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给混侯挖了个天大的坑

作品:《人在殷商当史官,诸圣直呼内行

    这话让混侯顿感傻眼。


    “那些都是石像?我说呢......”


    他气得当场炸毛,觉得自己被耍了,居然被几个石像吓成了这样,裤裆到现在都是湿的。


    这实在是丢人丢大发了。


    他是镇南关赫赫有名的大高手,居然被这般欺骗。


    尤其是想到自己为了几个石像下跪,他更是气得浑身打哆嗦,实在是难堪至极。


    “我现在就去函谷关杀了他们!”混侯拎起兵刃,就要出兵。


    “混蛋,你放肆!朕警告你,他的来头你无法想象,不要轻举妄动,否则招来不可知的灾祸,连朕也保不住你!”汉帝语气森冷。


    混侯不岔地转身,族人被灭本就让他恼火,心里憋着一股气,现在又在汉帝这里吃瘪,更是让他觉得杀心大起。


    “主上,他们如此惊动先辈石像,是犯了大忌讳,应该重罚他们,把他们派到最危险的前线去!”混侯不甘开口。


    这就是要程诩一行去送死,不留活路那种。


    “这些话不要在朕的面前说。”汉帝脸色微沉。


    混侯转身离开。


    他自然不可能放弃,这一次实在是丢人,包括他的部下也都看到了他跪地的那一幕,简直是奇耻大辱。


    他带着部下开始四处奔走,谋划着如何让程诩等人送死。


    “要不咱们去找武帝吧?光武帝也行,指不定他们都愿意出手相助呢?”有部下开口。


    混侯一想,也对,不过这种事惊动两位仙帝的话,会不会有点不太妥当?


    “咱们是不是有点高估自己了,武帝会见我等?”混侯有些迟疑。


    “侯爷你怕什么呀你?你可是镇南关威名赫赫的战将,武帝肯定会见你啊!”


    “对对对,侯爷,精神点,别丢份儿!”


    虽然怀疑这几个家伙在拱火,但混侯还是来到了武帝的洞府之外,打算告御状,想要其出手,将洪荒一脉打入尘埃。


    可刚到门口,就被一位年轻战将阻住去路。


    此少年生得丰神如玉,两眼如炬,贵不可言。


    “站住!”


    “末将见过冠军侯,不知可否通禀一声?”混侯低下头颅发问。


    他是封侯者,可面前的这位神侯来头更大,其立下滔天军功,甚至曾经率领八百神骑生生绕开敌军,直入帝域,将那批无上人物的祖宗十八代砍杀殆尽,还俘虏了一位仙帝亲子,至今都在对方手底下为奴为仆。


    武帝更是曾言:“冠军侯最大的优点就是天生富贵,怎么打都赢!”


    如此绝世天骄,哪怕混侯身为混沌纪元第一人,在对方面前也黯然失色。


    面对混侯的问询,冠军侯只冷冷吐出一个字。


    “滚!”


    这一声喝吼中气十足,带起的飓风将混侯震退亿万里。


    一个字骂走了混侯,冠军侯目光冰冷。


    什么狗东西也敢来惊扰武帝?


    而且还是坑害袍泽的事。


    要不是混侯有些功绩,他此刻甚至想一箭射杀了这个蠢货。


    函谷关内,罗睺看着空荡荡的神殿开始发呆。


    “咱们这群人要死守函谷关吗?这不得三两天的功夫就被人杀了个干净?也太离谱了些吧。”


    “慌什么?函谷关还有盖世人物镇守,你应该知道?”话说到最后,丫丫看向程诩。


    抬手做了个要饭的姿势。


    “你是说,明帝一脉的人也在函谷关?”


    丫丫笑着点点头。


    要饭大帝居然在这?


    卧槽!


    回头去坑混侯那个老王八蛋,让他去给老朱送猪蹄?


    连台词他都想好了。


    见了面就跟人家老朱说:


    “此菜名叫猪圆掌,因其重八两八钱,又叫猪重八;又因是麻味,又名麻大脚;其膘厚,又名猪膘;又是小猪,又名猪弟;此物须在高炉之中炙烤,又名猪高炙;与鸡共食风味更佳,又名猪沾鸡;做的时候要选用猪中的珍贵品种,味道才好,所以又名猪其珍;世上第一个做出这道菜的人抓猪的时候发生了一次奇遇,又名猪奇遇;做这道菜的时候要杀猪,可以见到很深的伤口,又名猪见深;容易吃多撑着,又名猪又撑;又因为砍猪蹄的时候后来需要用光照着,又名猪后照;吃了此菜以后会变得很聪明,又名猪后聪;又因为蹄子在猪的后面,又名猪在后;因为此菜里有很多益生菌,又名猪益菌;杀完猪后猪的肠子也落下来了,又名猪肠落;这道菜需要用油煎,非常美味,有人吃后大叫,又名猪油叫,也叫猪油煎......”


    这不得把混侯那个老小子的一堆眼珠子都抠出来,当算盘打?


    别说诛十族了,就是诛一界都有可能。


    这个主意不错,非常不留特佛!


    一念至此,程诩脸上的笑容简直止都止不住。


    “嘿嘿嘿嘿,混侯啊混侯,等着迎接你爷爷的厚赠吧,我保证这个坑你穷尽一生也爬不出来!”


    想到这,他便将目光落在了混天的亲子混翎身上。


    “混翎啊,我有个好活儿你愿意干不?”


    “啊?神主尽管吩咐。”混翎应道。


    而等程诩说完之后,混翎眨了眨眼。


    这是怎么个事?


    让他去投靠混侯,然后忽悠混侯说明帝好猪脚,让他去教混侯送猪脚给明帝,还准备了一大通说辞?


    思来想去,他也没看出这到底有什么问题。


    “你到时候就跟他说,此法不仅能拉近他跟明帝的关系,还能让明帝斩杀程诩,就行了。”


    “不过哈,到时候你就别回函谷关了,留在镇南关,跟着英布他们几个混。”


    这咋还不让回来呢?


    混翎有些不解。


    程诩随即语重心长地说道:“混翎啊,你父亲将你交到我手中,让我照拂你一二,可如今我也是自身难保,函谷关你也看见了,几个石像根本保不住我,给你寻一条出路算是我对你最后的帮助了。”


    一听这话,混翎瞬间热泪盈眶。


    “神主......你放心,我办完了事一定会回来的,自此鞍前马后,忠心不二!”


    “别别别!!!!”


    你特么怎么能回来?


    回头让明帝逮住了是老子出的主意,那不得把老子的十族也给诛了?


    “你就留在镇南关,回来我可揍你了哈!”


    “那好吧,末将先去了。”


    “去吧去吧!”


    目送混翎远去,程诩嘿嘿地笑出声来。


    就在这时。


    一条金光大道自一处金殿极速而来,有盖世人物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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