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仅此一次
作品:《八零四合院大美人娇宠日常》 “厂里呢,关于店铺的出租和出售方面,还有些细节没决定。我看这样吧,一个星期之后,你们到厂里的销售科来找我,我们再谈。”
保险起见,刘雄采取了拖字诀,看看一个星期后厂长能不能放出来再说。
高扬还想说些什么,苏锦书拉住他,对刘科长说:“既然这样,我们就一周后再来找您了。”
她和倪红玉都是打工多年的牛马,对刘科长的心态了然。结合当今的社会情况,店铺对于个体户来说,森多粥少。如果不打通衬衫厂的关系,她们很难拿下店铺。
“昨天咱们来还好好的,怎么刘科长今天就变卦了。”高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苏锦书:“也许是厂里出现了什么变故吧。高扬,你和沈娇好像很熟,我今天上午碰巧遇见她跳湖了。”
“怎么会?娇娇姐那么乐观的一个人,她最近写信回家,都是和沈叔叔说在京市过得很好。”高家和沈家挨得近,是以比起苏锦书,高扬和沈娇更为熟悉一些,他怎么也无法相信沈娇会跳湖自杀。
“况且,听沈家奶奶说,沈娇在京市挣了大钱,最近寄了不少钱回来,她怎么会自杀呢?”
挣了大钱?
苏锦书想起上午沈娇瘦骨嶙峋、瑟缩的样子,完全不像是生活得很好的样子。
“不行,我得立即回一趟村,把消息告诉沈叔叔。”高扬立即提出告辞,也不回学校了,直接就坐小巴往顺远村赶。
看着他焦急的背影,倪红玉感叹说:“真是热心的小伙,可惜你名义上已经结婚了。”
苏锦书:“我只想趁着东风,发财暴富,脱离牛马生活,其他的,我可没兴趣。”
“如今咱们赶上了乾坤未定的好时候,自然是不做牛马,而是黑马了。”倪红玉同样野心勃勃,两个人计划增加品种的供应量。
既然酸梅汤在夏季畅销,那么相对应的,加冰的绿豆汤是解暑神器,应当好卖。
与此同时,她们近两天已经发现有人在火车站附近跟风卖酸梅汤了。像杨向松一样返城的知青越来越多,远远超过京能供应的岗位,以后跟风摆地摊卖东西卖食品的只会越来越多。
好在苏锦书有冰箱做冰块,能保持酸梅汤的竞争力,增加一些新品,同样能增加自家小摊子的竞争力。
“还是有家店面更有优势,咱们也不用四处打游击。”倪红玉惋惜地说。
苏锦书点点头,虽然挣得多,但每天四处奔波,着实有点累。
“等我拿到房子和钱就好了,”苏锦书念叨着,灵机一动,“你说周凌霄的家产里有没有店铺,要不我跟他要一套?”
倪红玉:“你们还没到分手的时候吧?”
“到时候,我一定好好发挥我的作用,希望他能看在我这么卖力帮他的份上,多给我一点。”苏锦书给自己打气。
到底是徒劳无功走了一趟,苏锦书回到院里,就有些垂头丧气。
“你怎么了?”周凌霄提着两个饭盒回来,见苏锦书无精打采的,问她。
苏锦书:“在外面摆摊不是长久之计,本来以为能租到衬衫厂前边的铺子,结果半路冒出个程咬金,也不知能不能租到铺子了。”
“这没什么难的,你想要哪间,我帮你租。先吃饭,我带了国营饭店虾仁馅的饺子回来。”
苏锦书立马变热情地小媳妇,拉着周凌霄坐下,“那就拜托你了,你一定要帮我把铺子租下来,等我的店铺挣钱了,我包养你呀。”
周凌霄挑眉:“你包养我?”
想到前几天周凌霄一出手就是两千块,苏锦书也觉得这好像不现实,说大话了不是,低头默默地吃饺子。京市不靠海,虾仁馅的饺子难得,苏锦书很快将一饭盒饺子吃得光光的。
洗完碗之后,周凌霄提出要去何家一趟,苏锦书立马表示:“我跟你一起去。”
毕竟周凌霄帮自己解决了店铺问题,苏锦书自觉要做一个体贴的小媳妇。
“你对何家的事情,好像很关心?”苏锦书问他,周凌霄不是一个热情、会关心别人的人,相反,他很冷漠。
因此,他会主动帮何家,看望何明城,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小时候,何叔何婶照顾过我。”
何家住在东厢房,两人很快就到了。
此时,何家一家三口都笼罩在乌云之中,饶是如此,见到小夫妻俩过来,仍是强打起精神,热情地招待他们。
何明城在案发当晚值夜班,中途离开过车间,加上碎掉的借条作为物证,一切都对他很不利。
“凌霄啊,你们怀疑我没关系,不能因为我,错怪了周厂长啊。没错,我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可就算是我有杀人的嫌疑,这跟周厂长有什么关系?”何明城蹲在房门前,皱着眉头,一口一口地抽着焊烟。
技术情报泄露和资产向外转移的事情涉及国家机密,周凌霄不能透露,没有回答何明城的问题。
“你在公安局一天了,说案子没说够啊。凌霄他们好心来看我们,你找什么不痛快,又跟人说这些。”何婶责怪地拍了一下何明城的头,“你们坐下喝点东西,我去给你们炸点花生米下酒。”
“何婶,不用麻烦啦,我们刚刚吃过晚饭,肚子很饱呢。”苏锦书笑着阻拦何婶。
漂亮的小姑娘,笑起来的时候,如雨过天晴一般。家里一整天都乌云罩顶,何婶乍一见苏锦书温和体贴的笑容,差点落下泪来。
“妈,你忙活一天了,歇会儿吧。”一直沉默着的何书嘉开了口。
门口冒出个身材臃肿,眯着眼睛的胖妇人,一副大嗓门震得房梁差点塌了,“嫂子,要炸花生米啊?给我们房里送一些来啊!”
“要吃自己炸去!”何明城喝道。
同大多数挤在一起住的家庭一家,东厢房被隔成三间房。何明城一家三口住两间,弟弟弟媳住一间。说话的胖妇人,就是何明城的弟媳孙兰。
大家一起住了这么多年,孙兰懒惰成性,家里的家务基本是由何婶承担的。何明城顾虑着弟弟,不愿意伤了兄弟和气,对孙兰好吃懒做的行为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家中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何明城见弟弟何明海表现得漠不关心,已经心寒。再见孙兰又来占便宜,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了。
孙兰见大伯生气了,顿时害怕地后退两步,不敢再说话,回院子里纳凉去了。
房间里又重新陷入了沉默,周凌霄自知再待下去也无意义,起身提出告辞。
“何叔、何婶,还有书嘉,你们放心吧,只要没做过,周凌霄肯定能想出办法证明何叔无罪的。”临走之前,苏锦书安慰他们。
周凌霄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等他们走远,何婶才说一句,“漂亮又鲜活的小姑娘,他们很合适。”
盛夏的天气,大多数人家没有风扇,就喜欢聚集在院子中央乘凉聊天。
苏锦书路过的时候,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周凌霄,那个中年男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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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认出这人就是下午抢铺子的中年油腻男,指着对方问。
周凌霄看了一眼,回答:“何明海,何叔的弟弟。”
“那他旁边的,就是刚才来要花生米的胖女人,又是谁?”
“何明海的媳妇,孙兰。”
咦?不是下午跟他一起来看店铺的秀秀,苏锦书陷入了沉思。
“小周和小苏呀,你们来乘凉?”元艳蕙搬着小板凳,看样子要回房间,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
苏锦书:“没有,元姐,我们打算回房间。”
“小苏啊,你来院子里这么久了,没来过我家吧。今儿晚上要不要来我房间坐坐?”元艳蕙跟丈夫两地分居,喜欢和人唠嗑,热情地邀请苏锦书。
这人热情、好来事、嘴上没把门,苏锦书来大院的第一天就认清元艳蕙的为人。
“好呀。”苏锦书一口答应,在特定的事上,缺点说不定能变成优点。
周凌霄声称自己还有工作要处理,独自回到房间。
“小苏啊,你跟小周最近怎么样?有没有吵架?”元艳蕙一坐下,就迫不及待想要打听小两口的隐私。
“还行吧,”苏锦书给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迅速转移话题,“蕙姨,你跟孙兰婶婶熟吗?”
“那肯定熟啊。”元艳蕙不觉有异,孙兰平常比较闲,两人经常在一起说话。
“就是...”苏锦书欲言又止,“我今天去衬衫厂看铺子,孙兰婶婶的丈夫何明海,好像带了个年轻姐姐,也想租铺子呢。”
“我还以为,那位姐姐是何明海的媳妇,刚才看见孙兰婶婶,问了周凌霄,才知道不是。当然,也许他们只是合作关系。”苏锦书特意善解人意地为他们开脱一句。
元艳蕙愤怒地一拍桌子,“什么合作关系,这个乌龟王八就是去外边偷食了!不行,我得把孙兰叫过来,不能让她一直糊里糊涂地被何明海骗。”
说完,元艳蕙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苏锦书没想到她的行动力这么强,呆了一瞬,而后帮元艳蕙关好门,回到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静悄悄的,周凌霄正点着灯在看文件,苏锦书没吵他,坐在不远处,捧着脸看他。
灯下看帅哥,越看越迷人。周凌霄的容貌本就得天独厚,如玉的脸庞在灯光下,像是精心雕刻的美玉散发着温润的光,苏锦书看得舍不得挪开眼。
周凌霄本想当作没看见,几分钟后,终究是无法忽视那道灼热的目光,放下资料,“你这样,我无法专心做事。”
偷看被人发现,苏锦书先是羞耻了一会儿,很快又坦然走到他面前,笑说:“所以,你相信我只喜欢你一个了吧?”
周凌霄看向她,那目光柔柔的,像极了清晨湖面吹过的风,“不信。”
苏锦书脑袋一热,俯身,低头,像早上一样,亲了上去。她本想一触即开,然后问周凌霄,这下你该相信了吧。
却被周凌霄一把拉进了怀里,禁锢着腰和后脑勺,继续着清晨没能深入的吻。
他们的牙齿难以避免的磕磕碰碰,周凌霄吻却意外温柔,唇齿交缠间,用舌尖勾着苏锦书的舌尖,四处游走......
暧昧的水渍声中,苏锦书难得找到一丝清明,想起自己的底线:周凌霄伸舌头了,算不算犯规?
只是这丝清明很快又被周凌霄火热的舌尖勾走,苏锦书在他怀里,软成了一滩水,任他作为。
这次犯规了,但仅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