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7章 陈琳他们来了

作品:《我是王大力

    第二早上八点,大力和李明月开着那辆普拉多去机场接陈琳、华仔和大兵。


    此时,距离乌禹成给大力的三天时间,还有不到两天——四十来个小时。


    来到古隆坡之后,大力没有通知乌禹成。


    反正你狗日的给的是三天时间,老子在三天之内通知你就行了。


    因为距离新嘉坡不远,古隆坡跟新嘉坡的天气很像,闷热,雨多,湿度大。


    这里的雨说来就来,也是说走就走。


    大力和李明月刚开车离开金华别墅区的时候,天空还淅淅沥沥的下着雨。


    到机场之后雨就停了,太阳又从云层里冒了出来,照得地上的雨水泛起了亮光。


    大力和李明月站在接机口,看着陈琳他们随着人流走出来。


    看到大力之后,走在最前面的陈琳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朝大力奔来。


    好久不见,陈琳比以前胖了一些,但这种胖是恰到好处的那种胖。


    之前大力就觉得她瘦了点,好看是好看,但手感和体感要差点。


    现在的她,比以前丰满了一些,应该要重十来斤吧,本来就很漂亮的她,多了几分丰腴之美。


    跑到大力面前之后,陈琳却停下了脚步,有些迟疑的看着大力。


    她一头齐肩直发,光滑柔顺,黑发当中透着一些棕色,更显气质。


    两条柳眉如同春风拂过青山,一双大大的杏仁眼睛像被秋水凝住。


    都说女大十八变,结过婚的陈琳早已过了小姑娘的年纪,可她却越发变得漂亮了。


    二十七八岁的她,身上既有少女的芬芳,又有熟女的韵味。


    见陈琳凝视着自己,脸上似笑非笑,大力知道,一年多不见,陈琳想跟自己拥抱一下,却又缺少一点点勇气。


    十一二岁就缺乏母爱的陈琳,原本性格挺外向的,或许是母亲的出走,让她从小就变得不够自信吧。


    就像当初,原本她早就喜欢上大力了,却把那份感情深深的埋藏在心底。


    以至于后来听父亲的安排,嫁给那个人品极坏的祁东阳。


    因为不够勇敢,所以爱情走了弯路。


    后来听一首歌里唱“爱要越挫越勇,爱要肯定执着”,加上祁东阳背叛,她才勇敢的把春心投放到大力身上去。


    可是,一年多不见了,此时跟大力面对面,她却害羞起来。


    在飞机上就想好了,见到师叔后一定要冲上去,主动的拥抱他。


    现在人在眼前,不知怎的,却因为害羞变得迟疑起来。


    大力明白她的心思,温和的一笑,主动张开双臂鼓励她。


    陈琳心里一暖,上前一步,一下跳起,像爬树一样的把大力抱住,整个人都“爬”在他身上,双脚悬空,两手紧紧抱住他的脖子。


    由于陈琳会武功,这个冲击力自然不会小,使得大力往后退了一步。


    春风扑来的同时,感觉有两团软绵挤压在自己胸前。


    站在旁边的李明月见状,开心一笑,“小琳,你就不会轻点吗?你这招叫什么……算了,不说了。”


    亲了大力一口之后,陈琳松开大力,歪头问李明月:


    “叫什么?说呀明月姐!”


    “泰山压卵。”李明月嬉笑道。


    陈琳小脸一红,没有跟李明月计较,再次拥抱大力,两嘴碰在一起,咂巴有声。


    被陈琳这么一弄,后面走来的大兵和华仔只好站在旁边,看着他们亲昵,一言不发。


    待陈琳彻底放开了大力,华仔才说道:


    “小琳,这里是公众场合哦,注意形象,想干什么回去再干不好吗?这么饥渴难耐?”


    华仔从来都是这样的,对女人想说啥就说啥,陈琳早就习惯了,没跟他计较。


    好久不见陈琳,同样好久不见华仔,大力就把注意力投放到他身上。


    这家伙还是那样,偏瘦,但很精神,三十多岁的人了,还给人一种吊儿郎当的感觉。


    大力伸出一只手,跟华仔重重击了一掌,代替了拥抱。


    咱们华夏人见面,很少有两个大老爷们拥抱在一起的,感觉很别扭。


    客气一点的握个手,随和一点的击个掌或者拍下肩膀,以示亲密。


    “力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跟力哥打了招呼之后,华仔看向旁边的李明月,嬉笑道:


    “明月姐,要不咱们俩拥抱一个?”


    李明月友善的瞪了他一眼,“滚!你那点心思老娘还不明白?想趁机占便宜是不是?”


    华仔嘿嘿一笑,没再说什么。


    当着大力的面,华仔不敢造次,不然平时在陈琳、李明月她们面前,他总喜欢跟她们嘻嘻哈哈。


    但说笑归说笑,华仔只敢嘴上占点便宜,他知道哪些女人能碰哪些女人不能碰,从不乱来。


    跟明月姐以这种方式打过招呼后,华仔侧身,让大兵跟力哥和明月姐打招呼。


    前不久大家还在一起,加上大兵这人一如既往的稳重,就只微笑着叫了一声“力哥”和“明月姐”,啥都没说。


    相比之下,大力更喜欢大兵。


    大兵话不多,有本事,做事踏实,又有情有义。


    当然,也不是说华仔不好,这家伙也很有哥们义气,武功也不赖。


    或许是之前专门帮人搞偷渡的原因,华仔性格开朗,喜欢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


    还有,华仔这家伙好色,不管走到哪里,总喜欢沾花惹草。


    当然,也不是说大兵就不好色,男人嘛,都一个卵样,只是表现不同而已。


    华仔属于洒脱型,而大兵属于闷骚型。


    五个人一起离开接机大厅,走到停车场上了那辆普拉多。


    不久,汽车到了金华别墅区。


    进入别墅区之后,华仔扭头看向窗外,“嗯,这个地方风景不错,没想到古隆坡还是不错的。”


    其实,华仔来过很多次古隆坡,但每次都只在码头上待一会儿,把偷渡客们送到码头上就走了,从来没到市区里来过。


    忽然,他眼睛一亮,看向远处草坪边上,那儿有个红衣女子在遛狗。


    女子身材高挑,长得还不错,看样子应该是个华夏人。


    她手里牵着狗绳,一条通体雪白的小狗走在她前面。


    小狗走得很快,拖着她这个主人往前走,与其说是她在遛狗,不如说是狗在溜她。


    “据说,养狗的女人都很寂寞。”


    华仔一边盯着女人看,一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