜一副“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非要揭我伤疤”的表情,可还是说了,口气也更冷:“没爹没妈被人骂没人要的杂种,我心气高听不得这些,村里笑话过我的,一个也逃不掉。久了,就成坏人了。怎么?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