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后日谈 谭小坛偷吃记
作品:《折剑照霜》 谭小坛十岁那年,她干爹终于答应了,教她学剑。
她身世凄惨,自小没爹没娘,七岁以前,全靠沿街乞讨求生。后来被干爹捡走,同他们满天下乱跑,日子还很有乐趣。
唯一不那么有乐趣的就是,这两个人明明都是武林高手,剑道天才,却都不肯教她一招半式!这不是守着金山要饭吃吗?她那个叔叔呢,看起来漂亮又脾气大,可是什么都听她干爹的,也是中看不中用。所幸她十岁生辰那日,她干爹终于松了口,于是漂亮叔叔给她做了一把顶好看的小木剑,让她先用这把剑学着。
这事儿本来是件好事儿,她有了小木剑,时常学个三招两式,干爹又管她不严,随她出去乱跑乱逛,同当地的小孩儿打成一片,做个孩子王;这日她还是出去乱走乱逛,手中提着那柄爱不释手的小木剑,领着一群小跟班追鸡撵鸭,眼见着一辆马车跟了进来。
身旁留着鼻涕的小胖墩便张口问道:“那是谁的车啊?这房子好久没人住,搬进新人来啦!”
谭小坛却早已见怪不怪,小大人一般,令她的几个小跟班自去顽儿,一转身已经跟着那辆马车走进了院子。
她腰上别着那把精雕细琢的小木剑,两只手背在身后,如同巡视自己家的院子一般走了进来。院落之中,正好站着一个人。
于是她放慢了脚步,走到近前,才向人背上一扑!她人小轻巧,像只小猴儿似的挂在了对方的后背上,两只小手遮住了对方的眼睛。
“猜猜我是谁啊——”
“小坛?你这丫头又长个子了。”那人不闪不避,伸手摸了摸谭小坛脏兮兮的小手,谭小坛笑嘻嘻地跳了下来。
“你怎么知道是我的,雪时叔叔?”
程雪时笑道:“我认识的人中,除了你,不会有人小巧到可以整个儿扑到我背上的。”
谭小坛一撅嘴:“没意思,你每次都猜到。以后再也不玩儿了。”她过于鬼精灵的眼睛咕噜噜一转,又道,“这次你怎么来得这么晚,追得这么慢?我们都搬来半个月了,你今日才到。”
程雪时苦笑着摇了摇头:“我自然也不是时时都追得那么快的。”
“谁说的!”谭小坛咋呼起来,“上一次,我干爹一个人偷偷出去喝酒,所有人都找不到他,只有你找到了!所以,这一次,你怎么就追这么慢呢?”
“你是把我当什么神仙了。”程雪时笑道,说着将马车上的一个大箱子拎了下来,“你回去可不要乱说,就因为上次抓你干爹喝酒,他还记恨着我呢。”
“哼。他自己偷偷背着我们去喝酒,怎么好意思记恨你?我看,上次那件事,最生气的是漂亮哥哥才对。”
“哦?”
“你不信?谁也骗不过我的眼睛。上次,你在汾阳的酒馆里找到干爹,还把他送了回来,难道你就没有看到漂亮叔叔的脸色有多么难看?唉,你们两个,是不是一辈子也处不来了?”
程雪时放好箱子,谭小坛还跟在他背后叽叽喳喳;程雪时伸手刮了刮谭小坛湿漉漉的小鼻子,笑道:“你怎么跟个小鸟儿似的?今天雪时叔叔来了,给你做红烧排骨吧!”
谭小坛立刻拍着巴掌“好欸好欸”地叫了起来;她干爹和漂亮叔叔什么都好,只有一点:吃不到什么好吃的。锦书姐姐回顺天了以后,她更是没有口福。漂亮叔叔做饭能吃但不好吃,干爹做得好吃一点,但干爹又太懒!因此这几年来,她没少偷偷溜出来吃雪时叔叔做的饭。
雪时叔叔长得又好看,做饭又好吃,简直和妈妈一样!
她心里对程雪时非常满意,由是这半个月来程雪时没有追上他们,她心里比谁都要着急。
于是,她立刻就把自己刚结交的一群小跟班抛在了脑后,乖乖坐在刚收拾出来的饭桌前,一手握一只筷子,等着程雪时的好饭了。
红烧排骨、醋熘肝尖、干炸蘑菇,还有一锅靓汤。
好得不能再好了。
两个人在桌子前都坐好了,盛好了汤,烫好了饼子,谭小坛夹起一块排骨,正要送入口中——
“啪”地一声,她筷子一歪,排骨便直直掉进了她的饭碗里。
一颗小石子仍随着惯性飞到了墙上,又落了下来。
两个人齐齐向门口望去。
只见门口斜斜靠着一个人影,逆着夕阳的微光,只见他宽肩窄腰,身量高大,两只膀子抱在胸前,见他们看来,冷冷“哼”了一声。
“干爹!”谭小坛脆生生地叫了一声。
“好啊你,谭小坛,天都要黑了,还不回家吃饭……原来是到这里打野食儿来了。”
谭小坛咬着筷子嘻嘻笑。程雪时安之若素,又从桌下摸出一小坛酒来,拍开封口,一股酒香顺着夕阳的晚风吹遍了满屋。
来人微不可察地抽了抽鼻子。
“就知道你要来,这可是万隆泉的高粱酒,不尝一尝?”
“万隆泉?”来人皱起眉头,“你回关外了?”
“回……还是没回呢?”程雪时微微一笑,“有些事情,非要喝过了酒才能想起来不可。不喝酒,要怎么说呢?”
王得意这回重重地“哼”了一声,大步走了进来,往桌边第三个凳子上一坐,熟练地接过了程雪时递来的碗筷。
“想当年,师父倒很爱喝高粱酒。”说罢,他脸上也染上淡淡的怅惘,“我多年未回去看他了,也不知道他墓前的酒,光了没有。”
“光了。连他坟前的麻雀都醉倒了。”程雪时一面为他斟酒,一面说道,“所以我又摆上了新的一坛。梨树也结梨子了,没人吃,就都烂掉了。”
王得意默默良久,看了一眼只顾着啃排骨的谭小坛,低声道:“那,宋大哥他……”
“他就在孙伯伯旁边,你也不必太担忧。说不准,两个人还能做个伴儿。”
王得意默默灌下一口酒。
“还有倒儿颠、方大姑娘他们,尽也都散了,各去过自己的日子,我这次回去,只见到了——你猜我见到谁?”
“谁?”
“我见到了那昔日名满天下的唐二小姐哩!”
王得意一口酒喷了出来。
“她问我,既然是王得意的好朋友,知不知道王得意现在过得怎么样?我说他自然过得很好。她便道,那日匆匆分别,还没来得及看那位红衣服公子到底是什么反应——”
“住口。”王得意匆忙往嘴里塞了一口肝尖,“谭小坛还在这儿呢。”
无视掉谭小坛抬起来的脸,他换了一个话题。
“你此次回去,倒见了很多人。”
程雪时为谭小坛盛满了汤,道:“本也不在去见谁。只是某人上一次喝醉了,口中总是‘师父、师父’的,我看不下去,便跑腿去上香扫墓咯。”
王得意面上一怔,抿了抿嘴唇。
“我……”
“你不想回去,我知道。孙伯伯和宋大哥地下有灵,也乐见你高高兴兴的,回去与不回去,不过是个形式。”
“……倒是劳累你了。”
“你若是真那么不好意思,不如让小坛时常来我这里吃吃饭。”程雪时摇头叹息道,“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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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也够不上心的。”
他说到这里,王得意刚要张口反驳,突然只听到——
“我们上不上心,还不劳副指挥使来操心。”
这回,三个人齐齐望去,便见一道红衣人影,已经站在门前。只见他眉目艳丽,肤色欺霜赛雪,这身红衣裳更衬得他明艳非凡。
程雪时道:“洗砚司都裁撤多时,一个早已不存在的职位,世子提它做什么?”
童阿诵道:“我早已不在顺天府,程公子提‘世子’又是做什么?”
程雪时哂笑道:“难不成真是我厨艺太有长进,才把童公子请来斗嘴了?”
童阿诵神色高傲,走进屋内,四下环视一周,这才走到桌边坐下;令谭小坛猛吃之余大感惊诧的是,桌上也有属于漂亮叔叔的一副碗筷。
“多谢你的好意,我用过饭了。”阿诵道。
程雪时微微一笑:“那副碗筷是买多了,店家赠的。”
阿诵冷冷一笑。
“你吃完了吗?”
他突然转向已经放下筷子的谭小坛,谭小坛觑他脸色,只见那张脸冰冷得简直要掉冰碴子了,于是狠狠打了个寒颤,眼观鼻鼻观心道:“吃完了。”
那张冰冷却美丽的脸又转向因为喝了酒而微微脸红的王得意:“你呢?”
王得意也眼观鼻鼻观心:“吃完了。”
“很好。那么我们一家子就不打扰程公子了。”
程雪时脸上失望之色一闪而过,却仍笑道:“既然如此,三位慢走。常来坐坐。”
程雪时一直送他们到院门口,等他们走出好远,依旧在原地望着。
谭小坛依依不舍地回头看,王得意却先看了看阿诵的脸色,忽然笑道:“你又不高兴了?”
“又?”阿诵冷哼一声,“你也知道是‘又’啊?”
王得意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我这不是为了找谭小坛……”
“找谭小坛用得着吃饭、用得着喝酒?”
“咳咳……”
“还是说,你吃惯了程雪时做的饭,程雪时酿的酒,无论如何不能将息?”
“欸,这可是你自己乱说!我从没有这么说过。”
阿诵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叫道:“谭小坛!”
谭小坛从来知道轻重,哒哒哒地跑了过来,狗腿道:“您吩咐!”
“以后你可以来这里吃饭。”
“真的?!”谭小坛喜出望外。
“真的。”阿诵淡淡一笑,“只不过,以后你来吃饭,总要告诉我们一声。”
“好!我对天发誓!叔叔,你真好——”
“等你在这里吃过饭,我就会来接你。”
王得意听着他们两个对话,眼角一抽。
“你就有那么不放心我?”
“有。”阿诵冷冷一乜,王得意只好又把嘴闭上了。
已经好几年过去,他始终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关于阿诵为什么那么不喜欢程雪时,一开始,他认为是因为程雪时误杀了明秀。但是这几年他愈想愈觉得微妙……阿诵厌恶程雪时,就仅仅因为明秀吗?天地良心,他和程雪时从来都是朋友关系啊……尽管,尽管那件事之后,他们已不能说是同从前一样的朋友,可是……
他始终也没有想明白。但是对于怎么样都想不明白的问题,他一向擅长难得糊涂。
于是他耸了耸肩,一面叫阿诵和谭小坛,一面追上了他们。
但他心中隐约有一种预感——这件事的纠葛,或许还远未结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