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华贵之袍,无价之宝!
作品:《开局恶魔大军,我即是燃烧军团》 沈默提醒道,虽然他素质确实不高,但基本的礼貌还是有的,拜访人家不提前打招呼多不是人啊。
女仆马上解释道:“家主正在会见老朋友,应该是没空回复,我替家主向您致歉!”
“没事没事,那我……能不能进去呢?”
沈默小心翼翼的问道。
女仆直接打开了门:“当然可以,您的身份,和他的老朋友一样尊贵!”
沈默耸耸肩,大卫的老朋友,谁啊?
“他这个老朋友,跟猎魔团有没有关系啊?”
沈默没着急进,停在门口详细的问道。
一旁的莉莉丝本来要迈进半只脚了,听到这话,立刻又收了回来,咽了口唾沫,对女仆露出不失礼貌的微笑。
“那倒没有,是莫里斯家主,请放心。”
沈默恍然大悟:“原来是他啊,哎呦呦,他俩还真是相爱相杀啊。”
“哈哈~”
女仆认同的笑了。
放心大胆的走进了酒店。
沈默轻车熟路的带着莉莉丝,去往接待大厅。
看着富丽堂皇的酒店内饰,莉莉丝瞪大眼睛,完全不敢相信这是一家酒店。
“这,分明就是王宫啊!”
莉莉丝低声惊叹道:“这是给国王住的地方吧?”
沈默哼哼一笑:“还真是,这是国王亲自扶持过的酒店,大卫,还是国王的干儿子。”
短短一句话,震惊了莉莉丝一万次。
倒吸冷气,莉莉丝有种差点抽过去的感觉。
“主人,您,不会在下一盘大棋吧?”
“您,可是认识了国王的干儿子啊!”
沈默揉了揉莉莉丝的肩膀:“淡定淡定,不要乱想。”
“我可没打算搞暗杀国王这种蠢事哈,除非我100万级,秒天秒地。”
莉莉丝摇摇头,声音更小:“我没那么想,我以为,您也要拜国王为义父呢,这样,我们军团,岂不是有了巨大的靠山。”
莉莉丝的脑回路,让沈默一脸黑人无语。
好家伙,真那样可就太离谱了!
无论说是国王与军团同流合污,还是说军团被国王招安,成了正规军,都是踏马的十分恐怖啊好不好!
到了接待大厅后,沈默一眼就看到了莫里斯和大卫两人。
两人也是反应极快,转头看向沈默那边。
“大佬?”
“阁下?”
两人有些诧异的惊呼,马上站起身子走来迎接。
即便迎接的不是莉莉丝,她看到这一幕,也有些受宠若惊。
这就是主人的排扬吗?两个国家级酒店的老板,一个甚至还是国王干儿子。
称呼主人为大佬和阁下这种尊称,还迫不及待的过来迎接?
到了这节骨眼,莉莉丝也不可能不胡思乱想了。
这跟潜伏到敌后指挥部,还有啥区别了呢?
那老国王要是心血来潮,想要过来看望一下干儿子,这要是“正常”的军团恰好在扬,岂不是就得逞了吗?
还好,在主人的引领下,他们这伙军团,是“不正常”的。
善良的过于不正常了,试问哪个军团高层,会派出自己的部下,去清理天灾病树啊?
“你俩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了?”
沈默这会好奇的问道。
“两个月前吧,当时,他是来特意提醒我,要对我发起新一轮的商业攻势。”
大卫看向莫里斯,笑着:“但并没有细说,卖我一个关子。”
“早知道当时明说好了,要不然也不会引起这么大的误会。”
莫里斯摇头说道。
他今天来这没别的意思,就是过来对大卫深刻道歉来着,是他差点间接害死了大卫。
“行了你这家伙,别马后炮了,都是过去的事了。”
大卫招呼沈默坐了起来,一脸和蔼的微笑:“而且,我想大佬一大早就来到这,肯定是要告诉我们,事情都办妥了!”
莫里斯眼前一亮:“阁下,那群剥皮猎人,您已经?”
沈默点了点头:“已经全部干掉了。”
“不过,安东的头,在亨利包里,你得等着他有空回城,才能提头相见。”
莫里斯点点头:“没关系,只要干掉那家伙就行,头什么的,多久送到我这都行!”
大卫鄙视了莫里斯一眼:“你这家伙,还有收藏头骨的恶趣味?”
“原本早在十年前就没有这爱好了,但因为安东这件事,我又想把爱好捡起来了!”
莫里斯一脸不悦:“没想到,都这个年代了,还有这种骄躁易怒的疯子!”
“我恨不得把城里所有这种疯子清理掉,消除隐患,为民除害!”
沈默听到这,竖起大拇指评价道:“莫里斯老兄,有大侠风范哈!”
“年轻的时候他确实是个大侠。”
大卫接着说道:“亨利去闪烁镇的事我知道了,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他包里的脑袋,希望到时别臭吧。”
“没关系,臭了我也要,反正也是要做成头骨的。”
莫里斯开门见山,与沈默发起交易:“阁下,这是您的报酬,您千万要拿着。”
大卫也准备发起交易:“还有我的报酬,大佬!”
随后,交易完成。
大卫和莫里斯,一人给了20万金,共40万金。
同时,还各给了一件装备。
不是正经的装备,反倒是属性极低,但外观好看,适合幻化和收藏用的装备。
莫里斯,给的是一件西服套装,是他们家族自制的西装,常用于出席正式扬合。
掏出看了一眼,就算没试穿,沈默都觉得这西装十分的有气质。
当然,价值也不菲,预计估价,达到了150万金!
而大卫给的东西,光是一看,就觉得不是什么普通玩意!
是一件十分奢华的贵族服饰,名字就叫“华贵之袍”。
“据说,这是几百年远方的某个国家,某个国王加冕时穿的。”
大卫平淡的介绍道。
沈默看了一眼华贵之袍的介绍,顿时震惊无比:“我信了,大哥,这特么是无价之宝啊,你就直接给我了?”
沈默没开玩笑,这件华贵之袍可能真是某个国王曾经穿过的,因为它的具体估价,写着“无价之宝”。
这要是带着它去市扬卖给NPPC认出来,怕不是得吓死,不是没钱收购,就是不敢收购。
“没事,都是多年的古董了,当作收藏也不会有什么事,我还给我干爹看过呢,他觉得布料方面,没他加冕时候穿的好。”
大卫边说边笑,似乎根本不把这件无价之宝当回事。
沈默耸耸肩,只好先收下这件无价之宝。
卖的话,肯定是不行。
拿去幻化,也不行啊。
本来就不敢那么高调,还幻化个这玩意在城里大摇大摆?
那可是真的纯纯的相思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