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0 铃铛
作品:《斩神:我替寒冬女神复仇的那些年》 沈宿迁和林七夜身为神明代理人,难免要被放在一起比较,尽管他们本身的关系很好,并没有竞争比较的意思。
入夜,陈牧野和吴湘南共同坐在办公室里一同浏览关于两个神明代理人的训练报告。
“他们俩倒是各有所长。”
吴湘南跟着走过去和他并肩:“但都很全面。”
沈宿迁和林七夜擅长的方向都有重合,两个人都可以算是全能的六边形战士。
但是沈宿迁的时候枪法明显超出林七夜一大截,而林七夜的刀法天赋则胜过沈宿迁,毕竟他的敏捷度超过沈宿迁太多了。
看着白板上他们俩穿着同款校服的照片,吴湘南有些怅然。
“集训营结束之后,他们俩会被各自派往各地驻地的守夜人小队,但沧南容不下两个如初升太阳般冉冉升起的神明代理人。”
也就是说,沈宿迁和林七夜只有一个人能留在沧南。
陈牧野沉默了很久,他点燃了一根烟,明明灭灭的火星让他看不清他的表情:“林七夜会留下。”
沧南不能离开林七夜,所以林七夜不能离开沧南。
二者选其一,所以沈宿迁的归宿不会在沧南。
陈牧野转身,“我记得,她母亲是临江市人。”
新兵的去处是按照成绩来分配的,但是临江市的情况有些特殊,这几年来损失惨重,急需一个能力强大的新兵支援。
而沈宿迁的潜力不必多说。
“临江余家,你不是已经做过调查了吗?”
吴湘南转头看他,刻意缓和气氛,笑了笑,“怎么,害怕小千回了临江市做了千金小姐,不再想回沧南市了?”
陈牧野冷笑:“临江余家这么多年都没有找过她们母女,能是什么好地方?”
表面上光鲜亮丽、风光无限,其实又是一个虎狼窝罢了。
这些年余家二子和长孙争夺余氏集团管理权的丑闻,陈牧野这样万事不关心的人都听说过几句。
同室操戈,至亲反目。
这样的人家,陈牧野宁愿沈宿迁永远都不要掺和进去。
“她可以不做千金小姐。”
陈牧野话语未尽,吴湘南却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怎么,你还真的想养个女儿?”
前者闻言不语,只是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好像是在说“为什么不行”。
陈牧野很穷,包了两个孩子的餐饮费的陈牧野就更穷了。
但是如果沈宿迁不追求那样纸醉金迷、一掷千金的日子,守夜人发放的补贴足够她生活了,如果还不够,陈牧野可以给她。
有些浑水,她不应该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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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夜人集训即将开始的时候,沈宿迁终于能在陈牧野的手下撑个几百招了。
虽然她最后还是被打飞出去。
陈牧野训练的时候发疯一样地打她,结束之后又花式做食物投喂她,就连红缨都说自己最近胖了好几斤。
这样打一棍子给一颗甜枣的表现,让沈宿迁对陈牧野恨都恨不起来。
看着并肩站在自己面前一男一女,陈牧野突然有一种欣慰的感觉,他将他们俩的资料袋分别递给他们。
“新兵训练马上要开始了,往年的地点都是上京,你们可以先去买点生活用品,准备准备。”
“上京?”
沈宿迁长这么大,还没有去过上京呢,“那是不是很冷啊,要不要多买几件羽绒服?”
“棉服可以不用买那么多,但你最好多买两床褥子。”
陈牧野看见沈宿迁就又爱又恨,“集训营的床板比地砖还硬,你恐怕一个晚上也睡不好。”
越了解沈宿迁,陈牧野这个老父亲就越操心,头也越痛,“还有你那体质,平时吃个饭菜都要等放凉,多带几瓶矿泉水去。”
集训营里要是都供应热水,沈宿迁口渴的时候,连水都喝不了。
那里可不比和平事务所,有陈牧野这样贴心的好厨师惯着她,早早做好饭,特意给她留一份放凉的。
催促吃饭的时候,沈宿迁估计连一口都咽不下去。
依照陈牧野的猜测,因为林七夜,或许这次集训的地点会有所改变,但是文件下达之前,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赶着沈宿迁和林七夜去收拾东西。
还不忘对着沈宿迁絮絮叨叨的,“防晒和补水喷雾带齐,回头晒黑晒伤了,我可不管你。”
“听见了,听见了。”
沈宿迁揪起自己的耳朵,“两只耳朵都听见啦!”
她之前怎么没有发现陈牧野这么啰嗦,果然熟了之后就会人设坍塌。
“还有,你的头发最近怎么不扎了?”
陈牧野一手按住了沈宿迁的后脑勺。
要是打架的时候,沈宿迁被人揪住了头发,她哭都没地方哭去。
“头绳丢了,还没来得及买。”见他又要念,沈宿迁马上拉着林七夜开溜,“我现在就去买!”
见她跑得飞快,陈牧野拿她没办法,只好在身后大喊了一声:“买了东西来找我报销!”
沈宿迁没回头,只是挥了挥手,也不知道听见没有。
靠着墙壁的吴湘南直起身走近,嘲笑他:“你还真是越来越像个老父亲了。”
“七夜还好,就是小千……”陈牧野叹了口气。
丝卡蒂留在她身体里的力量太过强大,对别人来说的‘常温’,于她而言就是宛如岩浆般滚烫。
陈牧野都担心她去了训练营吃不饱饭。
“不行,我还是要去打个电话。”
他越想越放心不下,“好不容易养胖的,可别给我又瘦回去。”
看着他急匆匆的背影,吴湘南失笑。
陈牧野虽然没有女儿,可他这操心的模样,可比女儿奴还夸张。
“还真是养了个闺女。”
是闺女,也是小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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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沈宿迁和林七夜要去买生活用品,司小南和红缨自告奋勇要跟着去。
温祁墨和冷轩也逃脱不了拎包的命运。
她们仨的战斗力太强,以至于平时练刀一整天都不怎么累的林七夜都感觉这辈子再也不想逛街了。
冷轩冷着一张脸拎着一个HelloKitty的行李箱,听红缨和司小南又看上了一个小猪佩奇的行李箱,替林七夜默哀了三秒钟。
看着那刺目的粉色,沈宿迁眼角抽搐:“红缨姐,要不这个还是留给七夜吧。”
死道友不死贫道,七夜,祝你好运。
沈宿迁摆明了想要祸水东引,林七夜偏不如她的意:“红缨姐,小千最喜欢粉色,要不这两个还是给她吧。”
“七夜,你!”
好歹毒的林七夜。
沈宿迁咬牙,“你都学坏了。”
“不是学坏了,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林七夜拉过沈宿迁的衣袖,其他四个人早已走远,他低头看着沈宿迁,缓缓凑近。
长睫毛轻轻颤动,沈宿迁下意识想要躲开:“小七……”
“别动。”
林七夜松开了牵着她衣袖的手。
沈宿迁只觉得头发被拢到了一起,隐隐约约还听见了一阵很轻的铃铛响。
林七夜小心退开半步,任由沈宿迁轻轻摸了摸发尾的新发绳上悬挂的铃铛。
“怎么想到给我买发绳了?”
“想买就给你买了。”
林七夜给出的理由很简单。
其实这根发绳,他很早就买了,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送给沈宿迁。
在她面前,他总是太胆小了。
“小千,谢谢你。”
“为什么又谢我?”
林七夜老是这样,会让她觉得自己对他有什么天大的恩情的。
“谢谢你,收下这根发绳。”
很早之前,当林七夜还是个‘瞎子’的时候,就在想办法定位沈宿迁。
那个时候他就在想,他虽然看不见,可是他的听力很好,如果沈宿迁带着一枚铃铛的话,他就可以准确无误地找到她了。
幸好她丢了一根发绳,才让他终于有勇气把这枚铃铛送给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