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 4 章

作品:《今天也在为拯救男神而努力

    时越有点惊讶,他没想到这个点程思明不仅没睡,还在外面溜达。


    他点开照片,镜头有些晃动,显然是刚刚用手机拍摄的。热闹熙攘的夜市里,街两侧摆满了密集的摊位。灯光倾泻而下,照亮了琳琅满目的各色小吃和攒动的人潮,整张照片充满了喧嚣而温暖的市井烟火气。


    这街景他越看越熟悉,忍不住打字:


    【时越:城东老街?】


    而回复也来的很快:


    【程思明:认出来了?眼睛真尖。我订房的时候还以为这里比较偏,没想到前台告诉我,旁边就是很出名的小吃街。我晚上出来透透气,没想到这里这么热闹。】


    不必等程思明的确认,时越就已经认出了这个地方。他小时候就住在这附近,一直到十六岁考上高中离开,几乎每天都要穿过这条街回家。食物的香气对任何一个孩子而言都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几乎没人能忍住不把零花钱全部掏出来。


    二十年后这条老街上的商铺关的关、搬的搬,一切已物是人非。但程思明发来的这张照片,拍下的恰好是他记忆中最熟悉的老街模样。


    时越油然生出一股亲切感,他忍不住分享:


    【时越:这边是老城区,那些本地特色的、有传承的老店基本上都在这边,就连夜市里的这些摊档,别看他们简陋,好多都开了七八年了!】


    他数了三四家印象中口碑味道俱佳的小吃档,接着一个念头自然而然地冒了出来,又非常顺理成章地从他的指尖滚落:


    【时越:你这次要是忙完还有时间,真想带你去尝尝。很多特别好吃的老店只有本地人带路才能找到,你来S市一趟,不尝一尝真的太可惜了。】


    消息发送出去,时越才后知后觉不妥,这邀约……是不是有点太主动了?


    幸好几秒钟后,程思明回复了一个笑脸。


    【程思明:明明吃了晚饭,听你说完又饿了[哭笑不得]。】


    【程思明:我还不确定会在这边待多久,要看看试镜的安排。不过有你这么好的向导在,不尝尝S市的美食那就太说不过去了[笑脸]。】


    时越舒了一口气,刚才那点小小的紧张迅速被莫名的雀跃所取代。


    【时越:一言为定!那我不打扰你了,加油好好准备觉得,祝你试镜成功!】


    【程思明:嗯,谢谢,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对话结束。


    时越放下手机,重新仰躺在床铺里,伸手按下了灯光的开关。房间暗了下来,窗外的月色便柔和地倾泻进来,透过薄薄的窗帘,映得这房间里的一切模模糊糊,看不清楚。


    和程思明的短暂聊天像一阵微风,盘踞在心头的压力在分享和交流中不知不觉地被稀释、被搁置。晚餐给他带来的压力和抗拒感竟然奇异地淡去了,此刻他胸腔里萦绕的,是少有的平静和安定。


    时越长长地、舒缓地呼出一口气。


    没有什么比找到一个熟悉的锚点感觉更好了。这让他对于面临的一切都顺眼了不少。


    时越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柔软的枕头里,蹭了几下。


    ……而且这四件套的质量还不赖。


    在意识沉入黑暗之前,这是时越脑海里最后的念头。


    在时家的第一个夜晚,时越睡得不错,以至于他第二天醒得很早。时父起床后看见闹心的小儿子居然真的老老实实准备跟他一起去上班,差点以为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时越清楚,他和这个家庭的牵绊是不可能改变的事实。既然如此,还不如尽早适应,尽早习惯。


    不过他确实没有参与家业的想法,因此虽然时父给他安排了工作,他却既不主动也不积极,明晃晃摆出一副“干活不要找我我就是来挂一个虚职”的态度。


    时父说了几次没用后也就由得他去了,只是勒令他不许再追那劳什子的星——时越乐得为之闹了不大不小一顿脾气,从而借此理由收拾东西搬去公寓独住。


    虽然事情不少,但这段时间时越和程思明一直保持着联系。


    两人原本约定试镜结束后留几天时间逛逛,谁知计划不如变化,约了两次都被剧组临时喊走,光一个试镜,拖了近半个月都没结束。


    一来二去,时越心里都忍不住犯嘀咕,该不会是碰上那种打着试镜幌子骗新人演员钱的诈骗团伙吧?!


    他甚至不放心地旁敲侧击问程思明有没有交培训费,闹得程思明哭笑不得。


    “我看起来有这么傻吗?”


    “……那没有,就是没想到试镜会花这么多时间。”时越讪讪道,“我以为那天试镜完了你就能回去等结果,没想到他们还把你喊过去那么多次。”


    “我也是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不过我师兄私下透露,说导演比较倾向于我,应该很快有结果了。”程思明笑了声,听筒那头传来的气音让时越的耳朵痒痒的,“说起来还要感谢你,如果不是想着在S市玩几天,他们后来找我的时候,我可能都赶不及过去。”


    这感谢来得太直接,时越忍不住换成用另一只手拿手机,揉了揉发痒的耳朵。就在这时,一阵由远及近、极其嚣张的引擎声浪逼近,一辆火红色的改装跑车以一个漂亮的甩尾稳稳地停在时越面前。车窗降下,探出一个脑袋:“时越,你怎么还在这儿不去玩啊?”


    “是有人找你吗?”程思明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主动说道,“那我们回头再聊吧。”


    时越挂了电话,把手机揣进兜里走过去,故意叹气:“这不是打电话嘛,现在我有空了。”


    “那你这电话打得可久了,进来就看你拿着手机,我跑了六圈过来你才挂电话,是谁呀?”车里的人摘下头盔露出一头金毛,冲他挤眉弄眼,“我瞧你电话挂得心不甘情不愿的?”


    “……胡扯什么呢,赶紧下来,把车还给我。”时越一噎,没好气地把他脑袋推回去,直接拉开了驾驶座的车门。


    这把头发染得金灿灿的家伙叫乐扬,是原身关系极好的发小,而时越穿越以来,在原身那群富二代的圈子里,他最先熟悉起来的也是乐扬。


    籍着他,时越慢慢回到了原身的社交圈中,今天也是乐扬喊了时越和几个朋友一起玩赛车。


    虽然时越上辈子没玩过改装车,但没几个男人不喜欢车,尤其是能在赛道上放肆飞飙的刺激感,他早就跃跃欲试了。


    乐扬磨磨蹭蹭地下车,把头盔抛给时越:“真不让玩了?你这车再让我跑几圈呗。”他咂咂嘴,手指在引擎盖上敲了敲,很是恋恋不舍,“我感觉才刚刚找到手感,不然你开我那辆保时捷玩玩?”


    “免谈。”时越利落地戴好了头盔,说话声音听起来有些发闷,听不清楚,但笑声很轻快,“谁让你吵着我打电话。走了!”


    跑车如一道火红的闪电猛地窜了出去,强劲的推背感瞬间将时越死死按在桶椅中,车辆不断飙升向极限的速度,带来令人头皮发麻的掌控感和自由。不知道是身体的记忆还是潜藏的本性,他瞬间爱上了这种放肆而刺激的运动。


    时越连着跑了几圈才将车稳稳驶回起点区,停下车时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还在微微发麻,头盔下的额头沁出了一层薄汗,但他只觉得酣畅淋漓。


    乐扬居然一直在那儿没走,见到时越下车忍不住吹了个口哨,走上前来猛拍时越后背:“可以啊你,刚才那几圈够狠的,好像刷新你个人PB了?”


    时越下车了才感到双腿有点僵硬,估计是开车的姿势还不太习惯。毫无准备下被乐扬一拍,踉跄了两步才扶住栏杆站稳,手机却从裤兜里滑了出去。


    “刷新了吗?我没注意到。”


    时越还在回味肾上腺素在血液里疯狂奔涌的滋味,弯腰捡起手机,拍拍上面的尘土。他按亮屏幕,意外地发现两分钟前有一个程思明拨来的未接来电。


    “我觉着你今天比以前跑的猛,特别是最后那个弯切得太狠了……”乐扬兴冲冲地边说边跟上来,注意到时越正看着手机,眼珠一转,噗嗤笑了一声。


    “不至于吧,哥们儿。”乐扬伸手一勾时越肩膀,探头去看,“什么人啊,这才隔了多久你就又念念不忘了?是不是苏……欸,不是苏荷啊?”


    乐扬是知道时越对苏荷有多上头的,结果看到的确实一个陌生名字,顿时失去了看八卦的兴致。他松开手,遗憾地撇了撇嘴,“那行吧。”


    时越无语地看了乐扬一眼。不过乐扬不再追问,不知道为什么却让他心里暗松了一口气。他晃了晃手机,表情镇定:“那我先去打个电话,车帮我开回去,一会儿休息室见。”


    他没管乐扬在身后拖长的应声,走远一段距离就飞快回拨过去:“喂,程思明?”


    “没有打扰你吧?”程思明温和地问,“之前你好像有事情要忙。”


    时越连忙道:“没事没事,已经忙完了。”


    程思明安静了一会儿,轻轻地笑了起来。


    “和你分享一个好消息。”程思明慢慢说道,“我刚刚接到导演的电话,让我明天去谈合同。谢谢你给的好运,我拿下这个角色了。”


    时越来不及去揉那发痒的耳朵,他惊喜地喊出声:“太好了!恭喜你!我就说你没问题的吧!这个导演有眼光……”


    作为程思明的死忠粉丝,时越马上回忆这是哪部电视剧,虽然程思明并没有跟他提过具体内容,但推理出来并不困难,程思明提过是个古装电视剧,他拍的第一部古装剧是哪个?是……


    时越突然愣住了。


    怎么回事,他明明记得,程思明没有拍过古装电视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