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八章 易容改装

作品:《名震全球后,女总裁追夫火葬场

    在亚马逊神族驻地和北美强者的那一战,林凡还借助了队友的力量。


    无论是于城,还是崔过白,都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


    但是这一次——


    就没那么轻松了。


    林凡和桑丽萨必须完全靠自己!


    没有外援!


    因为像是崔过白这样的外援,进入北美,就会被气息感应者立刻感应到。


    于城都不行。


    他固然是擅**械,**这玩意儿,不是华国特有的,哪个国家都有。


    但问题是,他是华**人啊!


    沾染了太多华**人的精气神。


    华**人的精气神,那是全世界独一份的!和国外的军人差距很大很大。所以,一旦于城进入到北美,还是会被立刻发现。


    甚至——


    林凡和桑丽萨,非但没有外援,连一些华国特色的装备、宝物,都没法用。


    比如符咒。


    这实在是太有华国特色了。


    只要拿出来,气息肯定要被北美的气息感应者给感应到。


    两人几乎是要裸着去……


    不过桑丽萨表示无所谓。


    她本来就不会用华国的符咒什么的,她的作战方式,历来就是直来直往,用肉身搏杀。


    什么都不带也无所谓。


    “当然了,华国的各种装备符咒咱们不能带,但是到了北美之后,北美那边的东西,我们还是可以顺手拿过来用的!”


    林凡说道。


    北美那边,号称人类登塔。


    科技底蕴还是很强的。


    武器研发方面,单兵武器目前还是超越华国的。


    华国这边,六代机、航母,都很强。


    但是也有一个问题。


    那就是,武器科技是很强,但是制造经验真的不够。


    制造经验,是需要大量的“下饺子”,大量的制造,才能积攒的。


    北美那航母,有多少艘?


    华国的航母总共才几艘?


    华国的六代机强,但毕竟也没造几架对吧?而北美的四代机,那是全世界到处卖的节奏。


    俗语云,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商业利润,是第一驱动力。


    卖得多,造的就多,造的多,经验就高!


    尤其是北美的单兵装备,其实比华国的强出不少。


    华国现在的技能点,主要点在了战机和航母、驱逐舰上了,要么就是登月火箭。


    以及卫星导航系统、雷达、电磁弹射、激光武器等等。


    单兵武器方面,却没太大的发展。


    为啥呢?


    因为华国知道,未来战争,地面作战其实完全可以依赖轻型无人机+机器狗的组合,不需要士兵冲锋陷阵。


    一个士兵死亡,抚恤金就得上百万,上百万也买不了华国一个优秀战士的命啊!


    但一百万,却可以买十几架无人机,几十只机器狗,扛着枪突突突就行了,悍不畏死。


    所以何必在单兵武器方面过度的发展?


    未来华国的士兵,会用遥控器就OK了……


    军队目前流行的说法是,海军换装了驱逐舰,空军换装了六代机。


    陆军……


    换装了新军靴……


    这充分说明了,华国单兵装备有点儿落后……


    而北美不一样。


    北美大兵天天到世界各地去维和,单兵装备不强还真不行。


    况且,北美要把单兵装备卖到世界各地。


    什么某某地方武装。


    什么某某组织。


    你让他们搞驱逐舰?


    搞六代机?


    送给他们他们都用不了啊!


    但是给他们**、**、单兵**,他们就能用得贼溜。


    甚至还有一些北美的个人,贩独组织的独枭,也都会从各种渠道购买北美的单兵装备。


    大量的订单,使得北美单兵装备比华国单兵装备强出不少。


    所以——


    林凡和桑丽萨,完全可以到了北美,再去搞这些玩意儿。


    半个小时之后——


    “出发!”


    林凡和桑丽萨做好了最后的准备,直接登上了前往军事机场的车子。到达军事机场之后,直接乘坐战机,前往非洲军事基地。


    数个小时之后,两人先是到达非洲,之后,又从非洲乘坐民用飞机,前往南美。


    这次林凡和桑丽萨到达的,是桑巴国的北部。


    毕竟要穿过中美洲,前往北美。


    再要是从桑巴国的南部往北走的话,那不得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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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才能到?


    林凡和桑利亚落地在桑巴国北部,乘车只需要四个小时,就能离开桑巴国国境,到达中美洲国家。


    不过——


    林凡却没有立刻前往中美洲。


    而是带着桑丽萨,一头钻进了亚马逊丛林之中。


    他并非是要带着桑丽萨故地重游,看看老家什么样了。


    而是——


    他要在亚马逊丛林之中,寻找一些毒虫!


    “我现在毕竟是华国人的容貌,进入北美,还是会比较引人注目。”


    “必须做一些易容!”


    “我从苗疆蛊门大长老那边,弄到了一部蛊虫易容的典籍。”


    “记载了一些易容方法。”


    “比如,被某种毒虫咬一下,皮肤会变黑。被另外一种毒虫咬一下,头发会变色。”


    “再被某种毒虫咬一下,眼窝会变得凹陷下去。”


    林凡说道。


    他要使用易容蛊术,让自己变成老墨模样。


    这样和桑丽萨一起进入北美,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了。


    林凡是老墨风格。


    桑丽萨是桑巴风格。


    都是拉丁人。


    也比较相配。


    如果是一个黄种人,一个白种人美女的话……


    太引人瞩目了!


    因为,虽然润到北美的华人有很多,但是能受到白人美女青睐的,还是少之又少。


    绝大部分的华人男子找女朋友,娶老婆,还是只能在华人内部。


    或者……


    是跟东南亚一些又黑又瘦小的女子结婚。


    哪个华人要是能娶到白人美女,绝对属于华人中的骄傲了。


    其实从北美电影里就能看出来。


    北美电影里,不管华人男子是主角还是配角,其女朋友或者配偶,一定也是华人!而不能是白人女子。


    唯一能打破这个惯例的……


    恐怕也只有龙叔了。


    这就能看出龙叔在国际电影界的地位了。


    林凡以本来面目带着桑丽萨在北美乱跑的话……


    不亚于龙叔去了北美。


    肯定会吸引无数人的目光。


    大家都会寻思,这个华人,铁定不一般!


    那他暴露的概率,就大幅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