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乱世长歌,烽火佳人

作品:《青草茶馆

    老板娘点了一份特大号的酸汤鱼,孤辰点了大盘鸡和红烧排骨,吴彤点了拔丝地瓜和玉米羹,熊墨点了炖兔子和烤鸭外加一大锅米饭,其他清淡类的蔬菜菜品随便点了几个,就停了手。


    众人是坐在不受打扰的包厢里的,孤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瓶红酒,别问那小口袋怎么装下一瓶红酒的,用店里提供的白瓷杯一人倒了一杯,“来来尝尝,两百年前法国那儿的庄园里酿的,纯正宗,皇家的都没这么好呢,极品。”


    老板娘晃了晃杯子,闻了闻,抿了一口,从表情上看是非常满意的。


    熊墨喝不出什么好什么不好,所以就保持沉默,吴彤尝了一口,直着嗓子咽下去:“这是什么鬼!好难喝!还不如啤酒好喝呢!哦啤酒是我最讨厌的酒来着。”


    孤辰叹息一声:“是我错了,小孩子不能喝酒,给你喝你也喝不出酒中真谛来。”


    “恩,你这话我爱听,”吴彤假装什么都没听懂,笑眯眯道:“我才不好这杯中物呢,要喝也是喝纯古法酿造的清淡果酒才对。”


    所以两个人说的驴头不对马嘴。


    菜很快就上全了,酸汤鱼在桌子正中热气腾腾的冒着热气,东道主老板娘先挟了一块,众人就纷纷开动,吴彤认准了拔丝地瓜,一口一口吃得欢快之极。


    “吴彤,饭后再吃甜点,先吃饭。”老板娘盛一碗米饭放到她面前。


    “哦好谢谢老板娘。”吴彤抿了抿筷子,把拔丝地瓜放到了一边开始专心吃菜,鱼肉细嫩爽滑,鸡鸭兔子排骨都是自家土养,一丝儿饲料都不喂的,所以肉质上乘,非常好吃。


    还有也是从菜地里现拔的不施化学肥料的蔬菜,做出来就带着淡淡的清香。


    孤辰还在抿酒,老板娘也给他弄了一碗米饭,“赶紧吃,吃饱了再品。”红酒配中餐怎么看怎么觉得怪怪的,还是赶紧吃饭吧。


    孤辰笑开,放下杯子也慢慢的吃了起来。


    几个人中数熊墨最让人省心,看在那儿头也不抬的扒饭,看着就让人欢喜。


    各人点的都是各人喜欢的菜品,一顿风卷残云以后,桌子上的东西就基本清了底,店家最后还一人附送了一份皮薄馅实的汤圆,吴彤嗜甜,其他人没什么特别要求,所以她的那一份里馅料更甜一些。


    孤辰看着吴彤低头抿汤圆,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就问道:“吴彤,吃这么甜的汤圆有什么感觉?”


    吴彤手中的勺子上还滚着一个白净热乎的汤圆,闻言抬起头来看他,“好吃。幸福舒适的感觉从舌尖炸到口腔,喉头,胃部,然后全身都感觉舒服之极。”


    “就这么舒服?”


    “嗯,我就嗜甜这么点爱好了,满足了我我当然高兴。”


    “说得你怎么那么可怜似的。”


    “唔?说不定你会可怜可怜我,请我吃顿饭?”吴彤含着勺子唔了一声,咽下口中的汤圆问道。


    “请你喝杯酒?”


    “如果是灵酒的话,可以接受。”


    “有那么好酿的灵酒?”孤辰好笑的反问一句,继续品自己的红酒去了。


    老板娘把她的那份没动过的汤圆给熊墨,孤辰也有样学样,两个人都不怎么吃甜,然后熊墨苦着脸继续吃汤圆,其实他一点也不喜欢吃饭后甜点——都欺负他!


    第二天下午,阳光超级好的通过玻璃投射到店里,老板娘抱着绿萝在店里转来转去,最后选定了一张铺满阳光的宽桌子摆好,绿萝发出细细的声音:“谢谢老板娘。”


    店里还有客人,于是老板娘只是笑着摸了摸它滑溜溜的叶子。


    孤辰老早就跑来在店里瞎转悠,等着故事开讲。


    店门被推开,风铃乱响,昨天的女学生推着一架轮椅进来,轮椅上坐着个笑眯眯精瘦的老头子,看着就很和蔼。


    除了他不怎么明显的蜡黄的脸色显示出来的病态。


    “我说老板娘啊,我来讲故事换茶喝啦。”老头子转头对身后的女孩说:“乖孙女,推爷爷到摆着绿萝的那一桌去。”


    女孩应了一声,笑盈盈的推着爷爷往前走。


    老板娘靠着桌子站着,大眼睛眨了眨,抱着手看他:“老头,你拿你那只有半个的故事骗了我好几杯茶了,这一次我不想上当了怎么办?”


    老头摸了摸只有一点胡茬的下巴笑得爽朗,露出几乎掉光了的牙,“这一次,下半个故事也能讲完!”


    “那好啊,其实我也想知道这个故事到最后到底是什么味道。”


    吴彤欢呼着在桌子上摆上杯子,材质样式各不相同——比如老板娘的杯子是个玻璃的印着一男一女两个卡通小人手拉手心形泡泡满天飞的,她的是个褐色陶制的,上面阴刻了众多花纹,熊墨的是个熊猫杯子,白瓷和黑釉,上面的竹子栩栩如生。


    至于孤辰,人家的杯子是自带的,暖白玉九龙杯,不知道哪里弄来的好料,雕了那么个杯子,天天带着它招摇过市的炫耀。


    女学生从自己随身的包里拿出两个杯子,一个就是学生带水用的市面上卖的普通的塑料太空杯,还有一个是个盖碗,青花瓷的挺好看。


    老板娘搬来小火炉,火炉上放着个陶壶,她往壶里丢了十来个黑乎乎的丸子样的东西,倒满水,就这么放在桌子中间绿萝旁边烧着。熊墨已经手脚利索的把所有人的杯子洗了一遍,孤辰的除外,他的杯子不让人碰。


    倒上温水,摆上茶点,店员老板立刻全部罢工,集体落座,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老头。


    老头咳了一声,“敝姓方,这是我孙女方诺,还望诸位以后若是有缘再碰上了,还能再念念今天这杯茶的交情。”


    方诺眨眨眼,抱着杯子喝水暖手,安安静静的一句话也没说。


    方老爷子喝了一口温水,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新旧社会交替的那段日子,具体哪一年已经忘了,总之那个时候上海旗袍洋装当道,洋枪流行,各种帮派乱七八糟的这里一个,那里一个,百乐门正火,每天晚上,当红歌女婉转迷醉的“夜上海,夜上海”飘荡在空气里,一派纸醉金迷的气息。


    方世许在这乱世里靠着一股子狠劲,对上司一条心的忠诚,还有一点不知道哪里记来的战术,坐上了个连长的位子。


    当时的世道在乱世里算是不错,大兵还是人人敬畏的主儿,打一次仗就能得来一些黄金珠宝之类的财物,还有不错的军火。


    那时方世许还年轻,打仗让他的身上带了一股肃杀的气息,高位让他有了自信的风度。


    受邀去了一家上流人士的舞会,舞会上有不少的世家小姐,也有不少的歌女舞女交际花,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尽力凸显自己的优点。


    方世许很不耐烦应付那些娇滴滴的世家小姐,打小摸爬滚打走到现在,看人脸色练得精熟,一个个隐晦的看不起的鄙视眼神当他瞎子呢。


    随便挑了个舞女抱着进了舞池,反正里面那么多人,摆个架子瞎晃悠而已——瞎晃悠他还是会的。


    被挑中的舞女有一副很明艳的面相,妆面淡淡的,总之挺漂亮,好像也是个新手,因为懂舞步的人会按舞步跳,两个人势必会有一段踩脚期,然而他俩一上手,都是一样的,瞎晃悠!


    两个人一边晃悠着,方世许一边就笑了,他打量着舞女有些紧张的神情,很青涩的反应,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艺名叫红玫瑰。”舞女很顺口的说了出来,声音轻快,说完又懊恼的皱了皱鼻子,掐着嗓子嫩嫩的说:“奴家艺名红玫瑰。”说完她鼻子皱的更厉害了。


    “呵呵呵,我叫方世许,”方世许轻松道,“你是刚进这一行?”


    “是啊,家里没人了,来了这里,不知道做什么好,最后经人介绍,进了百乐门。”红玫瑰一边随着他晃悠一边笑嘻嘻的回答,笑容明快爽朗,倒是不怕他。


    方世许点点头,“你知道做这一行的,最后都怎样了吗?”


    “知道,不是死了就是被贵人养了,或者老了以后拿着攒的钱过日子或凄惨的就那么过。”


    看着她脸上无所谓的表情,方世许挑了挑眉,“那你还进来?”


    “这世道那么乱,我只能看得到现在。”红玫瑰靠得他近了些,小声道,“我没什么能耐,现在只能靠这脸吃饭,趁着年轻多赚一点,可能会碰上个好男人,可能会回乡下种地养个弃婴,可能没过几天就被炮火炸死了,我一个小女子,想那么多干什么?”


    “唔,倒是在理。你这女子,通透。”方世许稍稍抬起搭在她腰间已经僵得有些发酸的手活动了一下手指,其实他也超级紧张的,这些年都在大兵堆里混了,哪里近距离碰过娇滴滴的女郎,“我知道了,多谢答疑,方某虽说不是什么大人物,护你应当总是足够的,”他低头看进她黑漆漆的眼睛里,“你想我怎么谢你?”


    红玫瑰一脚踩他锃亮的黑皮靴上了。


    方世许脸皮僵了僵,疼……


    红玫瑰赶紧把脚退后一步,“对不起对不起,长官,我一定不是故意的……”她慌张的样子小心翼翼的。


    “又不疼,我一个大男人,根本没感觉。”方世许暗地里吸着气,脸上满不在乎的回答。


    “那就,哪天这里乱了没法待了,捎带手送我去乡下吧。”


    “这个简单。”


    两个人保持着怪异又不怪异的联系,外人看来是方连长看上了这朵红玫瑰,两个人正在玩追求游戏,而实际上他们真的只是为了保持联系而联系,偶尔方世许觉得自己有些迷了心,或者看不清前路,就喜欢到红玫瑰这里来,听她说说她的见解,求个通透的见识。


    方世许,重诺。


    后来,上海真的待不了了。


    方世许带着手下的兵没日没夜的打仗,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空余,人困马乏之际他依旧没有休息,尽最大速度去了红玫瑰的住处,他要实现他的许诺,带她去乡下。


    世事就是这么喜欢巧合,喜欢让遥远的事情就这么真实的发生在你身边。


    红玫瑰已经被连天炮火淹没在了这片客居的土地上。


    方世许抱着个骨灰坛子回到营地,一路上想起来的全是她的眼睛,黑亮亮的,透着安宁的淡泊,就像远游许久,回家的那一刹。


    他把坛子放好,苦笑了一声。


    本来,他还想着,等个合适的时候,认了她当妹子多好啊。


    乖巧,香软,漂亮干净的妹妹。


    红玫瑰的骨灰被送回她的家乡,葬在了一片安宁的土地上,方世许继续他的打仗生涯,身上的伤有时轻有时重,有时候手下们看着他那一身伤,大老爷们跟孩子一样就哭了,末了还要委委屈屈的问:“司令,咱们这日子还能过下去吗?”


    被裹成粽子已经升级成司令的方世许就骂:“怎么就过不下去了!你这日子这不还过着?回家缺了老婆孩子还是热炕头了!”


    一提到老婆孩子热炕头,憨实的手下就不哭了也不委屈了,嘿嘿傻笑着给司令继续伺候。


    经常性的,他会想起红玫瑰,他与她相识相处的画面,慢慢的,一点点的咀嚼着,不断回忆重复,在时间里,沉淀发酵。


    仗打了多少年,部下走了旧的来新的,真是应了铁打的将军流水的兵这句话,后来打完了,建国,方世许直接申请去了北方边境,他在世上颠簸了这么久,需要在一个平静的地方好好梳理一下心境了。


    边境有大雪,还有好看的白桦树林,有轮廓深邃的金发碧眼外国妞,单独一个人守着一片地方,安静,也并不觉得孤独。


    “Hey,brother!”(嘿,哥哥!)方世许在树林子里转悠着找野物的时候,听到身后有人在用英文说话。


    方世许不是大字不识的大老粗,相反他知道的还不少,而且乱七八糟涉猎极广,所以他转过身来往后看了一眼。


    金发碧眼的轮廓深邃的外国妞拿着一把军刀朝他笑,用的是无攻击性的姿势,“Would you mind help me?”(您介意帮助我吗?)


    方世许看了看她,点点头。“Go hunting?follow me。”(打猎?随我来。)


    外国妞自我介绍,叫娜莎,是个挺活泼的女子,一路上笑嘻嘻的,磕巴着讲着英语,还要比比划划的加上肢体语言,力求要让方世许懂她的意思,小话痨一般可爱。


    方世许难得的在脸上多了些笑意。


    自那以后,娜莎就经常来找他,有各种各样的理由缠着他,让他带着她去打猎,去找山珍,甚至让方世许参考她的新衣服,就像一个全心全意崇敬仰慕哥哥的妹妹一样。


    乖巧,香软,漂亮的妹妹。


    “我在那里呆的时间不长,也就五六年吧,结结实实的体会了一把有妹子的感觉,”方世许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很舒展,“那五六年,我很开心,也很少再想起红玫瑰,她的样子,慢慢的跟娜莎重合了。临回来,我还参加了娜莎的婚礼,小伙子也是经过了我重重考验的!”


    茶煮沸了,空气里的水汽弥漫着甜丝丝的让人放松的味道。


    老板娘把壶拿下来放到一个小架子上让它凌空待着,水不沸了,安静的通过壶嘴冒着水蒸气。


    “只是可惜了,我后来发现,那是妄想症。”方世许微闭了闭眼睛,“娜莎不存在,她的一切都是我的幻觉……真是的,干嘛要发现了呢,这感觉可真憋屈。”


    吴彤低头去喝水,这个故事讲得干巴巴的,听得她都渴了。


    “我不会讲故事,就说这么大概的一个脉络吧,老板娘,感觉如何?”


    “没感觉啊,尝尝茶吧。”老板娘指挥众人把杯中清水倒掉,亲手执壶给大家倒茶。


    茶水无色,与清水无异,方老爷子端着盖碗喝了一口,表情有点诡异。勉强咽下去以后,“我说老板娘,你是不是煮了一壶干柠檬片啊?”


    方诺为了减肥喝过干柠檬片泡的水,方老爷子好奇,喝过一次,第一泡出来的水,妈呀。


    苦,酸,涩。


    堪比中药汤子。


    老板娘也喝了一口,“唔,还好。”


    其他人表情各异,不同的人听一个故事,也有不同的感触。


    方世许慢慢的喝干了水,他也知道这青草茶的妙处,刚才不过刺激之下的随口调侃,仔细品味,淡淡的回甘充斥口腔,回味挺好的。


    “小诺啊,爷爷的事情办完了,咱走吧。”


    “哦。”方诺站起来,要收拾爷爷的茶具,方世许拦住了她,“这茶碗算个古物,留给老板娘当纪念吧。”


    老板娘抱着杯子喝茶。


    方诺就推着方世许的轮椅安静的出了店门。


    吴彤一眼接一眼的看看老板娘看看茶碗,老板娘把最后一口茶水喝掉,“熊墨,把东西收拾了。”


    “好。”熊墨从来执行力超强。


    “于是,就这么结束了?”吴彤有些不甘心的问。


    “不然呢?”孤辰代替老板娘回答,“如果那老头是个文艺老头,讲出来的故事也许会更动人一点,更长一点,不过……偏偏就干巴巴的。”


    吴彤有点失望的站起来,“下一个故事快点来啊。”


    “一定会早早的就来的。”老板娘笑了笑,安抚的摸摸绿萝的叶子。


    一个不欢乐的故事,听完了人都忧郁了。


    漂亮的古物茶碗也没能把情绪拯救过来。


    应该是我大学写的,时间在2013-2015年之间[摊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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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乱世长歌,烽火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