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震慑狼群反骨仔,发现东北豹!
作品:《刚重生,捡到流浪姐妹花》 夜幕如墨,一轮皎洁的明月高悬,洒下清冷的光辉,给巍峨的山顶披上了一层银纱。
这群狼傲立山顶,身影在月色下显得格外高大而神秘。
头狼仰头对着明月发出悠长嗥叫,仿佛来自远古的呼唤,带着无尽野性。
群狼纷纷响应,嗷叫声在夜空回荡,宛若激昂战歌。
独自面对这么一群狼,换成别人早就手脚发颤了。
陈飞平艺高人胆大,他观察环境,发现狼群附近有一棵高大松树,距离五丈左右。
这个距离,以自己的身手,陈飞平有把握在狼群发起突袭前爬上去。
他从乾坤戒中抽出猎枪,小心翼翼走了过去。
暂时还无法确定是不是上次那群狼。
此外,就算是同一群狼,也得做好狼王反骨,群起而攻之的心理准备。
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个道理他懂。
陈飞平走得近了,听到脚步声的群狼转过头来,一对对绿幽幽的眼珠子仿佛夜里燃烧的鬼火。
原本凶厉的眼神,见到他的瞬间变成了敬畏,高亢尖锐的嚎叫亦低沉了许多。
陈飞平在狼群前两丈停下脚步,这是他估算的安全距离。
嘿,果然是我那天碰到的狼群!
不然的话它们现在已经发起攻击了。
证实这群狼的来历,陈飞平依然没有放松警惕,手中真理攥得紧紧的。
狼是一种非常狡猾的猛兽,不可不防。
然后他很快发现,有几只狼眼中有着杀意!
它们死死盯着自己,苦大仇深的样子。
很可能是兄弟姐妹或妻儿丈夫那天被杀了。
陈飞平眯起眼睛,寒光闪烁。
有意无意地扬了扬手上猎枪,扛在肩上。
反骨仔是吧?
来来来,快上来吧!
哥不介意随时将你们送去见兄弟姐妹妻儿丈夫,阖家团聚!
群狼愈发畏惧,那几只心怀杀意的也是马上怂了。
这种生物相当聪明,经过一次惨痛教训,它们已经认得真理。
就像棕熊那样,如果发现人类,会装傻扮懵接近,然后暴起。
但如果来得近了,见到人类手里有真理,这些狡猾的家伙就会强行镇定,一副若无其事,我只是不小心路过的样子,其实内心慌得一批。
倘若听得真理上膛的声音,它们就不装了,跑得飞快,只恨爹妈少生几条腿。
“咔嚓!”
陈飞平阴沉着脸,子弹上膛。
群狼浑身一颤。
这个声音,就像死神的召唤,让它们心胆俱寒。
狼王双膝一软,匍匐于地,头都不敢抬起来。
群狼也是跟着全数匍匐,仿佛一支战无不胜的强大军团参拜威严君王。
那几只眼里还有杀意的狼,此刻也完全丧失胆气。
好死不如赖活,狼总得向前看,这些狼还是怕死的。
慑服群狼,陈飞平缓缓开口了,声音低沉,语气却带着不可忤逆之意:“找到豹子了?”
狼王似能听懂他的话,鸡啄米般地大点其头,好像在邀功似的。
“很好,现在带我过去吧!”
“嗷呜!”
狼王带着狼群,向深山里奔去,其他狼尾随在后,浩浩荡荡。
陈飞平尾随其后。
月夜之下,狼群在前方疾驰,仿佛一群黑色幽灵。
而它们的身后,竟然跟着一个人类。
这个画面无比诡异,如果谁看到的话,定会瞠目结舌,难以置信。
群狼十分敏捷,然而陈飞平的脚步也是出奇的快,在山上奔跑如履平地,且耐力极其悠长,竟然没有掉队,不仅不缓跟着,始终保持两丈之距,并时刻观察着周围环境,总是靠近有树木的地方。
冷知识,两脚兽的耐力在地球所有生物中几乎是最强的。
人类拥有发达的汗腺系统,全身500万~100万个汗腺,能够通过排汗有效散热,防止体温过高,而大多数哺乳动物只能通过喘气散热,这也是为什么它们累的时候会吐舌头的原因,这也导致很多野兽爆发力厉害,但是不够持久。
此外,人类的心脏功能超强,奔跑时心房泵血量可达平时五倍以上,高效为全身肌肉和器官提供氧气及营养物质,支持长时间的耐力运动,这点也是很多野生动物所不具备的。
人类进化史中,耐力狩猎就是非常重要的策略,早期的时候,人类就是硬生生把猎物跑死的,有些猎物开始跑得很,然而很快就体温过高,供氧不足,被人类追上就只剩死路一条。
陈飞平非但是两脚兽,还不是一般的两脚兽,他的耐力更为出色。
一连跑过几座大山,狼群脚步慢了不少,然而他居然丝毫不感疲惫。
路上没有碰到任何猛兽。
狼群就是山林里最可怕的存在。
一只狼或许不算太强,然而它们团结起来的时候就近乎无敌,连棕熊也得望风而逃,大爪子得避其三分。
它们唯一的天敌就是两脚兽。
连猞猁都算不上,前世网上很多人把猞猁吹得厉害,专门杀狼什么的。
其实猞猁没那么猛,只能杀狼崽或落单的孤狼,狼群那是万万不敢惹的。
有这群狼当护卫,路上自然也不会碰到任何麻烦,这样来到某个从未踏足的陌生山林区域,狼群停下脚步。
“嗷呜,嗷呜……”
狼王叫了起来,刨着前面的泥土。
陈飞平走了上去,面对狼群,手指放在猎枪扳机上,戒备着的同时蹲下身。
随后,他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借着月光,他看到了松软泥地上的一组脚印。
呈梅花状,直径8cm左右,前面五趾,后面四趾。
痕迹深达3cm,展现出强大抓握力和穿透力。
没错,很可能是东北豹!
它是北方寒带地区仅次于大爪子的大型猫科动物,也是体型最大的豹亚种,成年雄性可达百斤,其爪痕直径比狼更大。
当时这只东北豹应该正在猎食,它奔跑时的爆发力极强,一步就能蹿出很远,此外抓痕也特别深,这是其他野生动物所没有的特点。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陈飞平再往前走,果然又见到了一组新的足印,貌似是只狍子。
没意外的话,东北豹那会应该在追赶狍子。
狼王未必亲眼见到这只东北豹,不过生活在同一片山林里头,双方一定不会陌生,所以见到脚印,闻到气味就知道其身份。
就算见着了,跑到村子通风报信,来回那么久,东北豹也早已离开现扬。
不管怎么样,只要知道它在这片区域活动,那就有了线索,可以顺藤摸瓜找到它!
陈飞平精神大振,沿着爪痕追下去。
狼群也没遣散。
豹子速度奇快,尽管它很少会攻击人类,但是一枪不中要再追上可就难了。
这群狼可以配合自己进行这扬志在必得的狩猎,确保万无一失。
这次陈飞平走在前面,让狼群跟在自己身后三丈外,并命令它们不得乱叫,免得让豹子察觉受惊。
这样又翻过两座山,到了四更天时分,万籁俱寂,寒气渐重,走到一处山坳之时,陈飞平突然竖起耳朵,似有发现。
让狼群就地停下,而他则蹑手蹑脚潜伏过去,便在山坳见到了一团黑影。
月光下,它浑身淡金毛发,黑色斑点均匀点缀,威风凛凛,仿佛身披黄金战甲的王者。
身形如弓,背部微微隆起,强有力的爪子按着一只早已丧命的可怜麂子,享受着这顿美食盛宴。
果然是东北豹!
陈飞皮激动起来。
不容易呀,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