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楔子

作品:《紫丁香手札

    路边行道树间的蝉鸣声,穿透三层小别墅的纱窗。


    三楼的书房里,我托着腮,趴在书桌面前,笔尖轻敲着刚写完的歌词纸。


    边上的那盏《我叫MT》里卡哇伊小奶牛造型的台灯,淡淡的奶白色灯光,将纸页上的字衬得毛茸茸的。


    看着笔下的刚写完的那首新歌,我不由会心一笑。


    “又一次回到最初的起点


    记忆中的你又在脑海重现


    桌垫下泛黄的老照片


    留下了你清纯的容颜”


    稿纸边摊着一本《邓丽君自选演唱歌曲225首》,翻开的泛黄的书页卷着边角,仿佛诉说着那些被反复摩挲的旧时光。


    轻轻地将自己刚写的歌词又哼唱了一遍后,我懒懒地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拿起稿纸,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朝着二楼走去。


    别墅二楼,走廊的尽头飘来悠扬的琴声,和着动人的歌声,就像一粒粒珍珠,在空气中不停地欢蹦着,跳跃着。


    琴声忽然停下,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忆筠,这句又弹错了哦。阿拉(我们)再来一次,好吗?”


    “这句右手跨度实在太大了,筠筠不会。”


    “加油,姆妈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是花了很大力气才弹好这句曲子的。”


    一如十年前那般,女人的声音依旧清脆而甜美,就如同她那张毫无岁月雕刻痕迹的娃娃脸那般。


    我轻轻地将琴房门推开一条缝隙。只见穿着真丝睡裙的女人正轻轻握着女孩的手,在那架柚木色的施坦威M170三角钢琴的黑白键上,示范着。发梢别着的珍珠发卡随着手上的动作轻晃。


    “忆筠,你看,就像姆妈(妈妈)这样……靠着手腕带动……你看,是不是过去啦?”


    示范了几次之后,门缝中的女人将小手的主导权还给了女儿,趁着女儿练习之际,变戏法般从琴凳下摸出片乐事薯片,飞快塞进了嘴里。


    “噗嗤——这丫头,又在偷吃女儿的零食了。”


    见此情形的我忍不住轻笑出声。


    女儿的琴声再次响起,女人的歌声混着薯片的咔嚓声也悠悠地从门缝里传出。


    “绿草苍苍


    白雾茫茫


    有位佳人


    在水一方……”


    “妈,这歌,侬(你)唱得交关赞(特别好)!”


    “哈哈,当年你老爹,就是被姆妈的歌声吸引,这才追我的。”


    “你胡说!前两天你才说,老爹是看上你的颜值,然后花言巧语把你骗到手了啊?”


    “额……反正……就是因为你姆妈的颜值和歌喉吸引了你老爹……然后就有了你这小坏蛋啦。”


    忆筠突然指着女人的小腹:


    “那我是不是在那个420琴房里变出来的?你说过,那个琴房是你们俩最常去的……”


    女人红着脸,手忙脚乱捂嘴:


    “小囡家(小孩子)别乱讲!你是姆妈从鼓楼的墙角跟下捡来的!”


    我没有打扰这对可爱的母女,轻轻掩上了门,蹑手蹑脚回到了卧室里。


    卧室墙角的五斗柜,抽屉的铜把手早被磨得蹭亮。轻轻拉开第二格抽屉,柚木抽屉抽开时,发出吱啦的轻响。


    我和她平时都有写日记的习惯,并且约好放在一起,谁也不许偷看对方的。


    尽管如此,这些年来,趁着对方不注意,偷看对方的日记反而已经成了我们俩的一个默契感十足的共同嗜好。


    那本封面是并蒂莲的日记本边上,还残留着几小块零星的丹麦曲奇的碎末,像极了当年我大学课本里时不时出现的薯片碎或是奶油渍。


    不用猜,就知道是哪只小仓鼠偷偷动过我的日记本了。


    我的手也伸向了那本金桂封面的日记本。


    “2007年8月15日


    窝在沙发里吃着三色杯刷小说阅读网,校园频道推了诚哥哥《鸢尾花开时》。封面丑得像我爸公司的PPT,但标题里有“琴房”“邓丽君”——呵,作为第一个粉丝,本小姐倒要看看,那个王梓琪到底有多好。”


    我嘟囔了一句:


    “废话,那天我才把我的纸质稿转化成电子版,发到小说阅读网上。你就屁颠屁颠跟了进来。还有,王梓琪,不就是你吗?”


    “2007年9月3日


    填志愿的时候脑子进水了吧,放着江省大学不去读,偏偏就选了滨湖师大……但如果能遇见那个他,好像也不算亏?”


    日记底下,一行娟秀小字被水彩笔涂得五彩缤纷,这是王云后来加上去的。


    “感谢当年那个脑抽的自己,让我捡到了全世界顶顶般配的那个笨蛋!”


    ……


    “2007年10月17日


    今天,我貌似遇到了我的付先生啦。在小说里,他厚颜无耻地让我叫他诚哥哥。结果呢,我就小小地夹了那么一下下,他竟然对着琴房门练起了铁头功!嘻嘻嘻,傻蛋哥哥估计没想到,我早已经通过他的小说预知了剧本走向吧~”


    2008年1月30日的日记那页,还夹着一张折了角的《长江七号》电影票。


    “两个人一起看电影,这还是第一次哦。七仔很可爱,但是跟我比还差那么点。唯一遗憾的是,某个傻瓜看完电影直接把票丢了。不知道很有纪念意义吗?”


    “呵,真够自恋的。”


    我摇摇头笑了笑,继续往后翻着。


    翻到2008年2月19日的日记,那是我们俩一段在小说阅读网上的对话:


    “伊云如梦:


    女主设定能不能改改,能别写她边练琴边啃薯片不?


    诚哥别闹:


    抱歉!下章让女主改吃杂粮饼如何?


    伊云如梦:


    谁要你改啊笨蛋!


    伊云如梦:


    还有!女主书包上的邓丽君头像钥匙扣不许删!


    诚哥别闹:


    好的,就听你的。”


    ……


    后面的那些日记,大部分是记录他和她之间的恋爱日常。我一边翻看着,一边捂嘴轻笑。


    其实,自己的那本小说,自从遇见她之后,也越写越像恋爱日常了。


    和日记本一起被锁在抽屉里的,是旧时的相册,那是我和她爱情的凭证。


    当一张张青涩、单纯甚至有些天真的面庞又掠过我的眼前时,学生时代的点点滴滴就像一场电影一般,一幕幕地在我脑海中浮现。


    忽然,翻相册的手定住了,视线定格在了一张照片上。


    照片里的天空格外明朗透彻,在那几缕白云的映衬下显得愈发得蓝了。蕙风湖畔的阳光透过相纸,将学士服的褶皱都镀成了金色。女孩踮脚勾着我的脖子,小腹微微隆起的弧度被学士帽俏皮地挡住。


    照片的背后还一行娟秀的铅笔字:


    “笨蛋付诚,这可是我们一家三口的第一张合照哦。”


    我的指尖抚过照片里她攥着的学士服流苏,突然一顿。一个掉了色的粉色发卡从相册里悄然滑落。


    我弯下腰,轻轻拾起,放在手心端详。


    那是我第一次和她一起逛西湖时,她在路边小摊偶然看中的小礼物。


    原来,所有‘偶然’都是命运写好的伏笔,就像她的薯片总会掉在我课桌,我的镜头总会晃过她的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