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心里有了暗恋的人

作品:《用血性坚持到最后

    “因为,这是除了我之外,在咱们这几个人当中。”


    “唯一一个,能够配得上,做你们大哥的人!”


    这就是郎娃,在最开始的时候,就跟着自己的小哥五个面前,做出的最有力的回答。


    紧接着又说道:“好了,等我逮住了铃木这个母畜生。”


    “我一定要好好地问她。”


    “我就是要问问她,她为什么要冒充莫凝怡。”


    郎娃,为了说明,为什么要找铃木。


    紧接着就说出了,自己要找这个女人的必要性。


    “我必须要弄清楚,她是从哪里知道的莫凝怡这个人!”


    “只有知道了,她到底是从哪里知道的莫凝怡这个人?”


    “才能够知道,是谁,把我给出卖了。”


    “是谁,把抗联也给出卖了!”


    “同时,还出卖了从根据地出来的人!”


    无论是郎娃,还是莫凝怡,抑或是杜新生。


    对于郎娃,都有着绝对的信服。


    特别是莫凝怡,听了郎娃所说出来的话。


    郎娃,在她心目当中的形象,马上就又高大了很多。


    最近一段时间。


    虽然自己也整天跟在郎娃的身边。


    可是,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些事情,到底都是因为什么?


    因此,莫凝怡现在认为,有必要知道,郎娃的心里,到底为什么,对于铃木,会有这么大的兴趣?


    “郎娃,说说看,你为什么会对这个铃木,有这样大的兴趣呢?”


    “不会是因为,她长得特别漂亮吧?”


    铃木长得漂亮。


    这是眼下,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否认的现实。


    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


    反正,人家就是长得漂亮。


    可是,仅仅是因为长得特别漂亮。


    这还不是,能够引起郎娃的关注,最为主要的原因。


    “莫凝怡,你用脑袋好好地想一想。”


    “我刚刚到这座城市。”


    “我还不知道你叫莫凝怡。”


    “可是,那个铃木,怎么就会知道,我的师父,有一个女儿。”


    “而且,还知道,我师父的女儿的名字呢?”


    “还有,那个络腮胡子。”


    “他是怎么知道,我到那个咖啡厅里,是去同别人去接头的呢?”


    “而且,那个络腮胡子的顶头上司,又是那个铃木。”


    这一连串的为什么。


    确实挺让人感到费解。


    郎娃,在说铃木的时候。


    也想到了自己的身世。


    就是自己的一家人,为什么会遭到别人的剿杀?


    几乎就是一个,灭满门的惨案。


    当时的情景,说明了什么?


    说明,自己的父亲,他们那一代人当中。


    也就是老哥十个当中。


    肯定有一个人,出卖了大家,那特别值得信赖的真诚。


    不然,连十个人,都没有办法知道的那个秘密。


    也就是造成炼丹王爷,被别人杀死后。


    一直没有被人揭开的秘密。


    不可能会引起局外人的关注。


    其实,郎娃已经很清楚了。


    这个叛徒,一定是混在根据地里。


    而且,还是混在了高层人物当中。


    而且,这个混在高层当中的人。


    还是一个,同自己的师父,还有佟大伯。


    以及自己的父亲,交情都特别深厚的人。


    也就是十个兄弟当中的一个。


    可惜,自己的师父死了。


    否则,只要找到自己的师父。


    自己心里,所有的疑问,都会迎刃而解。


    如果,那个出卖自己的人。


    没有这样的背景。


    这个人,连自己的师父,到底叫什么,都不会知道。


    更别说知道莫凝怡这个人的名字了。


    而且,还不会知道,师父闯荡江湖的时候。


    所盛行的江湖名号——双枪莫伯雄。


    试想一个,在太行山的深处。


    除了自己,还有佟大伯之外。


    还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师父,有那使用双枪的嗜好呢?


    毕竟,在佟大伯出事之前。


    师父在江湖上,已经封枪多年。


    毕竟,第二天还有事情要做。


    郎娃,即不想耗费自己,太多的精力。


    也不想更多地耽误大家的时间。


    只好说道:“好了,其它的事情,咱们以后再说。”


    “现在的事情,就是大家抓紧时间吃饭、睡觉。”


    “明天的事情,绝对大意不得。”


    “大家必须要养足了精神,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莫凝怡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用脑袋,拱着自己的胸部。


    而且,这个脑袋,拱得还很有艺术性。


    拱一会,还会用脑袋,在自己的胸部,转上一圈儿。


    就像是用手,在自己的胸部,摸索一样。


    一开始,莫凝怡认为是郎娃。


    毕竟,郎娃那双贼溜溜的眼睛。


    有时候,总是会偷偷地看自己这里。


    莫凝怡想到,能够在自己的身上,做出这种动作的人。


    一定是郎娃,那个偷腥吃的猫。


    自己一定要逮住他。


    毕竟俗话说的好,捉贼,你一定要捉脏。


    只要让自己,逮住了他的现形。


    然后,再用公注于众,来要挟他。


    不愁他不乖乖地就范。


    于是,也就假装继续睡着了。


    那个拱自己胸部的脑袋,还在拱。


    那个特别贪婪,且好色的嘴。


    还在自己的胸前,一直在绕圈子。


    虽然隔着衣服。


    也让自己的心里,有一种感觉。


    那就是痒的难受。


    不行,自己必须要出手,捉贼了。


    莫凝怡在任谁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的时候。


    却突然伸出了自己的手,一把抓了下去。


    可是,并没有捉到郎娃的脑袋。


    手,而是捉到了一只毛茸茸的脑袋。


    莫凝怡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这才看清楚。


    原来,正是雪狼用脑袋,在拱着自己。


    莫凝怡的心里,一阵暗笑。


    “娘的,姑奶奶以为,像我这么好的一颗白菜,还真的让郎娃,那样的猪给拱了呢!”


    “感情,是你这个坏东西呀!”


    莫凝怡的心里,也在同时想到,真是跟着什么样的人,学什么。


    就是一条狼,都会跟着郎娃学坏了。


    自己的这棵好白菜,竟然让狼给拱了。


    心里觉得有点儿好笑。


    看了一眼雪狼的眼睛,又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郎娃。


    “我们走吗?”


    “我们现在就走吗?”


    莫凝怡压低了自己的嗓音,问着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