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外界猜测
作品:《惊,养了哥哥后被他的室友盯上了》 他们之前一直不相信汪书桦他们说的夜慕离谈恋爱了,以为是打着自由恋爱的幌子,来家族联姻,巩固双方合作。
这种事在豪门圈很常见,为了把因利结合的婚姻说得好听一点,有人情一点,都会向外界说他们情投意合,两情相悦。
毕竟很多人之前都不知道夜氏集团的继承人和林氏集团的继承人谈恋爱了,在“聚牵”项目步入正轨后,突然就宣布订婚了,这在很多人看来都很奇怪。
不只是他们,很多不明真相的人都以为订婚不过是两家加深合作的纽带。
但是现在,夜慕离用切切实实的偏爱,让他们清晰的认清了林惊雪在他心里的地位。
也让他们从客气疏离,变成尊敬她,奠定了林惊雪在夜慕离这个圈子里和他同等地位。
……
当代年轻人聚餐两件套,吃完饭就转战KTV,酒吧,娱乐会所唱歌喝酒。
今天他们聚餐也不例外,夜慕离虽然很想和林惊雪独处。
毕竟他们今天订婚,今天那点温存都还不足以抚平他内心的激动。
他感觉一切都那么不真实,急需和她亲密接触不断证实。
但是面对朋友的一致要求。
想了想最后还是同意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虽然订婚了,但是今晚还是得送林惊雪回林家在A市的别墅。
毕竟林惊雪过不久就要出国,趁着这段时间想和家人多相处一段时间。
而且林家人为此也在A市停留一些时日。
本来在林惊雪的学业规划里,是没有出国留学这项计划的。
但是随着和夜氏集团“聚牵”招聘平台项目的开展。
她发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
她虽然少年大才,但是终究是年轻。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再多的财经报道,都不如亲身实践来得实在。
欧美能在资本世界称霸上百年,也是有它的道理的,资本世界像一个天然的生态系统,无论是一个大资本帝国的崛起,还是无数的小资本的没落,都有一定的规律,那些成功的经验,失败的经验,都有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所以她才想出国深造一番。
知道她有出国留学的想法后,夜慕离非常支持。
并且非常积极的搜集了很多M国知名大学包括他所在的大学和M国有关于这方面的资料。
一直致力于把她还没确定的方向确定M国。
就怕她一个想不开,去欧洲或澳洲了。
到时候就是更远的异地恋。
而且他已经在心里暗自决定了,如果林惊雪也去M国,那他也继续在M国读博深造。
这样,又可以结束异地恋了。
至于国内,那就只能辛苦双方的老父亲了。
毕竟四五十岁,正是奋斗的好时候。
最终,在夜慕离的努力下,林惊雪决定去M国。
反正哪里都差不多,还不如去有夜慕离的城市呢。
这样既能学习又能结束异地恋。
在确定好目标后,她就又忙着准备结束国内的本科学业,之前夜慕离出国的时候,就把计算机社团社长的位置让给林惊雪了,她本身有能力,又带着众人组队拿了很多大奖,又有钱,大手笔,给社团换最新款设备。
其他人对她也是心服口服的。
课余时间也被一些喜欢她的老师拉着做讲座助教,这些都是学分。
很容易就修够了,达到了提前毕业的要求,每个学期的成绩,也达到了保研的要求,还发了几篇含金量极高的学术论文。
是各位老师眼里的香饽饽。
他们都已经做好了抢人的准备,结果她也和夜慕离一样,从他们手里溜走了。
他们都觉得可惜。
不过可惜归可惜,年轻人有更好的前途,他们肯定是会祝福的。
所以A大很多在国际上知名的教授,都给他们写了世界知名大学的推荐信。
毕竟他们两个不仅是两个年轻有为的年轻人,更是背靠林氏集团和夜氏集团这样大型跨国集团,老牌企业。
如果一纸推荐信,能换来和他们的交好,怎么都是那些教授赚了。
在帮助林惊雪完成留学计划的时候,夜慕离另一边,也在积极的推进他们两个的关系更进一步。
林惊雪的留学计划,提出得很突然,林家长辈都还来不及给她做好万全的准备。
国外毕竟不比国内,她一个女孩子,虽然能力不凡,双商卓绝,但是他们还是不太放心。
而且林惊雪胃口刁,国外的很多东西不符合口味,那是宁愿饿着也不吃。
所以以林家长辈的预想,如果她要出国留学,也要把衣食住行准备好了才行。
至少她喜欢的食材得定时给她安排渠道送过去。
在这个关头上夜慕离直接送上门,说他什么都准备好了,过去他会照顾她。
为了更好的名正言顺的照顾她,希望能订婚。
林惊雪知道他想订婚的时候,笑骂他心机,但是也没反对。
毕竟很多人这一辈子,都是和一个各方面都不符合自己心意的人结婚生子,蹉跎一生。
自己能遇到一个各方面都符合自己心意的人并且双向奔赴在一起,也算是一种幸运。
而且谈恋爱这么久了,他对自己来说简直是一个完美男友,没有踩过她的什么雷区和底线。
她说不清自己到底爱不爱夜慕离,但是有时候看不见会想念,听他唠叨也不嫌烦,对于他的身体接触不厌恶,这应该是爱的吧。
她同意订婚后,也不用她操多少心。
有夜慕离和两边的父母安排。
她就在双方家长见面的时候,当过吉祥物,和选订婚的礼服和戒指的时候,忙了一下。
本来双方父母是准备H市和A市各办一扬订婚宴的。
但是经过上次成人礼的事,林惊雪觉得作为宴会的主人公,尤其是像她这种家族继承人,有很多应酬还避不开。
最后在她的强烈反对下,又经过商议,才决定在A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