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异常显现

作品:《乡间诡事录

    前两天刚下过雪,气温极低,沃土村的村民们都躲在屋里猫冬。


    老李拿炉钩子掏了掏炕洞,从墙角麻袋里拿出几根苞米棒子塞了进去。


    看着炕洞里重新亮起的火星,他搓了搓手上的灰,盘腿上炕。


    老李的媳妇陈秀娟已经做好了饭,一大盆酸菜猪肉炖粉条子和大锅焖的黄米饭就摆在炕上的小桌上。


    吸饱汤汁的粉条,鲜香爽口的酸菜,肥而不腻的三层五花肉再配上黏糊糊的黄米饭,大冷天坐在炕上吃上这么热乎乎的一顿,美得哟,要是能再整上一盅就更好了。


    老李端起饭碗,刚准备扒拉两口饭,忽然停住了动作:“诶,媳妇儿,我是不是幻听了?我怎么好像听到院外有咱儿子的声音?”


    “瞎说啥呢,明天就是七日祭了,儿子咋可能这时候回来。”陈秀娟白了他一眼,“送儿子离开前咱俩可是特地叮嘱过他不要回来的,你忘啦?”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院里的狗也叫了起来。


    老李皱眉望向窗外。


    为了保暖,村里家家户户窗外都蒙了一层塑料膜。塑料膜是扣大棚剩下来的,屋里热乎气一上来,蓝色塑料膜上面都是水汽,看不真切,只能隐隐约约看到院门口好像站着三四个人。


    “外面好像真有人……”老李放下碗筷,“媳妇儿你先吃着,我出去看看。”说罢他披上军大衣,往屋外走去。


    老李家院门是栅栏样式的大铁门,站在院里就能看清来人模样。


    看到院门口的人,老李怔住了。


    就算李明璋带着帽子围脖,遮住了大半张脸,老李也能光凭眼睛和身形认出这就是他儿子……而且更让老李没想到的是,他儿子不仅自己回来了,居然还带了两个外乡人回来。


    老李快步走到了院门前,这个中年男人脸上没有久别重逢的惊喜,反而满是遮掩不住的慌乱。


    他看着李明璋,大声呵斥着:“混小子!谁让你回来的?!”


    老李的反应给李明璋弄得一愣,他有些奇怪地反问道:“爸你咋啦?不是你和妈打电话让我回来的吗?”


    “我们怎么可能给你打电话?我们昨天才——”老李话说到一半,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硬生生把下半句话给憋了回去。


    他脸一阵青一阵白,表情扭曲地看着站在院门口这三人良久,最后重重叹了一口气,猛地拉开院门:“儿子你快进来……唉,你们都进来吧!”


    在几人踏进院门的时候,拴在院里的大黑狗还在狂吠。


    老李不耐烦地踹了一脚,狗子很是灵活地一扭身躲开了。


    可躲开后,这大黑狗非但没像以前那样缩回狗窝,反而叫得更凶了。


    “嘿!这畜生!”老李本来就气不顺,见大黑狗不听话,随手就从旁边柴火垛抽出了一根木棍,做势打狗。


    与此同时,跟在李明璋后面进来的余朔也看向了那条大黑狗。


    说来也奇怪,在和余朔对上视线后,那狗顿时打了个冷颤,也不叫了,夹着尾巴呜呜咽咽地缩回了窝。


    老李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情况,见狗不叫了,就收回打狗的架势,把手中木棍扔回了柴火垛。


    他转身看向余朔和程宇,脸上换了一副和蔼的表情:“别怕啊,狗链子拴着呢,这畜生就叫得凶,不咬人。你们都是我儿子的朋友吧?欢迎欢迎,这几天就先住我们家吧。”


    老李家的房子和寻常东北农村房屋布局一样,中间的是堂屋,两侧是住人的里屋。堂屋没有会客功能,只有烧饭的炉灶和一些放置农具杂物之类的储物架。


    屋内暖气烧的很足,刚进屋几人就感觉一股热腾腾的暖风,仿佛一下子从寒冬进入到了盛夏。


    李明璋把背包放到墙角的储物架下,脱下了被雪水打湿的外套,余朔和程宇也依次脱下了厚重累赘的保暖装备。


    没了帽子围巾遮挡,老李这才看清了自己儿子这两位朋友的长相。


    程宇留着寸头,身高足有一米九多,应该是常年锻炼或是从事体力劳动之类的行业,他体型特别壮硕,即使穿着厚毛衣也能清晰看到他身上那雕塑般的肌肉轮廓。


    视线扫过余朔时,老李没忍住凑到李明璋耳边轻声问道:“儿子啊,你那位朋友是小伙子还是小姑娘啊?”


    老李活了半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长得这么俊的后生。小脸儿白净得跟刚剥壳的鸡蛋似的,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眼睫毛长得感觉都能架住雪片子。可能是在外面冻得不轻,眼尾鼻头都是红的,嘴唇却一点血色都没有,瞅着特让人心疼。


    李明璋正好也在盯着余朔看,他本来因为余朔脸色好了一些而松了一口气,听到老李这么问,这一口气顿时又提了起来。


    他连忙把老李拉得更远了一些:“爸你瞎说啥呢,人家是男的。”幸亏他们离余朔比较远,这要是让人听到那可就太尴尬了。


    “啊,男的啊……”老李表情有些惋惜,紧接着话题一转,“话说你小子都二十五了,什么时候能带个对象回家让我们瞅瞅?对了,咱隔壁老周家那闺女,就那周晓梅你还记得不?你俩小时候经常在一块玩,你小时候还说要娶她当老婆来的,你觉得她……”


    “爸!”李明璋连忙打断了老李的话,他有些哭笑不得,“我好几年都没回来了,咋刚一回家你就催婚啊。先别唠对象这事了,爸你赶紧去把咱家多余的铺盖找出来,我这两个朋友这几天都要在咱家留宿。”


    老李还想说什么,就在这时,里屋的门帘忽然动了下,老李媳妇陈秀娟走了出来。


    “老李啊,到底谁来了……”话还没说完,陈秀娟就看到了就看到了站在老李身边的李明璋,她就像是刚见到儿子回来的老李一样,表情突然变得很难看。


    陈秀娟看向老李,老李隐晦地冲她摇了摇头。


    她脸色在短短一瞬变了又变,最终咬了咬牙,快步走到了李明璋身边,一巴掌拍在了他后脑勺上:“混小子!”


    李明璋捂着后脑勺,满脸委屈:“妈……你打我干啥?”


    “我看你就来气!”陈秀娟一撸袖子,“你说你小子,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结果就一个人回来,连个对象都没带。”


    李明璋更委屈了:“妈,你和爸都咋了?咋都这么突然开始催婚了啊,以前都……”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陈秀娟叉着腰,一脸恨铁不成钢,“你知不知道——”话说到一半,这个彪悍的中年妇女忽然注意到了不远处的余朔两人,瞬间变脸。


    她挂上了一副亲切和蔼的笑容,“诶呦,还有客人啊,老儿子,这两位是?”她视线快速扫过程宇,目光灼灼地盯着余朔看。


    “他们都是我在路上认识的朋友。”李明璋没注意到自己母亲的异样,主动介绍道,“这位是余朔,对咱们村的七日祭很感兴趣,主动过来参加祭祀活动的。那个大高个叫程宇,他车子坏了,也要在咱们家借宿几天。”


    为了防止陈秀娟也像老李一样问出刚才那令人尴尬的问题,李明璋停顿了一下,补充道:“我这两个朋友都是男的,他俩住一屋就行。”


    听李明璋这么说,陈秀娟明显有些失望,但还是笑着说道:“挺好挺好,人多点热闹。正好我饭做多了,快来进屋一起吃点吧。别拘束,就当是自己家。”


    几人往里屋走的时候,陈秀娟注意到余朔还穿着厚重的棉服,关切地问道:“孩子,不热吗?咱家这炕烧的可暖和了,把外套脱了吧。”


    余朔摇了摇头:“不了,我身体不太好,怕冷,脱下棉衣会生病的。”


    见状,陈秀娟也没有再劝,撩开门帘把三人带进了西屋。


    这屋子是陈秀娟和老李平时住的地方,屋里没有什么家具,靠窗的大半个房间面积都是炕,夫妻俩平时吃饭睡觉都在炕上。


    炕上靠墙的位置放了几个红木箱子收纳衣物被褥,正中间是一个能坐下五六人的小圆桌,上面摆着一海碗的猪肉酸菜炖粉条和一盆黄米饭。


    余朔和程宇跟着李明璋一起脱鞋上炕,坐在了饭桌旁。


    “你们先吃着,我再整两个小菜过来。”陈秀娟说完就出去了。


    陈秀娟出去做饭,老李在另一个屋子里找铺盖,屋内只剩下了他们三个年轻人。


    李明璋把从堂屋拿过来的碗筷摆在桌上,给几人盛饭:“都别客气啊,吃好喝好。”


    程宇道了声谢,也不外道,接过饭碗就吃了起来。他本来就属于饭量比较大的那种,而且他还比李明璋和余朔他们多走了两个多小时的山路,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就在李明璋准备给余朔盛饭的时候,一只手忽然拦住了他。


    那只手皮肤异常苍白,掌心中紫红色的血管清晰可见,像是一条条潜藏在皮肤中的虫子。手指指尖凝着病态的暗红斑块,甲床泛着绀青色,衬得手上皮肤愈发惨白。


    李明璋盛饭的动作顿住了,只感觉一股寒意从后颈处灌了进来。


    他曾见过喝醉酒冻死在雪地里的人,那搭在积雪上的死人手,看起来和这只手没什么区别。


    李明璋深吸了一口气,顺着这手一点点往上看——


    他看到了余朔,余朔也正在看着他,那张面若好女的精致面容此时竟有种非人的诡谲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