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震慑狼群反骨仔,发现东北豹!

作品:《刚重生,捡到流浪姐妹花

    夜幕如墨,一轮皎洁的明月高悬,洒下清冷的光辉,给巍峨的山顶披上了一层银纱。


    这群狼傲立山顶,身影在月色下显得格外高大而神秘。


    头狼仰头对着明月发出悠长嗥叫,仿佛来自远古的呼唤,带着无尽野性。


    群狼纷纷响应,嗷叫声在夜空回荡,宛若激昂战歌。


    独自面对这么一群狼,换成别人早就手脚发颤了。


    陈飞平艺高人胆大,他观察环境,发现狼群附近有一棵高大松树,距离五丈左右。


    这个距离,以自己的身手,陈飞平有把握在狼群发起突袭前爬上去。


    他从乾坤戒中抽出猎枪,小心翼翼走了过去。


    暂时还无法确定是不是上次那群狼。


    此外,就算是同一群狼,也得做好狼王反骨,群起而攻之的心理准备。


    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个道理他懂。


    陈飞平走得近了,听到脚步声的群狼转过头来,一对对绿幽幽的眼珠子仿佛夜里燃烧的鬼火。


    原本凶厉的眼神,见到他的瞬间变成了敬畏,高亢尖锐的嚎叫亦低沉了许多。


    陈飞平在狼群前两丈停下脚步,这是他估算的安全距离。


    嘿,果然是我那天碰到的狼群!


    不然的话它们现在已经发起攻击了。


    证实这群狼的来历,陈飞平依然没有放松警惕,手中真理攥得紧紧的。


    狼是一种非常狡猾的猛兽,不可不防。


    然后他很快发现,有几只狼眼中有着杀意!


    它们死死盯着自己,苦大仇深的样子。


    很可能是兄弟姐妹或妻儿丈夫那天被杀了。


    陈飞平眯起眼睛,寒光闪烁。


    有意无意地扬了扬手上猎枪,扛在肩上。


    反骨仔是吧?


    来来来,快上来吧!


    哥不介意随时将你们送去见兄弟姐妹妻儿丈夫,阖家团聚!


    群狼愈发畏惧,那几只心怀杀意的也是马上怂了。


    这种生物相当聪明,经过一次惨痛教训,它们已经认得真理。


    就像棕熊那样,如果发现人类,会装傻扮懵接近,然后暴起。


    但如果来得近了,见到人类手里有真理,这些狡猾的家伙就会强行镇定,一副若无其事,我只是不小心路过的样子,其实内心慌得一批。


    倘若听得真理上膛的声音,它们就不装了,跑得飞快,只恨爹妈少生几条腿。


    “咔嚓!”


    陈飞平阴沉着脸,子弹上膛。


    群狼浑身一颤。


    这个声音,就像死神的召唤,让它们心胆俱寒。


    狼王双膝一软,匍匐于地,头都不敢抬起来。


    群狼也是跟着全数匍匐,仿佛一支战无不胜的强大军团参拜威严君王。


    那几只眼里还有杀意的狼,此刻也完全丧失胆气。


    好死不如赖活,狼总得向前看,这些狼还是怕死的。


    慑服群狼,陈飞平缓缓开口了,声音低沉,语气却带着不可忤逆之意:“找到豹子了?”


    狼王似能听懂他的话,鸡啄米般地大点其头,好像在邀功似的。


    “很好,现在带我过去吧!”


    “嗷呜!”


    狼王带着狼群,向深山里奔去,其他狼尾随在后,浩浩荡荡。


    陈飞平尾随其后。


    月夜之下,狼群在前方疾驰,仿佛一群黑色幽灵。


    而它们的身后,竟然跟着一个人类。


    这个画面无比诡异,如果谁看到的话,定会瞠目结舌,难以置信。


    群狼十分敏捷,然而陈飞平的脚步也是出奇的快,在山上奔跑如履平地,且耐力极其悠长,竟然没有掉队,不仅不缓跟着,始终保持两丈之距,并时刻观察着周围环境,总是靠近有树木的地方。


    冷知识,两脚兽的耐力在地球所有生物中几乎是最强的。


    人类拥有发达的汗腺系统,全身500万~100万个汗腺,能够通过排汗有效散热,防止体温过高,而大多数哺乳动物只能通过喘气散热,这也是为什么它们累的时候会吐舌头的原因,这也导致很多野兽爆发力厉害,但是不够持久。


    此外,人类的心脏功能超强,奔跑时心房泵血量可达平时五倍以上,高效为全身肌肉和器官提供氧气及营养物质,支持长时间的耐力运动,这点也是很多野生动物所不具备的。


    人类进化史中,耐力狩猎就是非常重要的策略,早期的时候,人类就是硬生生把猎物跑死的,有些猎物开始跑得很,然而很快就体温过高,供氧不足,被人类追上就只剩死路一条。


    陈飞平非但是两脚兽,还不是一般的两脚兽,他的耐力更为出色。


    一连跑过几座大山,狼群脚步慢了不少,然而他居然丝毫不感疲惫。


    路上没有碰到任何猛兽。


    狼群就是山林里最可怕的存在。


    一只狼或许不算太强,然而它们团结起来的时候就近乎无敌,连棕熊也得望风而逃,大爪子得避其三分。


    它们唯一的天敌就是两脚兽。


    连猞猁都算不上,前世网上很多人把猞猁吹得厉害,专门杀狼什么的。


    其实猞猁没那么猛,只能杀狼崽或落单的孤狼,狼群那是万万不敢惹的。


    有这群狼当护卫,路上自然也不会碰到任何麻烦,这样来到某个从未踏足的陌生山林区域,狼群停下脚步。


    “嗷呜,嗷呜……”


    狼王叫了起来,刨着前面的泥土。


    陈飞平走了上去,面对狼群,手指放在猎枪扳机上,戒备着的同时蹲下身。


    随后,他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借着月光,他看到了松软泥地上的一组脚印。


    呈梅花状,直径8cm左右,前面五趾,后面四趾。


    痕迹深达3cm,展现出强大抓握力和穿透力。


    没错,很可能是东北豹!


    它是北方寒带地区仅次于大爪子的大型猫科动物,也是体型最大的豹亚种,成年雄性可达百斤,其爪痕直径比狼更大。


    当时这只东北豹应该正在猎食,它奔跑时的爆发力极强,一步就能蹿出很远,此外抓痕也特别深,这是其他野生动物所没有的特点。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陈飞平再往前走,果然又见到了一组新的足印,貌似是只狍子。


    没意外的话,东北豹那会应该在追赶狍子。


    狼王未必亲眼见到这只东北豹,不过生活在同一片山林里头,双方一定不会陌生,所以见到脚印,闻到气味就知道其身份。


    就算见着了,跑到村子通风报信,来回那么久,东北豹也早已离开现扬。


    不管怎么样,只要知道它在这片区域活动,那就有了线索,可以顺藤摸瓜找到它!


    陈飞平精神大振,沿着爪痕追下去。


    狼群也没遣散。


    豹子速度奇快,尽管它很少会攻击人类,但是一枪不中要再追上可就难了。


    这群狼可以配合自己进行这扬志在必得的狩猎,确保万无一失。


    这次陈飞平走在前面,让狼群跟在自己身后三丈外,并命令它们不得乱叫,免得让豹子察觉受惊。


    这样又翻过两座山,到了四更天时分,万籁俱寂,寒气渐重,走到一处山坳之时,陈飞平突然竖起耳朵,似有发现。


    让狼群就地停下,而他则蹑手蹑脚潜伏过去,便在山坳见到了一团黑影。


    月光下,它浑身淡金毛发,黑色斑点均匀点缀,威风凛凛,仿佛身披黄金战甲的王者。


    身形如弓,背部微微隆起,强有力的爪子按着一只早已丧命的可怜麂子,享受着这顿美食盛宴。


    果然是东北豹!


    陈飞皮激动起来。


    不容易呀,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