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继续当大王(上)

作品:《大周第一纨绔,烧纸买下双胞胎

    张永春这支经过训练的队伍,来的时候浩浩荡荡,回去的时候也是一路无话。


    只不过队伍里面多出了不少俘虏。


    而且与其说是押送俘虏,不如说更像在看护病号。


    护商队的所有成员,无论是原护商队还是后来的山民护商队,都对这些俘虏十分小心地看护着。


    好家伙,十几个眼看着就要嗝屁的人,他们可得小心啊。


    毕竟东家发话了,要把他们活着押回去。


    而队伍中狗二眼和他的“痔疮寨精英”们,经历了最初的惊吓和绝望后,此刻只剩下满心的震撼和惊喜。


    他们被夹在队列中间,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被清源商会护商队的阵势所吸引。


    震撼的原因,就是这支队伍的气势。


    作为一个逃兵,狗二眼是见过大周的军队的。


    但是,他却没见过这样的军队。


    一身靛蓝色的制服,和一身红色的初中校服全都浆洗得干干净净,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利落的光泽。


    几十号汉子,无论年纪大小,行进间步履沉稳,动作全都划一,手中的包铁杆棒和螺纹钢鞭拄地,和行进时的步伐配合起来,发出低沉而整齐的“笃、笃”声。


    而那腰间的短刀虽未出鞘,但那隐而不发的肃杀之气,与狗二眼他们印象中懒散、贪婪的官军厢兵截然不同。


    “这…这他娘的才是兵啊…”


    一个小喽啰忍不住低声嘀咕,被旁边的狗二眼狠狠瞪了一眼,赶紧缩起脖子。


    殊不知狗二眼心里也是翻江倒海。


    心说怪不得能把自己手下吓尿了,他看见他也尿啊!


    而当他们终于抵达东郊,看到那片拔地而起、规整得不像话的捧日军衙署时,这种震撼达到了顶点。


    高大的围墙,平整的校场,鳞次栉比的屋舍。


    最吸引人的,还是数那正冒着腾腾热气,规模宏大的后院大灶房。


    “这房子,两个月前还没有呢!”


    一个两个月前奉命去镇上买盐醋的小喽啰惊恐地看着眼前这片大房子。


    这么大的房子,两个月就能盖起来吗?


    “我的老天爷…”


    连一直抱着书卷、努力维持读书人最后一点体面的周秀才都看呆了。


    他张嘴喃喃自语道:“平地起高楼…不到一季之时…此…此非人力可为乎?”


    他看向张永春那身闪亮盔甲背影的眼神,第一次带上了敬畏。


    而张永春则是翻身下马,铝合金甲叶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站在地上,红色披风显得他格外英武不凡。


    带着一众痔疮寨的‘好汉’们,张永春进了正堂。


    “去,刘多,把李娘子叫来!”


    坐在那张完颜赫真送来的虎皮垫好的椅子上,张永春摘下兜鍪。


    昨日施粥过了,那十个厨娘已经学会了流程,今日李蔓生就没跟去。


    相比于给那些泥腿子施粥,她更喜欢在灶上做饭。


    她享受穿行在胡椒筐前,那种丰收的愉悦。


    而地上的一众好汉们心里都打起鼓来。


    这是要干什么?


    就在这时,他摘下墨镜,随意地插在胸甲缝隙里,对着得知了消息迎上来的李蔓生吩咐道:


    “李厨头,后面大灶还有剩饭吧?


    给这帮…嗯,给新来的兄弟们整点吃的,让他们先垫垫肚子。”


    李蔓生那张胖脸上堆着笑,眼睛却在这群衣衫褴褛、形销骨立的“新兄弟”身上扫了一圈,心里大概有了数。


    她应了一声:


    “哎,东家放心!


    正好中午蒸的黄金粟饭还有富余,菜汤也热乎着!”


    说罢,转身便一边往后跑,嘴里一边吆喝着:“王嫂!李二家的!把饭和菜汤抬出来!快着点!”


    李蔓生一看这些人这样子就知道这肯定又是东家心善,在哪边接济的难民。


    这样的难民,第一顿不能吃肉,他们和山民不一样,山民本来在山上就有肉食吃,肠胃功能还算完整。


    但是眼前这帮干巴的汉子,一看就是不知道多久没吃过肉的主了。


    得上点能消化的东西。


    没一会儿,两个壮实的厨娘就抬着一大桶热气腾腾、金灿灿的包谷饭。


    另一个厨娘拎着一大桶飘着油花和菜叶的杂菜汤,放到了院中的空地上。


    那浓郁的、属于粮食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如同致命的誘惑,狠狠攥住了痔疮寨所有人的神经!


    “吃吧,先吃饱了再说。”


    看着一众好汉们投来的目光,张永春很大方的一挥手。


    “饭…饭!是粟米饭!还有菜汤!”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声音带着哭腔和难以置信的狂喜。


    “是粮食啊!”


    刚才还沉浸在衙署震撼中的“群雄”们,眼睛瞬间绿了!


    什么规矩、什么恐惧,在碳基生物渴求碳水的本能面前不堪一击。


    老屁沟山虽然守着栗子树,但是栗子终究不是正经的粮食,这东西消化起来很费劲。


    因此他们都是靠着山楂茶吃栗子充饥,很少吃得上一顿正经饭。


    而现在见到了这香喷喷的粟饭,谁还能忍得住?


    十几个人如同饿狼扑食,一窝蜂地冲向了饭桶和汤桶!


    场面顿时混乱不堪。


    “我的碗!”


    “别挤!给我留点!”


    “汤!给我盛汤!”


    他们争先恐后地抢夺着搪瓷碗,动作狼狈不堪,宛如野猪拱泥。


    勺子碰得木桶叮当作响,滚烫的菜汤溅出来也顾不得疼。


    有人被挤得趔趄,手里的饭撒了一半,心疼得直抽抽。


    然而,张永春却注意到一个细节:


    这帮人虽然抢得凶,虽然动作粗野,但这帮人似乎对粮食有着一种近乎本能的敬畏和珍惜。


    掉在桌上的饭粒,立刻有人用手刮起来塞进嘴里。


    洒在地上的菜汤,也有人不顾烫,用手指蘸着舔干净。


    尤其是那个憨傻的马不尿,他仗着力气大,抢了满满一大碗包谷饭,又用另一个碗盛了冒尖的菜汤。


    然后蹲在地上狼吞虎咽吃得汤汁顺着胡子往下淌。


    而当他发现碗底和桌沿沾着不少饭粒菜渣时,竟毫不犹豫地伸出粗大的舌头,像只巨大的蜥蜴一样,“刺溜刺溜”地舔了起来!


    那专注和卖力的劲头,仿佛在清理世间最珍贵的宝物,把旁边的厨娘都看得目瞪口呆,似乎想到了什么似的,脸上一红。


    张永春也蒙了。


    好家伙,你这本事,要是拿到牛郎店里,你可挣了钱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