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03

作品:《夏叶

    只有在跟奖金挂钩的时候,夏蘅会散发出一棵植物特有的坚韧品质。


    下了公交车,夏蘅拼了命的跑到公司打卡处,“滴!”多么和蔼可亲的声音哟,夏蘅简直要感动死了,就差一分钟啊,还好没迟到,全勤奖依然有望,这个月可以准备加餐加衣咯。


    夏蘅还沉浸在对未来美好的想象之中,下一秒,她超级想大笑三声。


    因为,她看见丁浅浅还在门外,那就是说,丁浅浅同学!迟!到!了!


    夏蘅走上前去拍肩:“浅妞,明天早四十三秒就可以了。”


    丁浅浅回给她一个白眼。


    夏蘅嘿嘿嘿的赔笑,拎过她的包包把她拽进了办公室。


    丁浅浅突然停下来,戳着某只笑的风中凌乱的家伙问道:“阿蘅,叶知秋那事情你怎么都不跟我说,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我要跟你绝交!”


    “呃,浅妞,你知道的嘛,这种事情说不清楚哎,关系到人家和小球球之间纯洁的男女关系嘛……”


    “滚你丫的!”丁浅浅炸毛,“男女关系压根儿就没纯洁的!”


    夏蘅拉下眼镜,眨巴着眼睛,惹得丁浅浅直翻白眼。


    “丁浅浅有你的,其实也没啥事情,就是人叶知秋来我家借宿几宿嘛。”


    “但愿如此!”


    “要不然你以为呢。”夏蘅把包包还给丁浅浅,径自走到办公桌前。


    “植物妹子,不要桑感嘛,我也是为你好。”


    “嗯,知道。”


    “……”


    “浅妞,晚上要不一起出来聚一聚吧,你跟叶知秋都多少年没见了啊。”


    “今晚不行,我跟我家夕夕约好了去酒店定菜单。”


    夏蘅看丁浅浅幸福的全身泛光的样子,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有点儿像二十年后自己嫁女儿的感觉……就是老妈子舍不得闺女的那种啦!


    感慨就这么“噌”的一下涌上来,夏蘅觉得时间过的真快,一晃眼而已,自己跟浅妞做了十几年的闺蜜,跟叶知秋也认识了十年。


    她最庆幸的就是,这十几年不管好坏,跟丁浅浅的友谊没变,跟叶知秋保持朋友关系,一直断续的联系着,至少没有忘记对方,也算是一种成就吧。


    管他明天会怎样,昨天能有明天依旧值得回忆的事情,今天能够过得不后悔,那就行了,这样也不枉费了一场人生。


    这个城市的每一天都过得特别快,时间是从指缝里悄悄溜走的,谁也抓不住,夏姑娘想到这个事实,就觉得好伤感,时间是把杀猪刀啊。


    临下班的时候,丁浅浅塞给她一张喜帖,说:“帮我给叶知秋。本来也是有你的一张,但是咱俩这么熟了,你懂的啦,那什么我就没写。”


    “……莫夕先生和丁浅浅小姐的婚礼,哟,就还有一个月啦,我现在存钱还来得及么?”没有请帖是吧,那没有红包也可不可以呢!夏蘅装的一脸苦相,丁浅浅看了直想抽她,装也要有点职业素养嘛!


    “伴娘不用给红包,负责给我收红包就行了。”


    夏蘅立马变了一张笑开了的脸:“哦也,记得找一帅到惊天动地的伴郎。”


    “笨啊你,伴郎那么帅,我家夕夕要怎么办。”


    “不对啊,到时候伴郎负责招花引蝶,你家夕夕还是你家的,多好啊不是。浅妞你真是思想退化到人神共愤了。”


    “我说,难道你都没有想过,伴郎太帅,你会很有压力么!”


    “你想表达或者暗示什么?”夏蘅眼斜斜的盯着丁浅浅。


    丁浅浅是个有眼色的孩子,马上扯开话题:“后天叫上叶知秋出来聚一下,就这样我闪了,拜。”


    一阵风过,丁浅浅闪到没影。


    下班时候,公交站台上的人数很壮观,所以挤车是个技术活,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


    夏蘅显然是练出来了,把包包抱在胸前,防偷;站在站台人群最前面,随时注意车来车往;然后看准目标,挤!


    大学刚毕业那会儿,夏蘅一度被每天挤来挤去搞得胃疼,为此还买过一辆自行车,打算骑车上班。但是,那破二手车华丽丽的车速,然后夏蘅打死了自己也不要骑,最后还是觉得挤一挤已经是最好的方案了。


    37路,是坐回家的公车。


    夏蘅喜欢三七这两个数字,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可能是高中的时候,她还从来没考过年级37名,所以特别向往吧。叶知秋倒是常常徘徊在37名左右,夏蘅觉得那孩子真是个学习的料,脑袋里面不知道装了些什么,成绩总是特别好,让人羡慕嫉妒恨呐。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公车上放的是陈医生的老歌,夏蘅想了想,这首歌也快有十年了,名副其实的《十年》。


    高中那时候,她就开始听陈奕迅,知道了有个词人叫林夕,写得一首首好词,深入人心。


    很多年之后,也有个人唱了首歌叫《心有林夕》,她觉得想说的话,要感慨的话,已然被那些写词的都说了,听那些歌的时候,总是特别感慨。


    十年,她和叶知秋不知不觉都认识十年了。


    回到家里,夏蘅才发现冰箱空空没有吃的,叶知秋摊手表示要是某植物早点说的话,他可以去超市买菜的。某植物听后,喷出一口老血。


    大眼瞪小眼无果,两人决定,出去吃火锅吧。


    叶知秋在这之前只来过Y城一次,就是考博面试的时候。那次来的时间太短,还没好好看一眼,就坐了回去的火车。他对Y城的印象仅仅停留在火车站和Y大之间。


    夏蘅拉着他去了隔壁街上的火锅店,叫了鸳鸯锅底,她记得叶知秋是吃辣的,但自己不能吃,所以鸳鸯锅底,两全其美。


    “丁浅浅要结婚了。”夏蘅拿出请帖给他。


    叶知秋接过来看了一眼,托腮沉思。过了会儿,“哦”了一声。


    夏蘅突然觉得有种不妙的感觉,她偷瞄着叶知秋和请帖,小声的说:“话说,小球球你还记得丁浅浅吧!”


    叶知秋不明所以的看着她:“记得啊,不就是高中那个浅丫头呗。”


    夏蘅放心了,放开了怀抱点菜。


    “我记得她跟你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你还知道啊当时我们男生都说你们是那啥‘TWINS’。我说你啊,怎么就落在人丁浅浅后头呢。”叶知秋哀叹着摇头,甚是惋惜。


    “啥?风太大我没听清。”夏蘅是真的没听清,在她看来,吃饭第一,其他都靠边。


    “好话不说第二遍。”叶知秋那表情写着:你求我啊你求我啊。


    “哦,那算了。”夏蘅继续点菜。


    “……”


    夏蘅钟爱这家店的原因就是一个字,快。


    叶知秋把一堆生食放进辣的那一边,停下筷子问夏蘅:“你也去的吧?”


    “废话。我是她伴娘哎。”


    “哦。那我不是没有女伴了?”


    夏蘅大囧:“你以为你这是出席啥重要晚会呐,还女伴!女伴你妹哦!”


    “我妹?不就是你嘛。你说你去了跟人伴郎凑一对了,哥我怎么办?”叶知秋摆出一个超级苦逼脸,夏蘅觉得这货可以直接丢大街上去了。


    “爱咋办咋办。不是还有好些高中同学嘛。你可以去打听一下谁谁都还单着,然后找个看的顺眼的拐回家呗。或者问莫夕去,他认识的美女可多了。”


    “……不要。没有女神,我谁也不要。”


    “装吧你。要不再或者你可以等二十年,等女神再生个闺女,然后你给拐回家。”


    “妹子,这主意不错,到时候看着一张跟女神相似的脸,哥就圆满了。”


    “对,那张脸还有一半基因是女神他男人的。”


    “……”


    饭后,叶知秋说要消食,打车带夏蘅去了Y大。


    下车进了Y大,夏蘅觉得身在学校的感觉真好,可眼看着周围十几二十岁的妹纸,嫩的都能掐出水来,转脸就想大嚎一场。


    “小球球,你有没有觉得你往后三年的人生有多美满?”夏蘅苦着脸扯叶知秋的衣服,她现在就想拽个什么东西来发泄一下。


    “哈哈哈,老子想明天就开学啊!”


    “你吐艳,你去史。”


    “……”叶知秋告诉自己不要跟女人计较,尤其是受了刺激的女人,比如现在身边这个。于是他提议:“不如,哥带你去看帅哥。”


    “星星眼!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