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礼物
作品:《港综:我为峰》 高晋打野完事后,陆明华带着两名便衣走了过来。
“广播说这几天有台风。”陆明华略带抱怨的说完,指着地上的三头说道:“这是什么?”
“没什么,这是建明的礼物。”高峰随口说道,顺便指了指刘建明。
“SIR!NB:刘建明!”刘建明身体站的笔直,恭敬的给陆明华敬礼。
高峰的介绍让刘建明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只要陆明华记住自己,那以后升官还是问题吗?
陆明华点点头:“跟着高先生混的?”
“....”陆明华的话简直诛心,刘建明无论怎么回答都不合适。
如果回答是,就等于是向警务处未来处长承认自己黑白不分;如果回答不是,则等于当着高峰的面否认这层关系,是极大的不敬和愚蠢。
无论怎么回答,只要处理不好,都会同时得罪高峰和陆明华。
他的权力和地位完全来自于高峰的支持,而他的职业前途和合法身份则掌握在陆明华代表的警队体系手中。
而高峰也没有解围的意思,他也想看看刘建明怎么应付这个局面。
刘建明的脸色先是因紧张而微微一白,但长期卧底和混迹警队的经历让他迅速冷静下来。
在这种情况下,刘建明唯一的选择不是“如何回答”,而是 “向谁效忠”。
权利游戏的核心规则:忠诚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忠诚。
这一瞬间,刘建明做出了选择,他没有看向陆明华,而是立刻将目光投向高峰,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肢体语言,表示他的归属和请示对象是高峰,而非陆明华。
他选择不回答。因为他无论怎么回答都是错,唯一的生路是把答题权交给他的主人——高峰。
高峰看到刘建明的动作,轻笑一声,打破僵局,用一种略带调侃但又不容置疑的语气对陆明华说道
“陆Sir,你就别吓唬我的小朋友了。建明呢,脑子是灵光的,身手也不错,以后在警队里,还要拜托你陆Sir多多关照、好好使用。”
有了这个梯子,刘建明立即对陆明华敬礼,并露出一个谦逊的微笑:“陆Sir!”
陆明华点点头,在高压下转瞬间找到生路,算是个人才。
这件事轻轻揭过后,陆明华开始询问道:“台风天气,高先生不是找我看戏的吧。”
“当然不是,我有份礼物要送给你。”高峰拍拍手,几个小弟抬着一具无人尸体走了过来。
陆明华眉头紧蹙:“这是凶杀案?”
高峰拍了拍额头,像是刚想起来一样:“哎呀,我忘了给他贴上身份证了。”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张通缉令,轻轻的放到没头的尸体上。
“马添寿?!”陆明华眉宇间的沟壑更深了。
“你别告诉我他是你杀的。”
“当然....不是。”是也不是,反正打死也不认。
“...”陆明华也知道自己问了句废话,好在高峰没有承认,否则坐蜡的就是他了。
高峰补充道:“除了这个家伙,还有他的组织,这算不算一份大礼?”
听到高峰的话,陆明华才松了一口气。
国际刑警通缉马添寿,不仅是为了马添寿这个人,更是想要将马添寿的组织连根拔起。
本来还以为马添寿死后线索会断,现在既然高峰主动揽下这摊子事,那陆明华自然求之不得。
一杯茶的功夫,放到桌子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HI~”
正在泡澡的佐佐木美穗猛然坐直身体,表情严肃:“你是谁?马爷呢?”
“哦,小马啊,他在我旁边啊。”高峰用余光瞥了一眼马添寿的尸体,他可以理直气壮的发誓,马添寿就在自己身边,就是没办法开口而已。
“说吧,你要什么才能放了马爷。”佐佐木美穗还不知道马添寿已经死了,只当对方是绑架。
“咳!”高峰本来还想好色一把,要不然就这么杀了不是浪费?
只是陆明华在面前,就算是以他的厚脸皮也说不出这句话,只能用咳嗽掩饰尴尬。
“还一半行不?”
“....”不光佐佐木美穗,就连陆明华都被高峰的无耻惊到了,他怎么能一本正经的说出来的?
“马爷的头在哪?”佐佐木美穗没心情和高峰闲谈,她想要的就是马添寿的人头,这个人头牵扯到她能不能继续掌握这个集团。
“在我这,只是我不是很想给,要不你来抢?”高峰正说着,连浩龙匆匆赶了过来,手中还抱着一大叠文件。
连浩龙快步走到高峰身边,附耳轻声说道:“峰哥,里面还有账本。”
高峰听后眼睛都亮了,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当下就把账本递给陆明华,有了这东西还跟她扯什么蛋?
虽然对方很润,但好色也要有限度,相比于更有价值的账本,佐佐木美穗立马就不想了。
而且佐佐木美穗可不是个花瓶。
在马添寿被国际刑警追捕的几年里,一直是这个女人掌管集团,说是蛇蝎美人也不为过。
“咳!”高峰清了清嗓子:“你要的是账本吧。”
“拿钱来换!”
既然得不到她的人,那得到她的钱也不错。
“说个数!”佐佐木美穗玉指紧握。
“2000万美元吧,多了你也拿不出来。”高峰非常的为他人着想。
“好!”
确定好时间地点后,两人结束了通话。
“陆SIR,你觉得对方会付钱吗?”高峰端着水杯轻抿一口。
“我想不会。”陆明华很笃定,别说是毒贩了,哪怕是一般的黑道份子也不会乖乖交钱的。
说完就愣了一下,然后掏出自己的电话:“我是陆明华...重案组...飞虎队...”
听到陆明华调集人手,高峰才露出微笑。
佐佐木那帮人毒贩,说是亡命之徒一点也不过份。
像电影中那样上百人赤手空拳斗殴简直是侮辱人的智商。
哪怕是社团份子还知道拿点钢管、棒球棍之类的呢,更别说这些亡命徒了。
高峰可舍不得用自己的小弟和对方火拼。
警察牺牲了算烈士,社团分子死了算什么?
良好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