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典当
作品:《焚瘾》 又歇了两日,加之被慕亓连着灌了许多汤药,她下地走动已经不成问题。
推门出去,明媚的阳光暖洋洋的洒在身上,犹如被棉花包裹,温暖舒服。
小院已被恢复如初,仿佛曾经恐怖的一切不曾发生过。
慕亓的伤势恢复的很快,慕神医的医术就同修图的橡皮擦,使得慕亓身上半点被重伤的痕迹都没有留下,这让她好一番羡慕。
也许这就是天意对他的报答吧,让在那个世界里的亏欠,在这里尽数得到补偿。
而她,照旧睡到日上三竿,闭眼到天明,连梦都不曾做过。如此看来,天意对她似也补偿了一些,最起码不用再日夜颠倒了。
女孩子嘛,就该睡得多一些。
慕亓背着药篓推门进来,正撞见苏烟蹲在石阶上啃烤红薯。
今日找药走的远了些,竟把做午饭这事忘得一干二尽,害得她不得不吃红薯果腹,想一想就觉得愧疚,她可是为了他险些丢了性命的人,他却连她一日三餐都顾及不周全,实在不妥。
于是急匆匆下山回家,竟不想她倒是有办法不让自己饿肚子。
苏烟听见动静仰起脸,唇边还沾着焦糖碎屑,见来人是慕亓,霎时尴尬的笑了笑:“不好意思,实在太饿了,就没忍住自己先吃了,那,那还有一个,给你留的。”
她指了指石桌上的另一个红薯,证明自己绝对没有吃独食。
慕亓有些生自己的气,又被她的模样弄得想笑:“这山参只生在老林里,又须得在露水未干时采,所以我就走的远了些,倒害得你吃这东西。快别吃了,我这就去做饭,很快就好。”放下背篓,走过去将她手里剩下的烤红薯拿走:“你不是说,最不喜欢吃的就是这个种又黏又甜腻的东西么。”
苏烟咽下嘴里的红薯,有些诧异他的细心。
前两天他做了糯米饭,见她吃的不多就询问了她的饮食习惯,她一一细数了爱吃的东西,只是顺嘴说了句不喜欢吃黏腻过甜的东西,想不到他倒是记在了心里。
“这个红薯的味道还好,不黏,也不是很甜,是那种粉粉的,绵软粉糯的味道。不信你尝尝?”她指着他手中的半截红薯,兴致勃勃的推荐。
她确实不喜欢吃烤红薯,除过因为本来红薯的口感偏甜,更因为楚词不喜欢吃。
她眉目灵动,一双大眼睛清亮干净,笑的时候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明艳美好。
就在她对着他笑时,他的心突然一动。
迅速收回神思,错开她的澄澈的眼神,捏着红薯就去了一侧的灶房:“不用了,我这就去做饭。”
苏烟皱眉看着慕亓,有些不解他突然变的脸色,心道:真的很好吃啊,尝都不尝,干嘛拒绝我?
慕亓做饭很有一手,这一点相较于她的师兄,并没有任何变化。只是以前师兄最讨厌甜食,而慕亓却十分喜好吃甜的东西,越甜越喜欢的那种。
不多时,他就端出来几道炒菜,青瓜虾仁,木耳鸡蛋,肝腰合炒,麻辣牛肉片,都是极其下饭的菜,色香味俱全,惹得她在他打饭的时候,盯着菜直咽口水。
“都是按照你喜欢的口味来的,快尝尝!”慕亓将饭递过来,笑着道。眉眼弯弯,温润如玉。
苏烟早发现了这一点,这些菜都是之前轻描淡写地说过的菜色。另外她还发现,慕亓还有一个特异功能,不管是什么菜,只要她口头陈述一遍如何做,他就一定能做出来,且味美色鲜。
“师兄啊师兄,你的手也太巧了吧!我只是给你说过这些菜的搭配,你竟然分毫不差的就做了出来,你怕不是厨神转世吧?!”她激动的就差扑过去抱他庆祝了。
慕亓脸色倏地一红:“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这些都不足挂齿,我兄长那才叫厉害。”说到兄长时,他眉目间尽是崇拜。
苏烟的八卦属性瞬间被勾了起来,立刻追问道:“师兄你,还有兄长?”
在真实世界里,慕亓是个孤儿,并无血亲在世,八岁的时候被她父母收养带在身边,高一时她父母回国发展,将他也一并带了回来。同时,她父母将自幼在姥爷姥姥身边长大的她接回家一起生活。
之后,他们在同一所学校、同一班级就读,包括大学。
大三那年,她父母离异,他选择跟随她父亲去了国外。
一年前,因为公司准备上市,她就求助他,希望他可以回来帮忙。
结果,在上飞机前,他出了车祸,再也没能回来。
这是一个悲痛的故事,可仿佛,她在这个世界里,找寻到了一丝命运善待他的可能性。
慕亓笑道:“对啊,我在家中排行老六,前面有五位兄长和一位姐姐,后面有一位弟弟,还有一位小妹。我小妹与你年龄相仿,一样可爱。”
被人说可爱,苏烟有些囧,她可是三十岁的阿姨了,不过心里还是美滋滋的。于是又问道:“那伯父伯母他们……可……对你好不好?”原本她想问是否尚在,可又觉得突然问这个问题有些唐突,便换了个方式。因为她希望这里的他,可以补全那个世界里所有的遗憾。
慕亓嗤笑:“自然是极好的。”
苏烟提起的心彻底落了地,忽然之间,鼻尖一阵酸涩,竟哭了出来:“那就好,那就好。”血亲皆在,相亲相爱,就好就好。
“你这是?”慕亓皱眉,有些慌:“怎么哭了,别哭……”
“没事没事,我就是随口一问嘛,因为我的父母对我不好嘛,为了我的弟弟把我卖给了苏家为婢,所以我怕你的父母对你不好嘛。你别介意啊,我没别的意思。”苏烟赶紧解释。
慕亓却愣愣地看着她,目光发直,片刻才道:“放心,有师兄在,绝不再让你受先前那样的委屈了。”
苏烟抬眸,看着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重重点了点头:“嗯。我信师兄。那师兄可不可以,饭后带我去附近的集镇逛逛,我好久没出去过了。”
慕亓:“……”
不提到家人,她都快忘了自己还得回去救人这茬事。
她要救人,就必须回去,回去的路就两条,要不自己走回去,要不被抓回去。
相比之下,后者拥有筹码的概率更大,性价比也更高一些。
毕竟总是待在这山野林间,想被人找到都困难。
回命阁距离小镇不远,约莫一个时辰的路程就到,这还不算慕亓担心她身体吃不消,故意放慢了脚程耽搁的时间。
古色古香的街道上,酒家、客栈、绸缎庄、粮店、当铺、钱行井然有序地坐落在一条百米长街上,街面的路因被雨水冲刷并不平整,但这并不影响集镇的繁华。
苏烟并不好奇古代集镇长啥样,热不热闹,她现在只想找到一个地方。
快步在街面穿梭寻找,一条街都被她走了多半,就在她以为这里不会存在那个地方时,她突然看到不远处的山墙上写了大大的三个字。
心中一喜,极快的跑过去,进了店门。
门头上是一块鎏金大牌匾,上书三个大字:‘长生库’。
“欢迎姑娘光临,我们家是大姜最大的典当行,也是典当之物出价最高的地方,姑娘现在所待的地方,正是我们家第101号长生库分店。请问姑娘,今日是想要当些什么呢?”
店伙计趴在高大的柜台上,隔着栅栏,热情的招呼着苏烟,同时也在小心翼翼的打量着身材瘦小的她。
对于他们这个行当的人,以貌取人也是势在必行,纵然声誉在外,但也要对上识货的主才成。
“老板,我当这个,你开个价吧?”
苏烟对着十来岁的店伙计浅浅一笑,将慕亓给她的荷包里的白玉虎坠,从栅栏缝递了进去。
在古时候,玉是身份的象征,能拥有上等成色白玉的人身份都不简单,她不清楚那个白玉虎坠的来历,但它一定比那截断簪更容易让人找到她。
店伙计双手接过玉坠细瞧,不经意间再次将苏烟打量了一番,说话的语气明显比方才真诚不少。
“小的刚来不久,不大懂玉,姑娘稍等片刻,我去请我家老板出来评鉴。”
“好的。”苏烟大方地笑笑,表示非常乐意。
不一会,店伙计从小门出来,身后并不见他说的老板,只是手里除过玉坠,还多了一叠银票,他重新回到栅栏,将两样东西同时递了出来:“让姑娘久等,我家老板正在招待一位非常重要的客人,暂时抽不出身来招待姑娘。这玉坠小的还姑娘你,我家老板说了,这玉坠价值连城,盼姑娘妥善保管,莫要再拿出来典当。另外,这是我家老板的一点心意,望姑娘笑纳。老板还说,日后姑娘若是手头紧,大可差人过来取便是,不用亲自跑这一趟。”
苏烟诧异:“这?”天上掉馅饼了?
“姑娘莫要推辞,快些收着吧,让老板瞧见了,又该说我办事不利了。”店伙计露出一副哀求的表情。
她本想推辞,可转念一想,其实理应如此。
苏家是首富,和这些典当行大多都是互通共赢的关系,她的这白玉虎坠只怕就是苏家的东西,这些人见到玉佩,自然不敢怠慢。
也罢,反正此行目的已经达到,玉坠子保住了,还白得一叠银票,苏烟用余光扫了一眼银票,厚厚一踏,少说也得有个几百两吧,她初来乍到,原主的身世又非富贵阔绰之辈,这些钱对她而言,堪比救命稻草。
遂冲店小二微微一笑,接住了银票和玉坠:“那就替我谢谢老板了,他日必当重谢。”
“那姑娘慢走,赎小的不送。”店伙计感激地摆手谢客,一脸地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