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弄死那个小野种

作品:《听懂毛绒绒后,摄政王爹爹宠翻天

    朝朝瘪了瘪嘴巴,可怜兮兮的看向粉桃和青梅。


    “姐姐,是朝朝唱歌太难听了吗?所以爹爹才会将朝朝赶出来?”


    粉桃和青梅迅速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淡淡的死感。


    小郡主啊!


    你那是唱歌难听吗?


    你那是唱歌成灾了啊!


    她们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恐怖的画面!!!


    小郡主一开口,整个南风苑都爬满了蛇虫鼠蚁!


    就连天上都爬满了鸟雀乌鸦!


    不知道的还以为王府遭了什么劫难了!


    “哈哈哈~小丫头别难过!他们人类不懂欣赏你的歌声,可是我们很喜欢!”


    “没错没错!你没见到我们那些老鼠朋友,还有蚂蚁朋友都出来听你唱歌了!”


    “还有那该死的蛇类!”


    朝朝一点也没有被安慰到,更加哭丧着脸。


    “呜呜呜……爹爹是不是不要朝朝了?”


    青梅和粉桃看到她哭了,立马手足无措,“小郡主,你唱歌很好听!真的很好听!你的声音很有魔力,就连小动物都被你吸引过来!简直太厉害了!”


    “是啊小郡主!王爷不是不要你了,是让我们陪着你出来逛逛,他还有公务处理!等他忙完了,肯定会来找你的!”青梅一想到刚才看到的画面,小脸都煞白了。


    王爷哪是不要小郡主了?他那是被蛇群给吓到了好吗?


    谁能想象到,大盛朝堂堂的摄政王竟然害怕蛇?!


    朝朝泪眼婆娑的望着她们,“真的吗?爹爹真的不是不要朝朝了吗?”


    “那是自然!出门的时候,王爷还给了我们好多银子,让小郡主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玩开心了再回去!”粉桃连忙说道。


    王爷那是不要小郡主了吗?不是!摄政王那是怕小郡主再唱下去,整个摄政王府都变成动物园了。


    “小郡主快别哭了,奴婢听说醉仙楼的八宝鸭特别好吃,奴婢带郡主去吃八宝鸭好不?”


    青梅赶忙转移话题,生怕小郡主还对刚才的事情耿耿于怀。


    朝朝一听到美食,眼睛倏地就亮了,瞪得圆溜溜的,“真的吗?比爹爹带朝朝吃的水晶虾饺还好吃吗?”


    “好吃好吃!都好吃!”粉桃语气温柔的哄着。


    马车很快在醉仙楼门口停下。


    “小郡主,奴婢抱您下去。”


    醉仙楼位于朱雀大街的最中央,三层飞檐如大鹏展翅,朱雀的门上赫然挂着“醉仙楼”的金字招牌。


    朝朝眼睛亮晶晶,“粉桃姐姐,这里好漂亮,比上次吃水晶虾饺的地方还漂亮。”


    “今天保证让小郡主吃的开心!”青梅在一旁笑呵呵的说道。


    两人牵着朝朝刚准备进去,从门内忽然走出来几个衣着华丽的贵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衣着华丽的女子,头戴金钗,面容艳丽。


    她正偏头与身侧的男子说着什么,根本没有看向前方。


    朝朝抬头一看,顿时脸色煞白,整个人都开始瑟瑟发抖。


    抓着粉桃和青梅的手也下意识收紧。


    青梅觉察到了她的异常,垂眸关心道,“小郡主你怎么了?”


    “我,我……”


    朝朝眼睛通红的仿佛快要哭了,整个人害怕的往后缩,连带着抓着两人的手也松开了。


    是他们!


    娘亲……


    是他们!是他们经常来欺负娘亲,娘亲才会自杀的……


    门口的人似乎感觉到了有人在看他们,微微皱眉,朝前方看过来。


    就在温奕欢和他表弟沈清看过来的瞬间,朝朝神色大变,转身就跑。


    不能被他们发现!


    呜呜呜……朝朝还不能死!朝朝还要替娘亲报仇了呢!


    青梅和粉桃大惊失色,“郡主!郡主你怎么了?你等等奴婢!”


    “表姐你在看什么?”沈清不解的看向温奕欢。


    后者盯着朝朝离开的背影微微皱眉,眼底闪过一抹厌恶。


    “没什么,看错了。”


    那个野种怎么可能会有婢女?


    她此时还不知道在哪个地方等待死亡呢!


    刚才跑走的小姑娘,她身上的衣服一看就不简单,肯定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


    绝对不可能是那个小野种!


    “对了,之前让你做的事情,你都做好了吗?”


    沈清冷笑一声,“放心吧表姐!那贱人为了自己生的野种还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我不过是用那小野种的性命威胁她,她竟然真的乖乖自杀了!啧啧……还真是伟大啊!”


    不知为何,温奕欢的心中仍旧有些不踏实,瞪了他一眼,“少贫嘴!你没有留下什么蛛丝马迹吧?”


    “表姐你这么担心做什么?是害怕你在她大婚之前,找人毁了她清白的事情被忠勇侯府发现?”


    沈清嗤笑一声,“她现在人都死了,就留下个小野种,能翻起什么风浪?更何况,现在你才是世子夫人!当初毁了她清白的人说不定是哪里冒出来的乞丐,现在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听了沈清的话,温奕欢悬着的心终于安了安。


    “不过斩草还需要除根,你最好是将那个小野种给我一并处理了!我温奕欢绝不能给自己留下任何隐患!”


    温奕欢手指狠狠掐进肉里,眼底冒出狠意,若非她当初毁了温时宜的清白,现在嫁给苏怀瑾的人可就是她了。


    想到苏怀瑾到现在还将那个贱人的荷包放在身上,日日佩戴,她就恨不得将温时宜那个贱人挖出来鞭尸!


    明明她才是和苏怀瑾从小一起长大的人,凭什么那个贱人一回来,就要抢走她的怀瑾哥哥?


    她是真正的温家血脉又如何?还不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乡野村妇?


    就连温家人都不喜欢她,更喜欢她这个养女呢!


    沈清眼底闪过一丝暗芒,勾唇冷笑道,“不过是区区一个野种,本少爷弄死她就像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表姐也太大惊小怪了,果然是个妇人!


    不过,不就是再弄死一个小野种?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随便花点银子,找几个乞丐将她打死丢进山里喂狼,神不知鬼不觉。


    就算以后有人想起来,也查不到他身上来。


    温奕欢眼底划过笑意,“放心,只要你将这件事办妥了,到时候我会让怀瑾安排你进入户部任职的!”


    沈清拱手一笑,“那沈清在这里就多谢表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