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你讨厌温少虞,那我就不做温少虞

作品:《娇软人鱼太会钓,疯批排队要她抱

    沈烈将人放进车里,盖上毯子,退出车外往后走。


    保镖迎上前来,恭恭敬敬道:“温……”


    男 人抬手将他制止,口罩外的眼睛笑弯成一道月牙,明明很漂亮,却无端叫人心头一凉。


    “叫我沈烈。”


    保镖头皮一麻 ,连忙改口:是,沈、沈烈!”


    都说漂亮的女人惹不起,现在看来漂亮的男人更是惹不起,为了追女人,居然心甘情愿扮演成另外一个人……


    不、不仅如此。


    保镖偷偷瞟了一眼眼前的男人,口罩外面的脸上满是伤痕,连露出的皓白手腕上都布满淤青。


    他想起昨晚,温少带回一个男人,并让他们照着男人的伤口,原模原样复刻到他身上。


    他们所有人都觉得他是疯了,下手的时候心惊胆战,生怕温少突然反悔,让他们不好过。


    谁知温少一声不吭,硬是挨下了那些伤,还在挨打的间隙提醒他们下一处伤口应该落在哪里,冷静又轻佻。


    直到一身精养出来的细嫩皮肤变得伤痕累累,没一处好肉,这场荒谬的戏剧才终于收尾。


    保镖想得有些出神,直到眼前落下一个戏谑的声线,一抬头,对上一双笑意盈盈的多情眼。


    “你在想什么?”


    保镖后背顿时出了一身冷汗:“没、没什么。”


    “您、您让我们去找的人已经带过来了,就在后备箱里。”


    说着,他忙不迭绕到车后,打开后备箱,里面是一个五花大绑的女人。


    和越绫相似的粉色长发,只不过是东施效颦,一张脸也长得很有意思,三庭五眼,没一处不惹人生厌。


    沈烈只看了一眼,便移开了视线,从口中呢喃出一个名字。


    “温莱……”


    就是她,将越绫送到江家,自己金蝉脱壳。


    被他派人逮到的时候,她正在一家地下酒吧里跟人贴身热舞,嗨得不知今夕何夕。


    害他找不到越绫的始作俑者,该怎么处置好呢?


    沈烈支着脑袋,忽然眼睛一亮,轻轻“啊“了一声。


    “有了,拿去送给江陆。”


    “他不是喜欢窝藏别人的宝贝吗,那我就成全他。”


    沈烈似乎是觉得自己的想法尤为绝妙,兴奋地偏头看了一眼保镖,问:“你觉得怎么样?”


    保镖立即点头:“很、很好,您聪明。”


    沈烈哈哈一笑,拿手抓了抓头发。


    头发是才漂过的,他头皮敏感,这会儿痒得难受,他总是忍不住去抓。


    越抓就越烦躁,越烦躁就越想骂人。


    “艹,一群傻逼,江陆是傻逼,温莱是傻逼,沈烈更是个品味低劣的傻逼,干什么不好,染一头红毛儿……”


    保镖满脸麻木不仁,显然已经无话可说。


    少爷让别人管自己叫沈烈,转头又骂沈烈是傻逼,这简直太魔幻,也太猎奇了。


    沈烈把一头茂密的头发抓成了乱糟糟的鸡窝,衬得口罩之下的那张脸越发小。


    他最后看了一眼后备箱里的女人,吩咐道:“去,送给江陆,再喂点药。”


    “她不是喜欢嗨,喜欢让别人当她的替死鬼吗,那就让她爽个够。”


    保镖连忙应下。


    “是。”


    回到车上。


    沈烈看着越绫熟睡的侧脸,只觉得烦躁的心绪都被一点点按了下去。


    他一眼不眨地看了一会儿,头皮又开始痒,他的视线便落在越绫纤细如水葱的手指上。


    她没有做指甲,也没有做颜色夸张的蔻丹,甲床是健康的粉色,莹润透亮,精致得跟玉质摆件一样。


    好想让她摸一下头。


    这样一想,沈烈只觉得头上更痒了,他忍不住蹲下来,把头往越绫手下蹭。


    可他个高腿长,再怎么弯腰都碰不到越绫的指尖,他只好单膝跪下来。


    虽然越绫是睡着的,虽然他顶着沈烈的名字和身份,但那也无所谓,反正头顶的温度是真的,眼前人柔软的呼吸也是真的。


    沈烈停留了一会儿,感觉现在的情形更像是隔靴搔痒,他的头好像更痒了。


    他坐起来,再次把头发抓成一团鸡窝。


    乱糟糟的发型,乱七八糟的、不属于自己的衣服,让他看起来像极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又愚蠢又可怜。


    但他觉得无所谓,看着越绫,歪了歪脑袋,无声开口。


    “我教给你的驯狼方法,也可以用来驯我,我比Daron更缺爱,也会更乖。”


    “你只要把手放上来,我就会自己戴上项圈。”


    沈烈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托着下巴去看越绫,她对他的话没有一点反应,模样乖甜,也显得冷漠。


    于是他想起来,自己做了很多恶心的事,越绫很讨厌自己。


    鼓涨的情绪像是被戳破的气球,再次跌落回去,变成空虚和狼藉。


    沈烈沉默了一会儿,才又笑起来。


    “没关系,你讨厌温少虞,那我就不当温少虞。”


    这种事情他很擅长。


    就像周曼云,她喜欢他留白金色头发,他就二十多年没有换过发色。


    她喜欢他优秀傲人,那他就努力让自己变得完美。


    她相中沈珍珍做儿媳妇,他就努力去追求沈珍珍。


    他用这种方法得到了母亲的爱,同样可以得到喜欢的人的怜悯。


    沈烈歪着脑袋,下巴搁在车座上,轻轻闭上眼睛,自说自话。


    “母亲已经不需要我了,她喜欢的小儿子马上就会回家。”


    “不过那也无所谓,我只要你就够了。”


    沈烈把头埋进手臂,手指抓住她的一片衣角,握紧手心里。


    其实原本的计划不是这样的。


    他本打算在周曼云得知沈烈的存在之前找到他,不择手段驱逐他,或者干脆杀死他。


    这样,他就永远是温家唯一的温少,是周曼云唯一的儿子。


    可是在拳场里,他看到越绫那样关心沈烈,明知他一无所有,连一件破烂裙子都买不起,她还是愿意带他逃跑。


    甚至更早之前,他在话剧社看到沈烈跟越绫有说有笑,并肩而立……


    他的心境就已经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