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我的哥德萝莉前女友
作品:《纨绔家的小孙子》“我在校外没买房,当然要回宿舍住啊,”戈尔迪眼神清澈,回答滴水不漏,“一个人太无聊了,还是住一起好。” “嗯,我也这么想,才选择住宿舍。” “不,你是因为穷。” “……” 果然,实话最伤人。 “你找的员工全是女大,住学校宿舍,连员工宿舍都省了,果然老奸巨猾!” 对于戈尔迪的赞美,乔帅受之有愧,但他真不是为了省员工宿舍的钱,而是第一回做生意,压根把员工要住宿舍的事给忽略了。 额外花钱的,本能遗忘,是一个资本家必备的技能。 “久坐对身体不好,起来热热身吧。” 这天,是一秒都聊不下去了。 二人这才朝右手边走,那儿有光亮,八成有路,有路的地方才有路灯。 为避免话题尴尬,乔帅只好没话找话。 “你对华夏人怎么看?” “想听实话?!”戈尔迪呆了几年,居然也懂察言观色,“我感觉你们只喜欢别人夸,一点批评都受不了。” “确实有那么点玻璃心。” “还有点逆来顺受。” “雀实。” “你看,连反驳都不会。” “……” “我委婉点说,”戈尔迪开始酝酿情绪,娓娓道来,“达尔文说,物竟天择,适者生存,人类的祖先是最优秀的种族,但现代人类学研究表明,我们的祖先不是最优秀的,他的胜利靠的是阴谋诡计,很简单,他杀掉了最优秀的那个,取而代之。” 也不用辣么委婉。 “我有点没听懂。” “全世界所有人种中,华夏人是最优秀的。” “!!!” 乔帅懂了,因为太优秀,所以会输。 “道理很简单,你们太优秀,优秀到其它人种都要你们死,而你们又太善良,太圣母,不够心狠手辣,不懂斩草除根,所以东西方之间的比拼,西方人都觉得自己一定会赢,而东方人也觉得自己会输。” “那不就是必输?” “必输!” 君子怎么可能干得过小人。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说的就是西方。 清以前,西方只是流氓,清以后,西方偷走了东方的文化,成了有文化的流氓。 乔帅不知该作何感想,重生前,华夏还是那个受儒家文化腐蚀的腐儒,别国欺负你,嘴炮都不敢打,pua自己,它们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难道不知道,历史是可以篡改的? 我赢了,说什么都会有人信,不信也得信。 输了,种族延续都是问题。 “哎呦!” 同时传出的还有树枝被踩碎的声音。 “树精?!”戈尔迪惊呼。 乔帅赶紧挪开脚(凶器),从触感来看,是一个软软的东西,对方绝对是软组织动物,莫非是兔子? “难道是—?” “尸体!” 乔帅脸都变色了,大半夜,又是黑漆漆的树林,你和我说脚下是尸体? “尸体会喊痛么?” “他现在也不喊了,不会被你踩死了吧?” “才一秒钟,兔子都踩不死好不好?” “万一是老鼠呢?” “老鼠会喊哎呦么?” “会啊,我们大鹅的老鼠就会。” 乔帅猛翻白眼,“鹅语哎呦和中文哎呦肯定不一样。” “哎,大鹅的老鼠也学不来中文,所以,我中文不好,你也可以理解吧?” 人生头一遭有人拿自己和老鼠比较,还得意洋洋。 “你俩聊完了没?” 脚底下的“尸体”说话了,还是个萝莉音。 “尸体说话了!”戈尔迪本能地躲到乔帅背后,拽住他的衣袖,还不时偷看。 “这里是阴间?” 戈尔迪颤巍巍地,“不,是人间。” “你俩是年头马面?” “我俩人头人面。” “这时候就别玩梗了。” “尸体”又反问道,“不是阴间,你俩又不是牛头马面,那你他奶奶地还诅咒我是尸体,是不是想下去?” “这里也有地下核长城?” 乔帅是个好客的人,解释道,“她说的是地府。” “天府我知道,地府是哪座城市?” “按你们西方的说法,就是天堂那旮沓。” “可天堂不是在天上吗?” 乔帅镇定自若地回答,“管它天上地下,你一大鹅人,去不了咱华夏的地府。” “是因为我没有签证,还是我的国籍不行?”戈尔迪嘟着嘴竟然还有点委屈。 “……” 顿了顿,乔帅才给出最终答案,“除非你以后嫁给华夏人。” 戈尔迪居然一派轻松,“那简单,以后我也可以下去了,哈哈,我好高兴。” 人生头一遭有人为能去地府而开森。 我要不要和她解释一波? 不过,她这么开森,解释了,她会不会又不开森? 纠结! 突然,乔帅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地下的“尸体”,两人光顾着打嘴炮,都快忘了她。 “你懂鹅语?!” 刚才戈尔迪和“尸体”的对话中,全程用的都是鹅语,而且并非普通的问候语,乔帅是学过的,自然清楚。 “这里是舒大,我是大学生,外公外婆在黑河卖早餐,不懂鹅语,根本做不了生意,所以经常和大鹅人打交道,鹅语也是我的专业之一,很合理吧?” 乔帅心中“咯噔”一下,舒大学生,外公外婆在黑河卖早餐,专业之一是鹅语,这萝莉音如果不那么夹,听着像朱君。 “在华夏的地盘,咱们还是用华夏语交流,”乔帅试探性地问道,“请问,你是大一新生吗?” “你是大二学长?” “你哪个系?” “我金融系,你到底是不是学长?” “你们班长是不是胡金慧,我认识。”他确实认识,军训时,被他气得不轻。 听到“胡金慧”三个字,“尸体”的怀疑弱了三分,看来这个人确实是学生。 “认识慧姐,学长你哪个系?” “我,哲学系,李振藩,截拳道社社长。” “学长流弊!”这下,夹子音更重了。 可是,对这位学长,“尸体”总觉得他的口音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但就是记不起来。 “学妹,你大半夜蹲在公园的深处是在玩行为艺术吗?” “尸体”脸都黑了,幸亏是在黑暗中,别人看不到。 你们哲学系的人脑回路都这么清奇? “不是的,学长,我脚崴了。” “崴脚是行为艺术?” “不是,脚踩空,不小心崴了。” “有点可惜!” “尸体”:“???” 第一次遇见对行为艺术这么执着的学长。 戈尔迪是个心细的人,从乔帅后面走出,伸出手,“把手给我,我带你去有光的地方。” “尸体”伸出嫩如竹笋的纤手,又小又软,等接触到才发现,她个头不高,一米六不到的萝莉身材。 乔帅心中挖槽一片,“不会这么倒霉,真是朱君吧?” “学妹,没请教你叫啥?” “振藩学长,我叫朱君。” 还真是她! 现在逃跑还来得及吗? 作为朱君前世的准男友,追了她十几年,对她的性格了如指掌,不说睚眦必报,但绝对地报仇不隔夜,当世陈北玄。 背地里,经常被人叫暗黑小魔女。 “那学妹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朱君心说,“我说脚崴了,你说我没事?” 戈尔迪的善良不允许她见死不救,乔帅也没法子,要不是顾虑到男女授受不亲,乔帅都打算直接扛着到有光亮的地方,然后撒丫子跑路。 “学妹,你玩s?”戈尔迪两眼放光。 “偶尔啦,今天参加了大学城的动漫节。”朱君的回答尽显骄傲,仿佛完成了一个壮举。 乔帅这才发现,今夜的朱君和他认识的完全不同。 朱君的葵花籽脸很小,眼睛很亮(靓),睫毛弯弯,今天扎了个双马尾辫,刘海很长,都快到下巴了,灯光下,可以清除地看到浓厚的烟熏妆和淡紫色的唇膏。 她全身裹着一套深紫色斑马条纹小西装,里面的内衬是纯白色的,下身是同款小西裤,即便是修身款,穿在她身上,也丝毫不违和。 同时,她还涂了深紫色指甲油,像染上了剧毒。 “下次动漫节,一定要带上我。” “你平常s谁?” “魅魔。”戈尔迪悄声说道。 朱君“哇欧”一声,“还是学姐会玩。” “什么学姐,我俩一届的。” “你和学长什么关系?” “什么学长,你俩也一届的。” 朱君:“……。” “s得真像,这是蛇精?”乔帅竭力转移话题,“我小时候最爱看《钢铁葫芦侠》。” 朱君的脸更黑了。 还能再敷衍一点么? 戈尔迪忙打圆场,“她s的是wednesdayadda。” “《亚当斯一家》?”乔帅看过电影版,不过,最喜欢的还是蒂姆伯顿的奈飞版《星期三》。 回过神来的乔帅咳嗽一声,“你肩膀上的手呢?!” wednesdayadda肩膀上的手和希区柯克肩膀上的鸟都是标志。 “在这。”朱君这才从屁股底下掏出一只“带血的手”。 “???” 这s确定是wednesdayadda,而不是地铁上的痴汉暗黑版? s圈城会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