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六章 结识新朋友(求票票)

作品:《重生极品恶婆婆,发家致富肉满仓

    “乡亲们……说的可是真的?”


    周秋硕难掩内心的激动,本来以为很难的事,结果得来这么不费工夫。


    “当然是真的。你可知道你娘,我们的县主,在这边做了多少好事?她帮了我们那么多,我们怎么会不帮她?”


    周秋硕也听过那些传说,以为半真半假,想不到他们这么感激他娘。


    “好好,那我谢过各位乡亲了。倒也不是让你们上刀山下油锅,就是去一趟京城,就当游山玩水。路费我们包,在京城吃的喝的住宿费,都是我们包。而且这一路一直很太平,听说那些强盗都隐到深山里去了,再也不敢出来了。”


    “是啊,听说上次出来一些盗匪,都被路过的军队给抓走了,也是他们倒霉。”


    “是啊,活该他们倒霉。”


    周秋硕想起他娘跟他学过,说那些盗匪被扇了二百多个耳光,牙都快丢了。


    “大家也别客气,今晚就留下吃饭,就当我请老乡们吃饭了。知道你们是愿意帮忙的,我也高兴。这么多菜都吃不完,大家还是一起吃吧。”


    “好……那好,谢谢小硕了。”


    村民们日子好过了,也没有使劲买肉吃。


    他们穷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钱了,会把钱花在更重要的地方。


    比如送孩子去学堂读书,或者给家里人添置好衣裳。


    哪里会都用来买肉乱花?有时候买点肥肉或者熬点猪油,多点荤腥罢了。


    这种鸡鸭猪鱼都能吃到的宴席,他们也不能常吃到。


    周秋硕那么诚心诚意邀请他们,他们也愿意吃。


    众人落座,宴席开始。


    全村人都来了,周老大家和周老太太家大人没来,孩子来了。


    几个孩子还特别懂事有礼貌,对周秋硕说道。


    “哥哥,我们刷碗的话,能就不能让我们吃饭啊?”


    周秋硕还有点懵,他记得大伯家的孩子跟他们不亲,而且也没这么乖巧。


    啥时候变成这样子了?他都不敢认了。


    还是上次来过的婆子,在周秋硕耳边说道。


    “三哥儿,他们上次来拿吃的,郡主就是让他们用刷碗换。他们已经养成习惯了。”


    周秋硕明白过来,这是他母亲的苦心。


    既然是母亲给立下的规矩,他就不能轻易给破了。


    “行,一会大家吃完饭,你们跟着一起刷碗,能做到就可以吃饭。”


    他让孩子们坐在小孩那桌,还特意给那桌多添了点甜甜的菜。


    看着这些孩子狼吞虎咽的样子,他想起当年为了一口吃的,他跟着一群混混到处跑,就是为了找口吃的。


    那个时候天天脑子里想的都是饿,都是馋,什么道理都听不进去。


    直到他娘把他打了一顿,还让他干活,但是给他准备了好吃的饭菜之后,他才开始真正把心放在家里。


    作为一个曾经迷失过的人,他知道吃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有多重要。


    现在他看着这些小孩有饭吃有肉吃,感觉他们还是比自己幸福的。


    至少在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吃到肉了,不像他十几岁才能吃到。


    他和村里的少年们一起坐,众人都给他敬酒。


    他不敢喝太多,酒都是让人兑了水的,时不时喝点,也还清醒。


    那些少年有的敬佩他,有的巴结他,有的还记着小时候一起玩的情义。


    周秋硕以前从不觉得自己在村里这么受欢迎,这次回来才意识到自己的地位确实是与众不同了。


    “你们都好好读书,至少认得几个字。我家在青山镇有酒庄,在雍阳有产业,在京城也有店。如果你们能力出众,哪里都能混口饭吃。”


    他现在虽然读书,也曾经在麻辣烫店打过工。


    只有这个人有能力,他们家肯定会用他们的。


    毕竟是乡亲,比别人还是可靠些。


    “是是,我们都学着呢,现在我们也会练武了,家里的女人也会针织了。以后我们再跟沈先生学学识字,就能帮更多的忙了。”


    “沈先生?听说过他,有空我去找他聊聊。”


    周秋硕也是读书人,他对沈砚清很有兴趣。


    让他娘那么三顾茅庐的人,肯定很有文化才是。


    吃了晚饭,他就去拜会了沈先生,还给他带了点菜。


    “请问是沈先生吗?今晚你怎么没去傅府吃饭?”


    “去凑什么热闹。我又不是那馋嘴的人。”


    沈砚清还是那副清高样子,一手提着毛笔在批改孩子们的作业,都没抬头看是谁。


    周秋硕就自顾自走进来,把食盒里的吃的放在桌上,他才被香味吸引,抬起头来。


    “你是谁?县城里来的?”


    他想了会说道,“哦,知道了,你是傅兰秀的三儿子吧,她说过她有三个儿子。”


    “沈先生真是聪明,我就是郡主的三儿子周秋硕。”


    “郡主?她这么厉害?上次在这还是县主,回去一趟就成了郡主了。可喜可贺。”


    “沈先生,看你没来吃饭,特意给你送了些菜来。整日教这些皮孩子,您也辛苦了。”


    “拿走,我不吃。谁要吃你们家给的饭。”


    他摆着袖子,一脸不吃的样子。


    周秋硕把盘子端起,远远地闻了一下。


    “嗬,真香啊!怎么有这么香的饭菜,京城带来的厨子就是不一样。这鱼也新鲜,肉也新鲜。用最好的佐料,最好的火候,这菜可真讲究,可惜有人不懂欣赏。”


    说着,他就要端走。


    身后终于传来一声。


    “等等!”


    接着,沈砚清站起来。


    “菜放下,你说拿给我吃的,怎么还要拿走?”


    “放下那你吃吗?”


    “我吃!”


    沈砚清让周秋硕放下了饭菜,自己凑过来拿起筷子夹菜。


    每一道菜都细细品尝,他吃得无比开心。


    “傅兰秀是个好的,她儿子也好。遇到你们还真幸运。”


    吃人的嘴短,吃了周秋硕的饭,他就跟周秋硕亲热起来。


    周秋硕也是读书人,两个人对读书的事聊了起来。


    结果越聊越投机,周秋硕往日里乱想的一些东西,沈砚清都同意。


    他还有更多的奇思妙想,对于经典和杂说,他都喜欢看,说起书来简直滔滔不绝。


    周秋硕是他在这个乡村里难得能说上话的,说到后面,拉着他不让他走。


    “再聊会再聊会,要不然咱俩一起睡。”


    “谁要跟你一起睡?我自家有大床,睡的可舒服了。明天见吧。”


    周秋硕顶着沈砚清失望的目光,离开了私塾。